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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脊梁] 国民党少将的死刑与撤判—兼论解读历史需要的草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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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2-6-20 19:50 编辑

少将的死刑与撤判 — 兼论解读历史需要的草根视角

  高戈里

自然界的江水转折时﹐遵循“湾道环流”规律 — 含有少量泥沙的表层水借回湾水势的离心力﹐自动流向凹岸﹐再沿着新的方向曲折前行﹔夹带大量沙石的底层水受重力作用﹐自然而然地流向凸岸﹐并把其中相当一部分难以带走的沙石沉积在凸岸沙滩上﹐让它们等候未来洪水的冲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是中国历史进程前所未有的大转折﹐同样遵循了“湾道环流”规律﹐不仅有意识地夹带一部分“杨福”曲折前行﹐也无情地把另一些人抛弃到历史大潮后面。[1]

一部完整的历史有“宠儿”﹐也有“弃儿”。历史“弃儿”的完整历史﹐可以向我们展示历史的另一个层面﹐一个有助于完整感知和思辨历史的层面。对于当代人来说﹐历史“弃儿”李嵩的历史﹐是一部社会变革的教科书﹐是一支人生哀怨的变奏曲﹐也是一张走出历史迷宫的导游图。

一﹑抉择命运的必要措施

1948年10月16日﹐在与围困长春城的解放军取得联系后﹐国民党第60军中将军长曾泽生决定当晚率所属第182师﹑暂编第21师﹑暂编第52师﹐举行战场起义。

国民党第60军是两代“云南王”龙云﹑卢汉起家的部队。抗日战争结束后﹐蒋介石先将滇系主力部队调离云南老巢﹐再逼迫龙云交出云南地方政权﹐取而代之的卢汉﹐则处处受制于蒋介石先期部署云南当地的军政势力。被调出云南老巢的国民党第60军于1946年春被海运至东北参加内战后﹐其所属第184师于1946年5月30日在辽宁海城起义﹐随后组建的第二个184师于一年后在梅河口战役中被全歼﹐之后重建的第三个184师又被远调辽西﹐不准其归建。

蒋介石为了进一步控制这支杂牌部队﹐1947年秋﹐将东北交警总局吉林警务处与由东北第四保安区改编的暂编第52师并编后﹐先交第60军指挥﹐再划归第60军建制﹐让嫡系将领李嵩任师长的暂编第52师在滇系第182师和暂编第21师之间“掺沙子”﹐并且“人事﹑经理自成一系”。[2]

尤其令曾泽生军长警觉的是﹐起义前夕﹐国民党东北“剿匪”总司令部曾直接给暂编第52师空投了一批武器弹药。曾军长假装胡涂﹐把这批武器弹药分给了第182师和暂编第21师。李嵩知道后﹐手持“剿总”给他的电报﹐硬是将这批武器弹药全部要了回去。

在抉择数万官兵命运的关键时刻﹐夹带﹑胁迫本不放心的部属战场倒戈﹐曾泽生军长有理由也有必要采取非常措施。

在完成对所属暂编第21师﹑第182师和军部直属队的起义动员后﹐曾泽生军长返回军部﹐接通所属暂编第52师师长李嵩的电话﹕“李师长吗﹖今晚11点钟﹐你带三个团长到我这开作战会议﹐要准时到达。”

“是﹐一定准时到达。”李嵩回答很干脆。

放下电话﹐曾泽生叫来军部副官处处长张维鹏﹕“起义行动准备就绪﹐就是暂编52师还没安排。李嵩平日就拒绝我过问他们内部情况﹐不会同意起义﹐是起义的障碍。叫你来﹐是安排你去解决这个问题。”

“怎么解决﹖”张维鹏问。

“我已通知李嵩带着三位团长于今晚11点钟准时到军部开会。他们到达后﹐由你和军政工处处长姜弼武﹑副处长张第东以‘作陪’形式将其留住。11点钟准时动手﹐先解除武装﹐将其扣押﹐再把我事先写好的信交给李嵩﹐并正式通知他们﹐60军已经反蒋起义。然后﹐打电话传来欧阳午副师长和三位副团长﹐叫他们听从指挥﹐随军起义。要提醒欧阳午﹐李嵩师长他们几位的生命掌握在我们手里﹗”曾泽生具体布置了挟持暂编第52师的行动方案。

曾泽生这一招是很厉害的。在旧军队﹐军权私有﹐行政专制﹐任用私人不仅是公开的﹑普遍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当军﹑师﹑团长的﹐哪一个身边没有忠心耿耿的几大“金刚”﹖哪一个手下没有效死卖命的一帮“太保”﹖而一旦扣押他们尊崇的长官﹐抵作人质﹐就不怕他们不听话了。

暂编第52师师长李嵩带着第一团团长胡家驹﹑第二团团长周曙初和第三团副团长熊国桢(团长谢绍贤因病改由副团长代)提前来到军部后﹐被副官处处长张维鹏引到楼上军长卧室等候﹐由张维鹏﹑姜弼武和张第东作陪。

张维鹏让李嵩等人一直焦灼地等到23时整﹐才按预定计划﹐请姜弼武处长将曾泽生的手令交给李嵩﹐并正式传达军长命令﹕暂编第52师随军起义﹐服从指挥﹐不得随意行动。如破坏起义﹐由李嵩等人负责。

李嵩拿着曾泽生的手令﹐神色惶遽﹐他极力控制自己惶恐不安的心神﹐表示﹕“我们一定遵命照办﹗”然后﹐提出了与军长通一次电话的要求。电话接通后﹐李嵩再一次表明了“一切以军长之命是从”的态度。

电话机那一头﹐曾泽生只是几句﹕“很好﹐很好﹗”

按照张维鹏的要求﹐李嵩又接通了与副师长欧阳午的电话﹕“欧阳兄吗﹖你马上带各团副团长到军部来﹐有要事相告。”

欧阳午带着第一团副团长贺良汉和第二团副团长王鹏驱车赶到军部后﹐被张维鹏带上楼﹐随即﹐看见几名荷枪实弹的卫士神情严肃地守卫在门两侧。欧阳午心中一怔﹐意识到发生了重大变故﹐自己已身临险境﹐没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跨进门去。

