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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王抓党建反腐初起步 政法系统官员惊现“自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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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08: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习王抓党建反腐初起步 政法系统官员惊现“自杀潮”

文章来源: 多维
于 2013-02-21 20:38:13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统筹规划党建大局,王岐山借势力推反腐,为中共新领导集体迎来良好开局。与此相对应的是,近期中共官场尤其是地方政法系统各机构惊现“自杀潮”,死亡官员随后被官方附以“抑郁症”之名。此类现象以及官方的做法引起媒体及民众普遍质疑和争议。有分析认为,一方面政法官员密集自杀表明中共中央强力推动的反腐行动对地方政法系统官员造成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这些官员的真正死亡原因应当引起中共重视及进一步调查。而地方政府轻易将其死亡原因归为“抑郁”的做法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有故意掩盖问题的嫌疑。

政法系统惊现“自杀潮”

北京时间2月17日,时任四川省委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柯建国跳楼自杀。同一天,陕西西安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与基层基础工作处副处长何胜利刚从办公室坠楼身亡。而在此前,1月8日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以及11日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副院长张万雄二人先后以自缢和跳楼的方式自杀。多位政法系统官员轻生的新闻接踵而来,引起民众及媒体广泛关注。

综合中国媒体报道,在2010年及2011年,中国地方官场已出现政法系统官员自杀案例。2010年2月广东茂名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8月江苏射阳纪委监察室副主任戴勇、2011年2月山西运城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蔡铁刚、4月河南洛阳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广生、9月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等政法官员人也先后自杀中国政法系统在2010与2011两年出现约5名官员自杀,而在2013年前两月就出现了4名自杀官员。有观点认为,中共政法系统在中共新领导层换届后自杀案例明显增多,甚至可以理解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自杀潮”。这种情况已经由“案例”变成了一种现象。

据媒体调查,这些轻生官员除均身处政法系统外,还有两个共同点:大都在45岁至56岁,年富力强而且位于事业和人生的顶端;其职位多以副职为主,位阶多在从正科到正厅之间,在中共金字塔式的权力架构中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

除此之外,自杀官员所在的当地官场的反应则十分默契:大多采取了淡化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据官方及其公布的死者家属的表态均认定,2011年的蔡铁刚、张广生、童兆洪,今年的祁晓林、张万雄、何胜利和柯建国在生前均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问题。官方在做出这种认定的同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没有提到其他工作上的问题,也没有进行进一步的组织或其他调查工作。

自杀“抑郁”说引各方质疑

从医学角度来说,抑郁症又称抑郁性障碍,是一种以抑郁情绪为突出症状的一种心理疾病。病情严重的患者经常感到强烈悲观厌世,并产生自杀的念头。据统计,抑郁症患者的自杀率是所有疾病中最高的,社会上自杀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是抑郁症患者。然而,被民众认为手握大权、身处社会上层并享受优越完备社会福利的官员们也身患抑郁症,并且严重到自杀的程度,各方都难以理解,并抱以强烈关注和质疑。

据了解,柯建国仕途顺利,身体也很好。相关资料显示,柯建国1995年以总分第一名考入崇州市检察院工作。2001年被四川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评为崇州市十佳青年,被成都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据其前同事介绍,柯建国为人正直稳重,平时爱好体育锻炼,体格强壮,业务能力较强,勤奋好学,曾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和国家司法资格,业绩优秀。不止是柯建国,近期自杀的其他多位官员表现也较为突出,外界也很难将他们与抑郁症和自杀联系起来。

有观点称,柯建国身居反贪局局长一职,掌握着很多人的“秘密”,而且其生前曾查办“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蒋惠珍贪污案”、“崇州市二轻局党委副书记徐贵忠贪污案”等案件,不排除被“打击报复”或“受到某些方面的压力”而“被自杀”的可能性。也观点认为,柯建国也有可能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现在事情“败露了”而选择“畏罪自杀”。

网络上各种揣测臆想版本横飞,但时至今日,相关方面既未公开其病历,相关初步调查结论又含煳其词,柯建国的家人及亲属也未公开“现身”澄清,而且柯建国的遗体于坠楼当日被火化,次日即各方即在殡仪馆设置了灵堂。死因令人生疑。

分析人士认为,轻生官员所在当地政府在处理该类事件时显然过于草率。如柯建国中午在办公区死亡当晚,警方即公布其死因:患有抑郁症,并排除他杀可能。警方简单定案的做法不仅容易让外界产生欲盖弥彰的感觉,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也是对死者生命的不尊重。而且,即使死者的确源于抑郁症,这类现象的频繁出现也应当引起制度性反思。这些官员自杀之前都在任,虽然抑郁到将要死亡的地步仍然没有休假也没有病退。这与其说这是敬业,不如说是残忍。一方面,这是自我伤害,另一方面也缺乏对公众的尊重。他们病情已经极为严重,仍然要在关键位置上——不少官员是该机构一把手,一旦工作有所失误,也很容易对人民群众和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抑郁”或只是遮羞布

也正是由于当地政府在官员自杀后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更多的民众和媒体并不相信官方“因抑郁而自杀”的说辞,并且怀疑或许有部分自杀官员是由于自身的工作问题而做出了结束自己生命的选择。

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16年未得到提拔,自缢前一天已被停职,其分管部门的多名法官被免职、“双规”甚至被判处死刑,童兆洪亦被纪委约谈。山西省运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蔡铁刚跳楼前,被人长期举报,由于长期精神紧张,自杀前处于服药阶段。而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跳楼时已接近60岁退休年龄,前途走到尽头,此前曾有过12年未得到过提拔的经历,不可思议的是跳楼的前一天刘先进才参加完儿子的婚礼。

也有很多民众持有“官员自杀必定有罪”的观点,认为“抑郁”的说法只是当地官方为问题官员盖的遮羞布。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位以来,不断发出反腐强音,要“苍蝇”“老虎”一起打;治理了一批数量多、官位重的地方官员;并且表示要深化反腐,加强制度性反腐。而身处反腐第一线的各地政法系统自然会因此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一方面是来自中央“经常抓”、“长期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要求,另一方面则来自下级和同僚中大量腐败分子抵制反腐行动的或明或暗的动作。而且如果身担反腐重任的政法官员本人也“不干净”,犯有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他们对上对下均无法交待,也必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分析人士认为,为达到中共整党保洁、保证执政合法性的目标,中共反腐行动必须也必将持续推进。届时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腐败案件和问题官员浮出水面。即便这些负责维护党纪国法的政法系统官员能够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也难以摆脱失职怠政的问责。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政法系统官员与其他组织机构官员相比都面临着更大的压力。或许这才是他们近年普遍患上“抑郁症”的症结所在。

中共已经责令政法官员贯彻反腐指令,而在取得反腐成绩后又会产生对这些政法官员的问责,这成为习近平与王岐山所面临的矛盾,也考验着习王的政治智慧。也有分析认为,中共出于现实的考虑可能需要对地方政法官员采取一定程度的让步和妥协,但是反腐的大趋势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对于进一步的反腐工作来说,最根本的方法仍然是老生长谈的制度建设。而制度建设的要点包括限制政府官员的实际权力,明确中共和国家组织机构的权力边界,落实对权力的监督,实践司法独立等。比较积极的一方面是在习近平的政治设计和规划中已经或多或少体现了一部分这类内容。而对于近期出现的政法官员“自杀潮”,有观点称,不论这些他们生前是否犯有罪责,其生命也都应当得到人们的尊重。各方在论及和处理相关问题时都需保持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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