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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地人物] 《看客》第417期:污染民诉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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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4 08: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24 07:5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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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RCA污染事件,堪称台湾史上最严重的污染伤害事件。据2001年统计,污染致1375人罹患癌症,其中216人已过世。受害者及家属在经历长达15年的诉讼,58次开庭后终获胜诉,赔偿金额虽有落差,但民诉污企胜诉案例正启示着同样遭遇的大陆民众。编辑/续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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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无线电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简称RCA,曾是美国家电第一品牌,生产电视机、映像管、录放影机、音响等产品。在台湾经济起飞时期的1970年至1992年间,RCA在台湾设立子公司“台湾美国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RCA Taiwan Limited),并在桃园、竹北、宜兰等地设厂。图为2001年10月23日,原RCA在台湾桃园厂址,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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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RCA于桃园县桃园市中山路、文中路与富裕街之间设置桃园厂为总厂,生产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电视机之电脑选择器。1986年,RCA被美国奇异公司(GE)并购。图为1988年,测试RCA工厂工作环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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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法国汤姆笙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TCE)从奇异公司取得RCA桃园厂产权。1991年,汤姆笙公司发现,RCA桃园厂有机化学废料排入厂区造成污染。1992年,汤姆笙将RCA桃园厂关厂。1992年3月,汤姆笙将RCA桃园厂厂区土地所有权出售予宏亿建设,宏亿建设准备将此地开发成购物中心。图为1998年6月3日,新竹地方环保团体与中央民代以及学者专家,举行“别让RCA污染惨剧在新竹发生”座谈会。陈权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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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当时的台湾省立法委员、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赵少康召开记者会,揭发RCA长期挖井倾倒有机溶剂等有毒废料,导致厂区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环保署随即进行采样分析,证实该厂土壤及地下水确实遭受污染。环保署随后成立调查专案小组,函知内政部暂停该厂址之土地变更用途,紧急供应居民瓶装水及接装自来水,向当地居民持续宣导切勿使用地下水,以降低可能的健康风险。图为1998年6月3日,RCA员工莊宽亮受到污染毒害,身上有多处不明肿瘤,其他的同仁罹患癌症已有21人死亡,28人目前还在医治中。沈明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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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同时成立监督小组,要求RCA公司、奇异公司及汤姆笙公司尽速移除污染源,并监督污染调查工作。环保署委托工业技术研究院调查RCA桃园厂附近民井地下水质,发现主要之污染物为二氯乙烷、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等当时电子业常使用的具有挥发性之含氯有机化合物。图为1998年6月9日,台湾工会工人在政府前示威,指责政府对RCA工厂疏于监管。AFP PHOTO/TAO-CHUAN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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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5月29日,宏亿建设表示,已准备妥当充分资料,将于美国时间本月30日委托律师在汤姆笙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美国德拉威尔州提出告诉,控告汤姆笙公司诈欺等罪名。图为1998年7月5日,RCA污染受灾者自救筹组大会上, 一名受灾职工听到昔日同仁一一染上癌症的不幸遭遇, 一时悲从心来硬咽不已。陈怡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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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在环保署的压力下,奇异公司与汤姆笙公司进行RCA桃园厂厂址污染调查,花费新台币2亿多元进行土壤整治。1997年,完成整治,然而奇异公司表示无法整治已遭受污染的地下水。根据奇异公司于1998年提出的报告,厂址污染整治达到核定标准有困难,即地下水污染仍未解决。图为1998年9月11日上午,RCA污染受害者自救会的离职员工家属在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秘书长刘铭龙及律师刘绪伦(图右)的陪同下,前往板桥地方法院按铃控告RCA厂方涉嫌因业务过失导致员工患癌症致死。简瑞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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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RCA当年故意将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之具污染性的有机溶剂,以非法秘密方式直接打入自行开挖的水井中,并且在水井内铺上沙土以吸收污染物,使环保署当初稽查时无法发现污染;而且由于上述污染物与地下水并不互溶,因此会随着水流缓慢扩散,造成厂址之地下水永久性污染而难以复原。图为1999年2月24日,RCA空荡荡的厂区。