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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14天未现身 传其用假身份证办护照逃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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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姐14天未现身 传其用假身份证办护照逃到国外

2013年2月1日02:56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神木“房姐”在京41套房近万平米


相关图表 q811.jpg

陕西神木“房姐”事件的阶段调查结果比网帖爆料还要惊人。昨天,北京警方证实,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截至发稿前,北京警方合计查封龚爱爱名下房产1945.02平米。其中办公用房1562.19平米,商业用房166.36平米,车位80.14平米,住宅136.33平米。

新京报记者郭超

■ 追问

房产是否涉及限购?

有网友关心龚爱爱的房产是限购前还是限购后购买的,昨日,北京警方的通报没有披露相关信息。

昨日,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如果是在北京实施限购前,对于住宅和非住宅都没有限购。

而在实施限购政策后,户籍信息是录入系统的,购房资格审核要在系统中核验户籍信息,即便是北京户籍的家庭,名下如果已有两套住宅,则是无法再购买住宅。

因此,该人士分析,“房姐”的房产,应该是通过两种途径购买,一是在限购政策实施前,另一种是限购实施之后购买的商业等非住宅项目,因为非住宅项目是不限购的。

新京报记者马力

“房姐”财产如何处置?

针对网友关注的龚爱爱在京被查封的涉案财物的处置问题,昨日,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龚爱爱涉案财物查封,即龚爱爱不能对这些财物进行转移、买卖、转让以及再次租赁,并不影响目前已经租用商户的营业。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理,将依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对于涉案财物房产等的最终处置,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认为,如果只是用违规办理的户口购买房产等,只要资金来源是合法的,仍然应当属于龚爱爱个人财产。资金来源不合法则另当别论了。

新京报记者郭超

■ 现状

龚爱爱已14天未公开现身

截至昨日,距离龚爱爱消失在公众视野中已经有14天了。1月17日,龚爱爱在西安面对面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此后再没公开露面。

1月24日,神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报道时表示,神木当地政府一直努力联系龚爱爱,但没联系上。

1月27日,《华商报》曾报道龚爱爱可能在西安。

昨日,记者多次询问陕西神木公安局,警方是否接触到龚爱爱,神木公安局没有回复。神木宣传部门则称目前没有得到新消息。

此外,神木当地有人传言龚爱爱利用假身份证办理护照隐匿到国外。有媒体曾通过边检出入境查询龚爱爱或者“龚仙霞”的记录,未有相关信息。

神木警方或未对龚爱爱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神木警方或未对龚爱爱立案。

1月24日,北京警方对房姐龚爱爱事件进行立案调查。1月25日,央视东方时空记者向神木县当地警方询问是否对龚爱爱立案调查,神木警方当时回答说还没有立案,因此不能采取刑侦手段。

昨日,新京报记者再次向神木警方询问是否对龚爱爱事件立案调查,神木警方没有做出回应。记者向神木县宣传部了解情况,神木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还不了解。

记者昨日询问榆林市公安局是否对龚爱爱事件立案,也没有得到回复。记者在网上搜索公开资料,没有查到有关神木警方对龚爱爱事件立案的消息。

新京报记者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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