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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执法车被曝闹市区遛狗 回应称系朋友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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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执法车被曝闹市区遛狗 回应称系朋友搭便车

2012年12月20日03:59  潇湘晨报 评论(57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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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沙讯 12月18日9时57分,“@湖南反腐观音土”在红网论坛发帖称,“公车威武,大白天亮着警灯闹市区遛狗玩。”帖子附有一张照片,照片显示:一辆牌照为湘K·5008A的公路管理局执法车在公路上行驶,从车内伸出一根绳索,绳索末端牵着一条黑色大狗。该帖发出后,截至19日下午5时45分,被红网网友查看16062次,不少网友直呼执法车的驾驶员很“牛”很“高调”。 

  18日晚上10时38分,“@今日冷水江”对该帖进行了回复,称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已经对该执法车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理。1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湖南反腐观音土”段先生,他介绍,这张照片是来自一热心网友。11月25日下午,该网友路过时,恰好遇见照片中的这辆执法车,因为牵着狗,车速很慢。

  “他说实在是觉得这辆车太嚣张,看不下去了,才用手机拍了下来。”段先生说,他将这张照片发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想警醒一下有关部门。

  记者随后联系了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该局办公室姜主任介绍说,18日上午,在看到“@湖南反腐观音土”发的照片后,局领导相当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确认照片中的车辆是局里路政执法车。11月2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该局路政大队驾驶员李翔驾驶着湘K·5008A路政执法车在日常路巡下班途中,巧遇一个朋友,该朋友带着狗,要李翔顺路带其一程。碍于情面,李翔让朋友上车,带着狗经过冷江大桥送朋友回家。

  姜主任说,18日晚,该局召开紧急会议,因李翔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让人带狗乘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决定对李翔做出停岗一个月、罚款500元、公开检讨并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罚,此外还提醒其他驾驶员,一旦发现驾驶员有公车私用的情况,将严惩不贷。

  记者丁阳亮

  [网友声音]

  @邵阳老酒:这是权力腐败!必须严处!

  @liweiaifu:这狗会不会跑得很累啊?科技与原始的结合,赏心悦目啊!

  @打着鼾失眠:这也太高调了点。

  网友“抓住他”:这照片肯定会火,观音土是冷水江所有公车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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