黄文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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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宏亿建设提出RCA桃园厂厂址变更开发申请,环保署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审查结论公告“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结论包括“该地之污染地区污染物未清除(完成整治)前,不得申请建造执照”、“该地污染地区不得兴建建筑物”等9项决议。图为2000年11月13日,美商RCA桃园厂污染案受害员工自救会上午前往劳委会面见主委陈菊,对RCA桃园厂的土壤及地下水遭工业有机溶剂所产生的致癌物严重污染问题,要求劳委会能更有魄力的协助RCA劳工处理善后问题。游智胜摄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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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监察院提出的纠正案指出:1975年至1991年间,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委会)曾对RCA进行8次劳动检查,发现RCA违反《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劳工健康管理规则》和《劳工安全卫生规则》,但仅以公文要求RCA改善,既无罚则、也无追踪,未善尽保护劳工之责;此外,劳委会、环保署、行政院卫生署基于分工,各自为政,未积极就化学物质影响、罹癌员工医疗救助与法律补偿协助等方面建立处理与补偿机制,确有不当。图为2001年3月23日上午,台北市,工伤协会与RCA职业性癌症死伤劳工的家属和RCA自救会罹癌员工一同到行政院门口抗议,并且演出行动剧讽刺旧政府以研究调查名义对职灾一拖再拖,而新政府也撒手不管。季志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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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行政院成立“RCA行政院跨部会专案小组”,由行政院政务委员黄大洲主持,整合劳委会、卫生署、环保署、法务部、经济部等相关单位;并持续邀请受害者参与,协助处理全民健康保险给付、健康检查追踪、RCA桃园厂厂址污染等事项。但2000年张俊雄担任行政院长期间,行政院撤销此专案小组。图为2001年3月30日,台北市,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及RCA员工自救会的受害人与家属早上到美国在台协会与外交部等为上千的RCA、奇异、汤姆笙等外商公司重污染受害及死者陈情,希望取得公道,不过AIT铁门拉下不理睬,他们只好到外交部请求帮助。郑履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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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宏亿建设提出RCA桃园厂厂址地下水污染来源控制、应变及管理计划,拟对污染源区四周施作连续壁工程阻绝扩散,并以加强生物处理方式进行整治;该计划获得环保署审核通过,但宏亿建设因财务状况不佳而未进行整治工作。图为2007年5月2日,桃园县,RCA厂房后方的县府清境、诺贝尔等社区约8百户居民全依赖水利池旁的狭窄道路出入。甘嘉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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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5日,环保署表示,确认RCA原桃园厂污染案的法定“污染行为人”是最初在台湾设厂的RCA,RCA应负起整治责任。图为2001年5月3日,台北,桃园RCA自救会计划到美国控告RCA,协助他们打官司的邱彰(左二)律师与协助调查的人员上午召开记者会,提出许多困难点和诉讼方式。洪圣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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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台湾多位学者研究,RCA公司污染场址的各种污染物,确实有高机率导致癌症或影响健康。由于RCA公司许多受雇劳工在工作时吸入或皮肤接触有机溶剂,导致员工长期暴露在高度致癌风险之工作环境。另外,RCA生产线劳工在厂区喝的饮水机是接地下水而非自来水,而外地受雇劳工住在RCA厂外附近的员工宿舍,宿舍内使用的水也是地下水,因此员工洗澡或饮水皆容易大量暴露在高致癌性之有机溶剂。图为2001年5月5日,台北市,RCA自救会员工召开记者会,会中宣布将正式展开跨国职灾求偿行动,与会自救会成员并高举标语表达心声。柯承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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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RCA是美国大厂,当年很多工人都以进入该公司为荣,当时雇用员工高达2万至3万人。而多年之后证实,他们当年的工作环境,从空气、所接触的电子器件,甚至饮用水都有问题。女工梁克萍记得,有时工厂外的小麻雀会飞进工厂中,不一会儿便反应迟缓,可以被一些女工用手轻松抓到。当麻雀被放在密闭电视机机背的封胶口后,很快便死去,当时女工们还觉得好玩。图为2001年6月13日,原台湾RCA厂罹癌员工自救会成员上午前往监察院及行政院陈情,要求监察院弹核张俊雄院长并调查相关主管机关责任,行政院应恢复跨部会专案小组协助罹病员工由国家代位求偿。现场多位原RCA厂罹病的员工在现场激动落泪。黄子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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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原RCA女工梁克萍回忆称,RCA当时在台湾的主管喝的是矿泉水,员工则饮用的是地下水。主管办公处所有另一套系统,员工则在密闭的空间中工作、吃饭。图为2001年7月10日,台北市,RCA事件爆发至今已经三年,罹患癌症的员工人数也逐年增加,受害的女工们对劳委会未落实把关之责并拖延多年表达不满,希望政府帮助急需医疗照顾的女工们并追偿厂商的责任。王英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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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1年统计,在RCA桃园厂工作多年的员工,至少已经有1375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宫颈癌、肝癌、大肠癌、鼻咽癌等各式恶性肿瘤,其中216人已过世。许多受害员工经由媒体报道才得知,原来自己罹癌与以前同事因癌症过世,皆源于RCA桃园厂土地被污染之故。图为2001年8月15日上午,台北市,RCA自救会成员前往“世界和平 台湾发声”活动会场请愿,他们提出不要职灾要和平的诉求,一位请愿者思及所伤害不禁落泪。