室内显得很空﹐地板上的纸片随处可见。李嵩等人坐在沙发上﹐低垂着头﹐一声不响。李嵩的脚下﹐一包香烟被撕得粉碎﹐撒在地上。欧阳午和身后的副团长们见状目瞪口呆。不知是惊﹐是恐﹐是虑﹐还是兼而有之﹐欧阳午很想问个究竟﹐又想不出如何发问才好﹐于是﹐侧过身来﹐把探询的目光惶惑地投向平时与自己交情不错﹑此时并肩而立的副官处长。

张维鹏发话了﹕“军长要我转告你们﹐60军已经决定反蒋起义。希望欧阳副师长本着对上对下负责﹐服从指挥﹐跟随全军一起行动。”稍事停顿﹐又调过头对李嵩说﹕“李师长﹐请你同欧阳副师长谈谈吧﹗”

李嵩和两个团长分向各自的副手交代﹕千万要服从军长的命令﹐一致行动。

交代完毕﹐张维鹏将李嵩和两个团长扣押在军长卧室作人质﹐把欧阳午和三名副团长放回﹐并再次提醒他们﹕“军长要我转告﹐如果你们不听话﹐跟新七军跑﹐我们就消灭你们。我们有八路作后盾﹐你们不要执迷不悟。”

欧阳午唯唯诺诺﹕“是﹐是﹐是﹗请转告军长﹐我们暂编52师听从指挥﹐拥护起义。”

二﹑副师长的半生代价

在血腥的战场上﹐向昨日效命的营垒反戈一击﹐是要冒风险的。曾泽生为保障顺利起义﹐避免内部流血﹐先行扣押自己不放心的李嵩等人作人质﹐强迫暂编第52师随军起义﹐十分必要。

据欧阳午回忆﹕1948年3月第60军从吉林市撤退到长春市后﹐“暂编52师奉命在市东二道河子一带布防﹐守卫通向解放区的大门﹐左翼与守东大桥一带的182师(师长白肇学)衔接﹐右翼同在市东南设防的暂编21师(师长陇耀)衔接﹐像一个楔子被放在两个师的中间﹐把60军防地分割成两半。此后﹐郑洞国几次把师长李嵩召去当面交代任务。我虽然不清楚郑洞国向李嵩讲了些什么﹐但是﹐看得出来他对52师是很器重的。尽管我们已拨归60军建制﹐郑洞国仍然直接指挥﹐经常打电话找李嵩(后来李嵩病重就找我)去汇报正面解放军的动态﹑我师的防务情况及60军另外两个师的情况。因此﹐我心里明白﹐国民党对60军不信任﹐有戒心﹐暂编52师负有监视60军的任务。”[3]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曾泽生军长扣押了李嵩师长﹐却忽视了对欧阳午副师长的监视与控制。

欧阳午与李嵩虽然是黄埔军校第六期同学﹐两人之间又有为时一年的隶属关系﹐但分属蒋介石嫡系将领中不同的人事系统﹐无人身依附﹐少袍泽情谊。

李嵩来自国民党“五大主力”之一的第74军。1929年底﹐李嵩由军校毕业后﹐分配到浙江省保安第三团机枪连任中尉排长。1932年﹐蒋介石的浙江奉化同乡俞济时由第88师师长调任浙江省保安处处长(职务相当于省主席的参谋长)后﹐一方面﹐建立与军委会特务处直接联系的特务机构﹐捕杀“共产党嫌疑分子”﹐另一方面﹐裁汰非军校军官﹐遗缺尽先以第88师旧部或黄埔军校生接充。[4] 李嵩由此进入俞济时的人事圈子﹐步步擢升。

欧阳午则来自第71军﹐其老长官宋希濂﹐属于蒋介石嫡系中的另一派系。

从性格上看﹐欧阳午比较刻板﹐行文落笔中规中矩﹐一般不逾越信笺方格之外﹐多少有点“夫子”气﹐讲“正统”﹐认死理﹐缺少见风使舵﹑见机行事的“灵性”。

更为重要的是﹐1934年宋希濂率所部第36师围剿中央苏区时﹐曾当面夸奖时任机枪连连长的欧阳午﹕“机枪连有功﹐欧阳午能打﹗”欧阳午自己也经常吹嘘﹕“毛泽东的弟弟﹑红军师长毛泽覃是我那个营打死的﹐共产党领袖瞿秋白是我那个师抓到的﹗”

欧阳午平时如此自吹自擂﹐此时再去“投共”﹐自然要担心共产党“饶不了自己”。回到师部后﹐一个徘徊良久的念头悄悄挤入神经中枢﹐指使他偷偷接通了与兵团部的电话。

据郑洞国回忆﹐10月16日深夜﹐床头电话突然铃声大作﹐拿起听筒﹐里面传来欧阳午的声音﹕“喂﹗司令官吗﹖60军已经决定起义了﹐今夜就行动﹗”郑洞国正要问个究竟﹐电话断了。放下电话﹐郑洞国心头一阵紧张﹕“欧阳午的话若是真的﹐让共军不放一枪占领半个长春﹐后果不堪设想。”但转念一想﹕“我一向待曾泽生不薄﹐曾泽生不是那种薄情寡义之辈。暂编52师的李嵩﹑欧阳午等人素来与曾泽生等滇系将领不和﹐欧阳午会不会有意夸大其事﹖”想到这里﹐为慎重起见﹐郑洞国给兵团副参谋长杨友梅打了个电话﹐让他查证一下。[5]

长春城内一场血腥的火并虽然没有发生﹐但欧阳午为自己逆时代潮流毫无价值的片刻选择﹐付出了半生代价﹕在东北军政大学学习期间﹐欧阳午被当作“特务”﹐受到起义学员激烈的批判斗争。学习结业时﹐欧阳午未能毕业﹐被转至“解放军官教导团”继续接受审查﹐后被转到抚顺战犯管理所。1960年11月﹐欧阳午作为“战犯”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赦﹐落户南京。虽然﹐中共中央的文件早已明确规定﹐有“破坏起义”行为的人“不应当算作起义人员”﹐[6]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还是于1980年重新审理决定﹕“撤销原特赦决定﹐对欧阳午按起义人员对待。”欧阳午随后被安排为南京市中山陵管理委员会委员﹑南京市玄武区政协委员﹐再后﹐按照建国前参加革命享受离休待遇。

