大学时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了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因为涉案金额较大,从派出所被带到公安分局审问。
诡异的是当天明明有人证看到我在寝室(我当天一个人在寝室,但上午去卫生间时碰到了隔壁寝刚起床的女生,当时正是案发时间),她却迷迷糊糊的完全不记得见过我。但被盗处邻居偏偏就见过一个和我形容相似的女孩。
而被盗者是刚被我发现劈腿已经分手了的前男友。他的钥匙我还没来得及还,被盗房间没有任何被撬痕迹,怀疑是熟人作案。偏偏我当天中午还给他打了个电话(我饭卡还在他那里,我得要回来)。所有人都认为我给他打电话是想看看他报警没有。
MD 我自己都快信了就是我干的。
我有动机有条件有人证有犯罪时间,一时有口难辩。
多个警察软硬交替,轮番上阵,让我坦白。基本上就是确定是我干的那种态度。说要联系学校,联系我父母。
警察估计一直认为这案子就是我一个小姑娘报复前男友泄愤之举,看我就是个学生,倒没对我动粗。但是几个人黑脸白脸分工明确,还有人问我和前男友有没有上床的问题,认为我是因为被始乱终弃而报复。我看着警察说:“我从来没有和他上过床。我也从来没想过报复他。”(刚在一起 20 天就发现他劈腿,就分手了。第一个男朋友。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懂。所以第一句是实话,但报复是想过的。)
一个当时连男性裸体都没见过的小处女被几个大老爷们当众逼问是否有和前男友上过床,偏偏因为我有他的钥匙,我的回答显得那么不可信。那一刻我简直全身的血都涌到了头部,不是羞的,而是气的。
我反复对自己说要冷静。然后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
那一刻我前所未有的冷静。也第一次发现冷静的价值。冷静下来后我头脑清晰得就像一帧一帧的画面,当天一整个上午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巨细靡遗地回想了起来。我想起我当天上午用宿舍的座机打了两个电话,时间甚至可以具体到分钟,都可以查到通话记录;我想起我在卫生间见到那个女生时她从头到脚穿了什么,我想到警察说那个邻居见到和我长得差不多的人很可能是在诈我,于是提出让目击证人当面指认,我指出丢失的那些财物完全不是我一个人能拿得了的,我提出一个又一个细节。并且被警察不断印证。后来饿了,还跟态度已经缓和很多了的警察蜀黍一起吃了晚饭,挺好吃的盒饭。最后之前对我很凶的一个中年胖警察蜀黍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小姑娘以后不要那么容易相信人。还留下了他的电话,让我遇到事情的话就找他。
从中午到派出所,再转到分局,一直到当天晚上十点半,终于自由。
漫长的一天。
案子到最后也没破,我的心情诡异得就像自己真的成功完成了一场完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