柯承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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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受害员工筹组“桃园县原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员工关怀协会”,简称“RCA员工关怀协会”,但对外行动仍简称“RCA员工自救会”,并打算对RCA提告求偿。2001年5月,80位律师组成义务律师团开始起诉之路。图为2006年9月13日,桃园县,RCA厂房因污染迄今仍不能开发,荒废的厂房憷目惊心。黄文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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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由法律扶助基金会、台北律师公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人权促进会及魏千峰等多位律师共同筹组了义务律师团,除以RCA为被告外,并将奇异公司及汤普笙公司列为被告,透过法律诉讼争取赔偿。图为2007年5月21日,台北市,美国无线电公司(RCA)职灾求偿案进行第2次开庭,一位受害家属控诉RCA罔顾人命时,一旁的自救会成员低头暗自哭泣。柯承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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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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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台北市,台北地方法院首次传唤RCA工伤案受害者出庭作证,在开庭前受害员工在律师及劳工团体的声援下,向媒体控诉美商RCA不断拖延诉讼,企图规避责任。许正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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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向国税局调阅资料,发现RCA于2000年度的利息所得只剩新台币33万元,换算成本金只有新台币一千多万元。据悉,RCA公司于1998年7月、1999年1月先后将巨额公司资金达32亿余元汇至法国等国外银行,RCA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显有恶意脱产、逃避债务等情事。图为2009年11月13日,桃园县,与RCA仅一墙之隔水利会2支6号池,民众害怕池水同样遭受污染。甘嘉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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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律师团召集人林永颂批评,过去RCA公司关厂后在台仍有资产,却在RCA公司代理人的律师陈长文协助下将在台资产汇出,有脱产之嫌并造成员工诉讼困难,质疑陈长文违反律师伦理,而政府也该建立制度,以后像RCA这样的公司必须在赔偿劳工及整治环境后,才能移走资金。图为2015年4月7日,RCA工厂繁华光景如今不在,只剩下残砖破瓦。陈俊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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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8日,台北市,工伤团体于“428国际工伤日”前往行政院外抗议,要求政府立法监督高科技产业,并承担RCA员工职病照顾责任。(左图)一位受职灾截肢的男子于现场声援,举起截肢的右手高喊诉求。(右图)因职灾全身烧伤的顾先生,手持抗议牌子。高政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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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8日,台北市,RCA关怀协会在行政院前抗议,并用行动剧来表达,那些受到职业伤害的劳工们,在雇主没有告知有机溶剂等化学物质有毒的情况下工作,造成永久的伤害,希望政府把职业安全卫生法能列入本会期优先法案。吕家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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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台北市,数十位RCA污染案受害者及家属来到台北地方法院外,他们将共同发表的口述历史书《拒绝被遗忘的声音--RCA工殇口述史》新书呈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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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台北市,文化部主办金鼎奖颁奖,记录RCA工伤事件的《拒绝被遗忘的声音》获得年度图书奖,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RCA员工关怀协会代表拿著白布条上台领奖,并高喊:“为正义成果坚持到底。”陈振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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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污染案经历15年的诉讼,历经58次开庭,原告共有529名RCA工人及家属要求赔偿27亿新台币。图为2014年12月12日,台北市,已起诉10年有余的RCA桃园工厂污染集体诉讼案进行最后辩论庭,原告要求赔偿24亿元,近百民众到庭旁听。杜宜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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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自救会胜诉,RCA、汤姆笙公司须赔偿新台币5亿6445万新台币。图为2015年4月17日,RCA案历经15年诉讼终获胜诉,自救会成员在台北地院前相拥而泣。陈振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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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台北地院判决认定获赔者仅445名,而实际的受害人数远不止该数字。获赔死亡劳工家属共61人,赔偿金额为92万至168万元、罗癌或其他伤病者获赔者共243人,判赔金额为50万至447万元 ;未罹癌但有风险的工人获赔者有141人,判赔金额为30万至153万元之间。未获赔的84人原因包括属非污染区桃园厂员工、提告时已死亡超过10年、超过请求权时效等。虽然事与愿违,但这起台湾民事诉讼污染企业案件启示着正在遭受更为严重污染伤害大陆民众。图为2015年4月17日,遭毒害致癌的RCA员工齐聚台北地方法院外,流泪宣告迟来的正义。Udndata/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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