欧阳午未遂的“破坏起义”行为﹐为曾泽生扣押李嵩等人之举﹐提供了无可辩驳的历史脚注。

曾泽生率部起义的次日﹐派军部董副官带武装士兵一个班﹐将先行扣押的军参谋长徐树民﹐暂编第52师师长李嵩及所属团长胡家驹﹑周曙初﹑谢绍贤﹐送往兴隆山﹐交给解放军。不久﹐转送东北军区政治部的“解放军官教导团”。

1951年11月8日﹐李嵩于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原东北军区军法处判处死刑。12月﹐李嵩于执行前在狱中病故。

三﹑“剿共”血债与“特务”印记

中共11届三中全会后﹐举国上下掀起了“落实政策”的热潮。1984年3月﹐李嵩的发妻蔡凤仪由李嵩之侄李济时代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为李嵩落实起义人员的政策。

最初两年﹐蔡凤仪的申诉没有被接受。一个重要原因﹐是李嵩的政治身份介于两可之间﹕起义前被先行扣押﹐视其“被俘”﹐有道理﹔被扣押后﹐向所属部队下达了“随军起义”的命令﹐视其“起义”﹐也有道理。

而“两可”之天平﹐一旦滴上草根大众的斑斑血迹﹐倾斜﹐也就在所难免了。

李嵩历史的血腥﹐是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开始散发的。

1934年12月~1935年1月﹐浙江省保安处处长俞济时指挥浙江七个保安团及王耀武的第一补充旅等部﹐围剿抵达浙赣交界地区的红军北上先遣队﹐致红十军团副总指挥兼红19师师长寻淮洲阵亡﹐闽浙赣苏维埃政府主席方志敏﹑红十军团总指挥刘畴西﹑红21师师长胡天陶等一大批红军指战员被俘后惨遭杀害。李嵩时任浙江保安补充第二团三营营长。

李嵩被追究的历史罪恶﹐均发生在解放战争时期﹐仅残杀战俘和中共地下工作者一项﹐少量摘举就足以触目惊心。

1946年1月﹐国民党第100军奉命以“受降”名义进至江苏泰州一带后﹐对新四军在抗日战争中建立的苏中根据地实施“扫荡”﹐“杀害中共江都县委机关干部﹐破坏了该地区的基层人民政权”。[7] 其间﹐时任第100军19师副师长的李嵩率部在青龙一带“清查户口”时﹐下令将查出的三女两男共五名共产党工作人员全部活埋。

1947年5月﹐李嵩任国民党吉林省警务处处长期间﹐其部属俘虏一名女性解放军工作人员﹐将其脱光上衣用皮带毒打后﹐处理不详﹔同年9月﹐又在吉林杨家店战斗中俘虏共产党地方武装双阳大队32人﹐李嵩下令全部集中用机关枪扫死。

如果仅仅是血债﹐也不足大虑﹐国民党带兵参加过反共内战的将领﹐多数都有直接或间接的类似血债﹐但李嵩不同﹐他比别的国民党将领有着更为复杂的嫡系背景和“特务”印记﹐以致于连曾泽生﹑陇耀等滇军将领都对此坚信不疑。

李嵩的军旅生涯依附的是俞济时﹑冯圣法。此二人抗战期间曾分别调任蒋介石的侍卫长和侍从室第三组组长﹐是蒋介石的“近臣”。1935年﹐俞济时被任命第58师中将师长不久﹐将其原属三个浙江保安团调湖北宜昌﹑沙市一带﹐与第58师并编。李嵩随队入编﹐改任第58师347团三营营长。1937年8月﹐第74军组建﹐辖第51师和第58师(之后又拨入第57师和独34旅)﹐首任军长俞济时兼任第58师师长。同年底﹐俞济时的姻亲冯圣法升任第58师师长﹐李嵩随之升任该师第344团上校团长。1939年6月﹐王耀武由第51师师长升任第74军军长后﹐于1940年冬将第51师的“步兵指挥官”张灵甫调任第58师副师长﹐在俞济时﹑冯圣法旧部中“掺沙子”。1942年10月﹐第58师师长廖龄奇因“临阵脱逃”被枪决后﹐张灵甫接任师长。李嵩一直熬到1944年3月王耀武升任辖第73﹑74﹑100军的第24集团军总司令后﹐才于同年5月升调第100军19师任少将副师长。

1946年5月﹐第100军接受整编﹐改编为整编第83师﹐其第19师改编为整编第19旅﹐李嵩改任第19旅副旅长。就在这时﹐对整编安排不满意的李嵩﹐得知国民党军委会军务局局长俞济时正在南京为接收东北铁路招兵买马﹐并已任命冯圣法为东北交通警察总局局长﹐于是﹐回到了老长官麾下﹐于1946年9月﹐出任吉林铁路警务处“简任四级”(相当于少将)处长。随后﹐带着一批原第19师旧属﹐组建了辖三个警务段(相当于团)﹑三个独立大队(相当于独立营)编制数千人的“护路”武装。

“交警”属军统特务系统。虽然﹐李嵩曾经申辩过﹕“我们是装备很差的‘路警’﹐不是‘交警’。”但他身上还是被打上了“特务”的印记。

据国民党“国防部260组”组长冷克着文回忆﹐1947年上半年﹐他被军统派到这支杂牌部队﹐配备电台﹐遂行监视任务。到职未久﹐便将暂编第52师师长刘伯中在当年4月塔其木战斗中﹐对所属陈团被围坐视不救﹐在该团被歼灭后﹐“借机侵吞全团粮饷达两个月”﹐并且还“枉杀士兵多名”等罪状电报南京﹐使其被“撤职押办”。随后﹐暂编第52师与吉林铁路警务处并编﹐师长“由军统忠实可靠的李松(嵩)少将充任﹐达到了并编裁汰的目的”。[8]

