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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裸奔哥」 2个月跑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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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8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社╱台北18日电】

2013.05.18 12:26 pm

  

新京报今天报导,有名男子近日在北京深夜偶尔扛十字架、抱著充气娃娃骑摩托车裸奔,引发讨论。这名「裸奔哥」17日现身,表示2个月以来深夜裸奔10次,以后不干了。

毕业于大陆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的厉槟源,17日凌晨3时许在新浪微博坦承,「没错,这事儿是我干的,刚又出去转了一圈。以后不去了,拜拜……」微博放上自己扛十字架、全身赤裸骑摩托车急驶街头的相片。

大陆媒体今天揭开北京「裸奔哥」的神秘面纱。

不少网友认为,「裸奔哥」有譁众取宠嫌疑,难以接受这种「行为艺术」;也有中国网友赞成,如果没有影响他人,应该可当作生活趣闻来看。

厉槟源说,从3月20日左右开始第一次夜奔,到现在已两个月时间,目前在网络上看到的图片多为行人所拍,自己和朋友虽然也拍了一些,但很少上传网络。

他否认裸奔动机是行为艺术。

厉槟源表示,在生活和创作中遇到一些瓶颈,感觉自己被很复杂的现实所禁锢,总有一种不稳定感,于是突然萌生这个想法,属于宣泄困惑,无关艺术创作。

即使,裸奔是中国大陆法律不能允许,厉槟源认为自己没有对别人造成实际影响,不过也愿意接受社会批评。

「这个时代很压抑,很无聊,我做的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个随意的举动,我觉得够了,就结束了。」厉滨源认为。

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表示,法律禁止公开场合裸奔,不过执法要视情况,「裸奔哥」都出现在深夜,没有对他人造成影响,不危害社会秩序,产生后果应不达需要追究的程度。

根据台湾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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