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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网民发帖发传单反对年票制被拘 涉煽动非法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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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王伟正)近日,有读者向南方农村报反映,广东阳江一网民因发帖反对政府推行年票制被拘留。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得悉,该网友网上发帖、散发传单、鼓动车主兜风以反对阳江市推行年票制的行为"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且不听劝阻",因而被治安拘留13日。有律师认为,该网友的行为超出当前法律言论自由的界限,理当受罚。

  记者通过网络截图看到,10月下旬,网友"祝福4321"在阳江某论坛发表题为"祝福号召,炕议正斧(原文如此——记者注)强卖年票制,全市车主站出来,呐喊呐喊!!!"的帖子。帖子写道,政府强制推行年票制,不符合实际、加重负担。该网友为此鼓动阳江"全市车主自己打印或者做车贴贴上以下车标,或者打上类似标语,贴在车头、车身、车尾醒目位置"。

  该网友鼓动车主贴的标识是"一只紧握的拳头",拳头下面是"年票你妹!"字样。该网友要"全市市民行动起来,统一贴上"。帖子还写道"不排除组织全市车主进行自愿慢兜风活动,请有意兜风的朋友联系本人,个人能力可以最低限度(组织)100台车"。

  "祝福4321"网友作为该论坛的吧主,发帖后把该帖置顶,短短数日吸引了大量网友跟帖评论,删帖前,至少有430条跟帖。

  11月16日,阳江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公安部门发现网友"祝福4321"发了该帖后,曾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其不仅不听劝阻,还把标语打印几百份到阳江人群最集中的人民广场发放给市民。该负责人表示,这名网友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且不听劝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3日的处罚。

  针对此事,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昨日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游行、示威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方能进行。该网友在帖子中鼓动车主进行兜风活动,虽然没有"游行、示威"的字眼,但实际上已经有游行的成分,而且该网友不仅在网上发帖鼓动市民参与,还在公众场合散发标语、传单,已经有实际行动。其行为尽管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因此阳江市公安机关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非法游行造成了严重后果,对其的处罚应该会更重。

  陈律师强调,该网友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下自由表达对政府推行年票制的不满。如列出反对年票制的各种理由,甚至在网上发帖质疑政府,都属于法律保护下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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