据李嵩部下揭发﹕暂编第52师撤退到长春后﹐李嵩与军统特务头子项乃光(中共叛徒)等人关系密切﹐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俞济时每次来信﹐李嵩看完就烧了﹐十分诡秘。更有甚者﹐李嵩组建吉林警务处之初﹐在吉林市成立“警谍训练班”﹐有64人接受训练﹐毕业后﹐分派各部从事特务活动。

在国民党军队﹐李嵩的上述背景是很让人眼热的﹐以至于第60军起义前﹐军参谋长徐树民曾力劝曾泽生军长讨好下属师长李嵩﹐以期在官场能“走俞济时路线”。

四﹑再审重判

像李嵩这样有嫡系背景和“特务”印记的“战争罪犯”﹐起义时又被先行扣押﹐要想“落实起义人员政策”﹐自然很难﹐但蔡凤仪还是不懈努力。

1986年初﹐李嵩的湖南同乡﹑老长官郑洞国先生在全国政协的一次会议上反映﹕我们党在解放初期的政策有些“左”﹐起义的个别师长都被杀了﹐至今还没落实政策。郑洞国的发言被刊登在全国政协会议的简报上﹐印发了下去。

不久﹐沈阳军区联络部和军事法院本着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宜宽不宜严”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审理了李嵩一案﹐并找到了“从宽”处理李嵩的事实依据﹕李嵩的罪行均发生在起义前﹐起义的当时和以后无反抗或破坏起义的言行﹐在学习和关押期间﹐也没有抗拒的表现。更重要的是﹐李嵩被扣押后﹐当即表示了“一切以军长之命是从﹐拥护起义”的态度﹐并向所属下达了随军起义的命令。

为慎重起见﹐沈阳军区“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办公室”出面﹐就是否可以为李嵩撤判﹑落实政策﹐向惟一留任解放军部队并健在的原国民党第60军高级将领李佐发函征求意见。

李佐1948年10月17日参加长春起义时任国民党第60军182师副师长﹐该军成建制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0军后﹐李佐历任第50军150师师长﹑军副参谋长﹑坦克副军长﹑副军长﹐以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协常委等职。此时的李佐﹐虽然已经从成都军区后勤部副部长的职位上离休﹐享受副兵团待遇﹐但还是忙于落实起义人员政策的大量工作。老人为来函谦逊﹑诚恳﹑负责的态度所感动﹐当即抱病查阅资料﹐提笔回信﹐表明了赞同态度﹐并回忆了两件颇能说明问题的往事﹕

暂编第52师退守长春拨归第60军建制后﹐虽然客观上可以起到监视和牵制第60军的作用﹐但李嵩此时已丧失了对国民党的信心﹐对部队的前途更感绝望﹐故曾向曾泽生军长提出“家中老母年迈﹐迫望准予长假﹐[9] 回籍侍奉母亲”的请求。

第60军起义后﹐李嵩曾被送回在九台县的军部办理有关事务﹐并安抚部属﹐其间﹐曾泽生军长就暂编第52师人事安排征求李嵩的意见﹐李嵩不但不建议起用他的部下﹐还坚决反对副师长欧阳午代理师长﹐连说﹕“不行﹐不行﹗欧阳午掌握不了部队。我看李佐合适。”李嵩与李佐并无私交﹐他力荐李佐是为了稳定部队﹐由此﹐可以说明李嵩在部队起义后的表现是好的。

李佐还告知﹐在暂编第52师《起义官佐登记簿》的“长假官佐名册”中﹐首先就有师长李嵩的名字﹐可见﹐解放军第50军一直把李嵩视为长春起义人员。

据说﹐在发函征求李佐意见之后﹐案件承办人员又向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解放战争期间任东北军区副司令员兼第一兵团司令员的肖劲光将军发去了请示信﹐并得到了肖劲光关于同意落实政策的批示。

经反复慎重的调查审理﹐1986年11月17日﹐沈阳军区军事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一﹑撤销原东北军区军法处1951年11月8日对李嵩的判决。二﹑对李嵩以起义投诚人员对待。”

从当年国民党将领残酷杀戮被俘的共产党人毫不手软﹐到如今中国共产党纠正建国初期错误处理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付出代价的历史在进步。

五﹑人生变轨

在为李嵩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李佐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李嵩这个人﹐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坏﹗”这话﹐并非无稽之谈。李嵩的人格印记﹐可以从他一生三次痛哭中得到历史的投影。

1906年﹐李嵩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雪峰山脉和武陵山脉之间一处谷地的贫苦农民家庭。最初几年﹐一家六口人靠父亲耕种祖产五斗山田和佃种儒公祠堂几斗公田维持生计。因为地租高﹐收获不丰﹐父母常为一家人的衣食愁眉不展。后来﹐由于父亲读过几年书﹐人也精明能干﹐农忙时辛勤劳作于田间地头﹐农闲时借高利贷做倒卖竹木﹑茶叶等小本生意﹐加上母亲勤俭持家﹐若干年下来﹐家境好转﹐佃种的公田退给了佃主﹐自己购置了些田地﹐请了一个工钱不多的跛脚长工﹐父亲则专做他的生意。

父亲对家庭的责任感和不辞辛劳的奋斗﹐为幼年的李嵩树立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生楷模。家庭步入小康后﹐李嵩有了读书的机会。虽然﹐私塾教学方法不良﹐难以提起学习兴趣﹐但他却牢牢记住了父亲的嘱托﹕“像长工那样泥手泥脚的‘光眼瞎子’是最苦的。读书明理﹐才能在社会上为一家人求得好生活。”

李嵩的功课得到了先生的好评。好评﹐又强化了他蒙蒙眬眬的责任感﹐乃至于引发了李嵩懂事以来的第一次痛哭。

那一次﹐邻居办喜事﹐因私塾先生外出无人写对联﹐想起了平常大家总在夸李家的“伢子”书读得好﹐字也写得好﹐便上门相求。李嵩的父亲一口应承下来。

一般的孩子能写则写﹐不能写则一推了事﹐不会挂在心上。李嵩不然﹐他内心感受了一种无法推卸的心理压力﹕要是写不好﹐岂不辜负邻居的一番厚望﹖岂不丢了父亲的老脸﹖

越想越愧﹐越愧越急﹐百般无奈又急又愧的李嵩最后竟伏在桌上﹐嚎啕大哭。

邻居不再勉为其难﹐小李嵩却为了将来给邻居“写好对联”﹐为了使全家稳居长工之上的“好生活”﹐更加发奋读书。

上中学后﹐正赶上新文化运动席卷全国﹐置身于救国图存热浪之中的李嵩和许多同学一样﹐一边努力完成学业﹐一边如饥似渴地阅读宣传新思想的书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建国方略》他读﹐共产党的《向导》﹑《独秀文存》他也读。

新知识的灌输﹐使父亲言传身教培养起来的责任感融入了更神圣的内容。李嵩追求人生理想的视野﹐从此越出了生育他滋养他的小山谷﹐越出了凝聚了父亲一世心血的家业﹐越出了乡间邻里婚丧嫁娶所求的笔墨功夫。他看到了社会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看到了军阀杀伐连年横征暴敛﹐看到了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及其丧心病狂的经济掠夺。特别是沙基惨案和五卅惨案﹐从感情上极大地刺激了李嵩的爱国热情﹐激发了他报国救民的人生志向。李嵩不顾父兄规劝﹐参加了学生会组织﹐投身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

1926年﹐李嵩中学毕业﹐家里无力继续供其读大学。正痛苦彷徨﹐北伐革命军占领长沙﹐带来了广东黄埔军校招生的消息﹐李嵩不顾父亲强烈反对﹐毅然徒步前往广东﹐于当年9月考入黄埔军校第六期入伍生队﹐开始了他的戎马生涯。

不久﹐中国历史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转折。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打着“清党”旗号﹐向共产党人举起了屠刀。正在入伍生队学习的李嵩﹐亲眼看见一批批优秀同学被五花大绑押上远去的卡车﹐投入大牢﹐其中不少人倒在了血泊之中﹐都是些忧国忧民志向远大品学皆优的好青年﹐有的﹐甚至与李嵩情同手足﹗

21岁的李嵩百思不得其解﹕既然要革命﹐为什么以血腥手段摧残有胆有识有志向的热血青年﹖

几乎在一夜之间﹐血淋淋的现实封死了李嵩追求新思想之路﹐使他从美好理想的云端﹐跌入阴霾笼罩的深谷。逮捕同学的卡车驶离校园后﹐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宿舍﹐一头栽倒在床上﹐扯开被子﹐蒙住脑袋﹐偷偷哭泣起来。

留在国民党营垒里“年轻幼稚”的李嵩﹐看不到人民群众的力量﹐自然找不到任何求解中国革命道路的答案﹐思想上的空白﹐从此﹐于青天白日的大旗下﹐逐渐被一种诠释“清党”暴行的国民党“正统”理论所充填﹕中国为什么受尽列强的欺凌和宰割﹖还不是因为自己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帝国主义是一条“饿狼”﹐实行封建割据的军阀和“共匪”是家里的“疯狗”﹐“疯狗”乱咬人﹐“饿狼”就要趁虚而入﹐入室吃人﹐所以﹐“攘外必先安内”。要结束分裂﹐统一中国﹐只能实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特别是“一个领袖”﹐那是凝聚人心的旗帜﹐就像德意志的希特勒﹑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大和民族的天皇。中国要想不受列强欺负﹐惟有此路﹗

六﹑“人性”辨析

李嵩第三次痛哭时﹐脑袋里已装满了国民党的“正统”观念。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将军和杨虎城将军在西安发动了震惊全国的兵谏﹐扣押了蒋介石。消息传来﹐李嵩似万箭穿心﹐悲愤交加﹐止不住的泪水顺着掩面的手指怆然雨下。

他痛苦万分﹕领袖被扣﹐会落在共产党手里﹐定无生还希望﹗

他绝望异常﹕领袖蒙难﹐中国必将四分五裂﹐亡国无日﹗

李嵩的三次痛哭﹐虽然为了截然不同的对象﹐但鲜明地表现了华夏儿女世代传承的人生道义责任。肩扛着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人生重负﹐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有着中国男子汉阳刚血性和中国军人救亡图存抱负的李嵩﹐义无反顾地投身炮火连天横尸遍野的抗日救国战场。

1937年“八一三事变”爆发后﹐时任第74军58师347团三营中校营长的李嵩经历了他称之为“一生最痛快的时刻”— 奉命开赴上海前线﹐参加进攻大小川沙战斗。

同年12月﹐李嵩升任第58师344团上校团长﹐随即参加南京保卫战。南京失陷后﹐李嵩所在部队被歼殆尽﹐李嵩死里逃生。不久﹐李嵩调任经补充重建的第347团上校团长﹐又参加了徐州会战﹑九江战役。1939年7月﹐国民党军队在建制调整中废除旅级编制﹐第347团改称第174团﹐李嵩仍任团长﹐之后于9月参加了第一次长沙会战。1940年2月﹐李嵩升任第58师上校“步兵指挥官”后﹐同年3月参加了上高会战﹐同年9月参加第二次长沙会战﹐1942年5月参加浙赣会战﹐1943年11月参加常德会战。

1944年5月李嵩调升第100军第19师少将副师长后﹐又参加了1944年5月的长衡会战和1945年4月的湘西会战。

时下﹐中国大陆影视界和文学界对国民党军人的描述﹐多打着“揭示人性”的旗号﹐想当然地简单推理﹐从“人格丑化”跳到“政治美化”的另一极端。显然﹐这依然没有跳出“不是好人就是坏蛋”的脸谱化思维泥淖。其实﹐国民党垮台最根本的原因﹐既不是官佐腐败﹐也不是将帅无能﹐是国民党统治集团维护并加剧了延续千年的阶级压迫制度。这是打开国民党官兵人生谜团的钥匙。

“人性”是具体的。20世纪中国革命历史人物的“人性”﹐不应沉溺于“贵人”的恩怨得失和文人的自我感受﹐用精英主义视角去解读﹐应该放到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民族反抗﹑艰难的阶级解放和民族独立这一20世纪的历史大背景中﹐用草根大众的利益去解析。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李嵩﹐确有令人尊敬的“救亡图存”人生抱负以及为之出生入死的抗战经历﹐但这又基于特定的社会基础。

与少年毛泽东反感父亲剥削长工﹑思索为什么没有写普通农民的书不同﹐同出身湖南小康之家的少年李嵩﹐认同的是父亲挣扎于现实生活所体现的等级秩序及人权差距。父亲在儿子身上寄托的生活理想﹐有着延续千年的社会根基和思想渊源。

李嵩没有辜负父亲的期待。据查﹐李嵩担任暂编第52师师长后﹐仅“特账”收入﹐就为其提供了可以任意开支的数额不菲的财富。

李嵩的“特账”不分公私﹐其占半数以上收入来源于“吃空”﹐即虚报﹑冒领并贪污部队空缺人员的兵饷﹑粮代金和武器装备。1948年1月﹐纳入李嵩师长“特账”的“空额”至少有142名﹐其中在由吉林警务处部队改编的所属第二团和第三团分别“吃”到52名和12名﹐在其直接掌控的师直属辎重营“吃”到78名。所属第一团的老底子是原东北保安部队﹐李嵩虽然已在该团安插了一些从第19旅带来的骨干﹐但在彻底掌控之前﹐这个团的空额是不便“吃”的。

李嵩“特账”的资金来源﹐除了从下属团队收上来“空额”兵饷和粮代金等经费外﹐还有“制作符号剩余款”﹑“购买大车剩余款”﹑“行军锅灶剩余款”﹐上级拨发的“犒赏费”﹑“防寒费”﹐还有从东北交警总局吉林警务处带到暂编第52师的“滚存结余款”等等。这其中的“购买大车剩余款”和“购马剩余款”﹐很可能是1948年3月该师从吉林撤往长春途中抢劫老百姓的牲口和大车卖的钱。

上述所有款项的开支﹐均由师长一人说了算﹐这在旧军队天经地义。李嵩师长的伙食费﹐购买服装﹑留声机﹑俄国毛毯﹑字画﹑鹿茸等私人物品的费用﹐支汇妻子蔡凤仪和长沙亲友李世辉等人的款项﹐均从这里开支。除此之外﹐“特支费”﹑“犒赏费”﹑“招待费”﹑补贴部分军官的“医药费”﹑“副官处购买汽车材料汽油”等公务活动也要从其中开支﹐不过这类开支只占10%左右﹐且其中多数款项后来又转到“临时费”中去了。军长给李嵩的“犒赏费”﹐“犒赏”到李嵩部下头上的仅占13%左右。

与当年毛泽东旗帜下的人民军队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10] 通过实行官兵一致将精英阶层的利益向下压缩﹐通过建立以士兵委员会为标志的民主制度将士兵阶层的权力向上提升不同﹐国民党将佐为了维护金字塔式的等级秩序﹐在本集团相同或相近阶层的圈子里﹐是很“讲人情”的。维系“金字塔”式的权利结构﹐靠“倒金字塔”式的利益结构。各级带兵长官“讲人情”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吃独食”。所以﹐“特账”还有一项较大的支出﹐就是给部分军官送钱﹐以“车马费”﹑“特支费”等名目﹐予以补贴。送钱的对象一般是副职或不带兵﹑没有经济权的军官﹐上级﹑本级﹑下级都有。当然﹐都是用得着的人。至于钱送谁﹐送多少﹐无一定之规﹐完全凭师长个人的喜好﹐想送谁就送谁﹐想送多少就送多少。这种对部队经费的公开侵吞和随意支配﹐不仅强化了长官手中随心所欲的权力﹐还以“仗义”的面目﹐强化了将佐阶层内部的“忠义道德”。

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曾经提出过著名的博弈论定理 — 经济的效率体现于配置社会资源以改善人们的境况﹐主要看资源是否已经被充分利用﹐如果资源已经被充分利用﹐要想再改善任何人﹐都必须损害别人了。

国民党将佐阶层遵循“帕累托定律”对士兵阶层利益的“损害”﹐美国著名学者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在大量引用美国国务院档案后﹐多有记述﹕“1944年10月﹐魏德迈将军最初担任蒋的参谋长职务时﹐他了解到士兵因太虚弱而不能行军﹐并且不可能有效地打仗﹐原因多半在于他们是半饥饿的。因为长官们习以为常地为自己‘克扣’很大一部分。”[11] 抗战期间美国《时代》周刊远东首席记者﹑普利策新闻奖金获得者白修德甚至断言﹕“死在路上﹐死在征兵过程中﹐死在野蛮的新兵训练处及长途行军中的人﹐要比进入军中后死的人还多。”[12]

基于官兵切身利益的对抗性分离﹐国民党军队要驱使广大士兵投身抗战﹐只能凭借血腥的强迫纪律。史料记载﹐李嵩抗战时期的长官张灵甫师长治兵严苛﹐手段暴戾﹐时常杀一儆百﹐曾对他的团长刘光宇说﹕“明天‘纪念周’﹐[13] 你团里有几个(他的惯用术语﹐就是有几个要枪杀的官兵)﹖”刘团长说﹕“我团里没有。”张灵甫说﹕“你们团里总是没有。明天一定要替我找出几个来。”刘也说﹕“只有拿我去枪毙吧。”[14]

张灵甫式的“暴戾”﹐在国民党军队绝非特例。在国民党“五大主力”之一新一军当过兵的容开业著书回忆﹐他所在的新一军新38师112团为了防止士兵逃跑﹐每次移防前两三天都要枪毙几个逃兵﹐以杀鸡儆猴。如果团禁闭室没有现成的逃兵﹐团部就派人出去捉一两个回来﹐再绑到全团集会上枪毙。至于捉回来的是不是逃兵﹐甚至是不是兵﹐都很难说。[15]

也正是大量耳闻目睹了“老百姓被当兵的欺负﹐当兵的又被当官的欺负”﹐从德国留学回国后曾在胡宗南部任基层指挥官的蒋介石之子蒋纬国﹐才深刻感悟到国民党军队抗战一再丧师失地的内在原因﹕“我看清楚了中国的军队是怎么样的一批人组成的﹐要带着这么一批人去打仗﹐还要面对如此精锐的日军﹐还要打胜仗﹐实在是不容易。”蒋纬国甚至断言﹕国民党军队“冤死的人不计其数”。[16]

七﹑无奈的陪葬

公道地说﹐蒋介石父子以及国民党军政界的有志之士也想革除军政积弊﹐但利益之争如同与虎谋皮﹐他们所依靠的阶级内部“人情”泛滥﹐不允许。而当泛滥的“人情”阻止不了既得利益阶层不愿意看到的利益调整时﹐暴力便应运而生。国民党北伐成功后﹐曾于1929年在浙江省采取一种比较温和的“二五减租”办法﹐结果不但推行不下去﹐而且直接导致推行减租最力的沈玄尘(定一)被暗杀。[17] 显然﹐推翻阶级压迫制度的“暴力革命”不是纯主观意志的产物﹐被某些当代知识精英所指责的“暴民”﹐是“暴主”及其“暴政”逼出来的。

旧中国阶级矛盾在民族存亡关头﹐被民族矛盾挤到次要和从属的地位﹐而一旦民族矛盾缓解﹐那种基于维护剥削制度的旧道义本身固有的残酷性﹑腐朽性和没落性﹐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一览无余。

李嵩原本纯洁的性情被“金字塔”上的权力扭曲了﹐原本善良的心肠被“倒金字塔”中的利益钙化了。由于缺少与广大劳苦大众的共同利益基础﹐李嵩的嘴里不能不经常喷出一些子虚乌有的谎话﹑瞎话﹕“共产党卖国﹐把东北一百多万青年送到苏联当劳工﹐结果冻死了20多万。”“八路的大炮都是用东北女人向苏联换来的。”“八路军抓住俘虏不但不给饭吃﹐还要挖眼睛﹐剁脚杆﹐砍脑壳。”“战场上被俘虏﹐就像女人被强奸没脸见父亲一样﹐所以﹐即便只剩一个人﹐也要抵抗到底﹐子弹没了﹐就拳打脚踢口咬﹐决不能投降﹗”

李嵩的人性被他效力的旧制度异化了﹐但他的良心没有彻底麻木﹐良知没有完全泯灭。在解放战争后期﹐李嵩确确实实“对国民党失去了信心”。据曾泽生军长着文记载﹐起义前﹐曾泽生“几次与李嵩谈话”﹐“李嵩表面上表示亦不满现状”。也正是不满国民党腐败和没落﹐加上自己患有严重的胃病和肺病﹐李嵩才下决心提出“请长假”辞官返乡的要求。

郑洞国为控制部队﹐极力挽留这位得力干将。几经努力﹐李嵩只获得两个月医病的短假﹐这时﹐飞机已不能在长春降落﹐未能成行。蒋介石为了嘉勉﹑安抚这位“抱病服务”的黄埔学生﹐派飞机专门给李嵩空投了药品﹑罐头及亲笔慰问信。

就这样﹐李嵩身不由己地作了行将就木的旧制度的陪葬品。

在解放军官教导团学习期间﹐由于李嵩有求知欲﹐看了些理论书籍﹐肯研究问题﹐在后期当选为学习组长﹐认识也有所转变。

然而﹐李嵩还是于长春起义三年后﹐被判处了死刑。

对李嵩之死﹐有人归因于“阶级复仇”﹕血债血还﹐欠命偿命﹐情理之中。

其实不然。中国共产党在漫长的革命道路上﹐曾经创造性地驾驭了被压迫阶级的仇恨心理﹐并把亿万劳动人民的阶级仇恨汇聚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洪流﹐掀翻了压在他们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然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不是复仇﹐多少年来﹐其成功的战略﹑策略﹐特别是敌军政策﹐一直反对狭隘的复仇意识。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之归因于中共历史上的“左”。

“左”是一个筐﹐似“左”非“左”随意装﹗

比较中外的“月亮”常常可能背上“崇洋媚外”的恶名﹐但外国的“月亮”确有圆润﹑晶莹﹑清晖四射的时候。

李嵩的死刑﹐是在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判处的。

西方权威的《剑桥中国史》第14卷称﹕包括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内的“几次运动都是在1950年后期中国人参加朝鲜战争以后发动的﹐它们的激烈程度无疑与朝鲜有关。党的领导人看到了保持警惕的真正必要性﹐这不但是由于美国进攻的危险性﹐而且是由于国民党重返大陆的可能性”。

该书还特别注意到﹕“从毛泽东对反革命分子的评论中可以看出在介入朝鲜战争时领导态度的转变。1950年9月后期﹐在决定介入之前不久﹐毛泽东宣称﹐不杀一个特务是必须坚持的政策﹔到1951年初﹐他力主﹕‘要坚决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

《剑桥中国史》的基本判断没有错。据统计﹐抗美援朝之初﹐全国各大军区尚有未经处理的国民党起义与投降军官三万余人。这些人的情况非常复杂﹐经过一两年的教育﹐大部分得到了初步改造﹐消除了敌对思想﹐承认罪过﹐希望给以出路﹐但仍有一部分反动思想浓厚﹐朝鲜战争爆发后甚至非常狂妄。对此﹐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基于“政治上的需要”﹐[18] 于1950年12月发出〈对起义与投降军官处理办法的指示〉﹐要求各部队“在实现我军政治诺言及安定社会秩序两个原则下﹐根据不同情况按量才选用﹐组织生产﹐资遣回乡﹐长期管训及惩办首恶之方针﹐分别予以处理”。[19]

不过﹐《剑桥中国史》也有局限。新近披露的史料表明﹐1951年5月初﹐毛泽东从外地刚一回京﹐马上找来公安部长罗瑞卿﹐强令立即召开全国公安会议﹐部署全面收缩。同时电告中南﹑西南等区的负责人﹐要求他们“严重注意”镇压反革命运动捕人杀人失控情况。[20] 毛泽东还特意创建了“死缓”刑名﹐并在1951年5月8日代中央起草的〈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中﹐提出了“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杀”的政策要求。[21]

毋庸置疑﹐当年主持地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中南局第一﹑二﹑三书记林彪﹑邓子恢﹑叶剑英﹐西南局第一﹑二﹑三书记邓小平﹑刘伯承﹑贺龙﹐以及公安部长罗瑞卿﹐都是基于现实主义合理性的“下马治国”天才。但毛泽东不是。毛泽东“是洞彻以至试图掌握更遥远的历史未来的神灵”﹐[22] 由此才成为绝大多数中共天才们不计个人恩怨得失毕生追随的超级天才。正如英国史学巨匠汤因比赞誉“毛泽东比我们时代先进50年”那样﹐[23] 毛泽东以其超量胸怀﹑超凡气魄和超级视野﹐通过预设“死缓”刑名﹐以当代管理学定义的“容错程序”﹐为几十年后纠正错案﹐保全了一大批敌对分子的性命﹐更为社会进步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话又说回来﹐虽然地球那一头的“老外”对毛泽东态度的考证欠准确﹐但他们看到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与麦克阿瑟压向中国边境的坦克﹑飞机﹑大炮﹐乃至于杜鲁门1950年11月30日的原子弹恐吓﹐[24] 与蒋介石企图派出第52军先遣赴朝参战的反攻大陆喧嚣之间的必然联系﹐无疑﹐要比脱离历史环境批“左”走极端的某些中国知识精英要深刻得多﹗

镇压反革命运动不是新中国的复仇祭祀﹐它是在受到严重外来侵略威胁的历史紧要关头﹐为了避免更多流血的一次“社会减震程序”。以小震﹐释放大地震的破坏性能量。以少数历史罪人的流血﹐避免广大人民群众的大量流血。

把李嵩推向断头台的﹐是历史。

“天若有情天亦老”﹐无限发展着的历史永远年轻。

八﹑生命终结的个中缘由

当然﹐李嵩生命的终结也有个中缘由。由于在起义前被先行被扣押﹐丧失了起义人员身份﹐又几经辗转﹐由哈尔滨解放军官教导团﹐到佳木斯解放军官教导大队﹐再进抚顺东北军区政治部解放军官教导团﹐在国民党战俘﹑战犯堆里﹐李嵩比其他国民党将领处于一种更危险的境地﹕暂编第52师被成建制地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控诉运动﹐故李嵩被广大起义官兵揭发﹑控诉出来的罪恶﹐较之其他被俘后所属部队随即被分散消化的国民党将领﹐内容更多﹐事实更清晰﹐证据更充分。

据李嵩部下揭发﹕李嵩吉林警务处处长期间﹐1947年7月﹐所部在吉林铁道口抓住十余名无证明的老百姓﹐李嵩下令关进空房子的地下室﹐未几﹐全部折磨而死﹔1947年9月﹐部队防守杨家店子﹐有一名士兵战场投诚﹐李嵩命令排长去追﹐没追回来﹐于是﹐下令按照“连坐法”将排长﹑班长和该班士兵共七人全部枪杀。李嵩任暂编第52师师长期间﹐1948年3月部队由吉林市撤往长春市途中﹐李嵩下令将混入部队的老百姓全部枪杀﹐他自己亦亲手枪杀两人﹔同年5月在长春二道河子﹐李嵩下令将解放军释放回来的一名排长和一名班长枪毙。

惩治逃兵﹐李嵩的部队更为残酷。

根据改造国民党第60军的统计资料﹐旧军队残杀逃兵的方法达一百多种﹐有枪毙﹑刀杀﹑火烤﹑开膛﹑破肚﹑扒皮﹑抽筋﹑勒死﹑活埋等等﹐其中尤以由交警部队和地方保安武装改编的暂编第52师最为残酷。

该师第一团迫击炮连曾有一名连长﹐将抓回的逃兵剥光衣服﹐用四颗大钉子钉在大树上﹐折磨了整整一昼夜﹐让他活活痛死。

该师第三团抓住逃兵后﹐先挖一个深坑﹐里面铺满生石灰﹐将绑住手脚的逃兵推入坑内﹐再去浇水﹐让士兵活活烫死。

有的军官将逃兵吊在半空中﹐下面用火烤﹐烤得士兵浑身流油﹐一直烤到人油滴尽﹐通体焦黑死去时为止。用火烤逃兵时﹐有一种特别的吊人方法﹐就是把绳子拴在逃兵身体一侧的手拇指和脚拇趾上﹐再吊起来。不知哪个烂学究﹐给这种吊人方法起名叫“凤凰单展翅”。还有的军官把逃兵绑在柱子上﹐用刀破腹后拽出肠子﹐再用小刀从逃兵的前额上开始往下剥皮﹐当众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活活地剥下皮来。[25]

如今﹐有人将当年追究少数起义投诚人员历史罪恶﹐作为“左祸横行”的典型例证来批判﹐甚至还有人在境外拿欧阳午曾被当作“战犯”来指责中国共产党﹐殊不知﹐当年最先﹑最强烈要求追究个别起义投诚人员历史罪恶的﹐不是中共干部﹐而是觉悟后的广大国民党起义官兵。最典型的﹐是胡宗南部某副师长﹐起义前曾经利用职权鸡奸了89名部下﹐在控诉运动中﹐义愤填膺的受害官兵甚至强烈要求把这位副师长裤裆里的那个玩意儿割掉﹗[26]

李嵩被判死刑的个中缘由还有﹐就是在押期间﹐他对自己的历史罪恶只作原则批判﹐没有具体交代﹐特别对残杀平民﹑屠杀战俘一类的战争罪行﹐以及贪污吃空﹑虐杀士兵一类人权罪行﹐更是始终只字不提。这要发生在一般战俘将领身上﹐也不足为奇﹐但李嵩身上有着“特务”印记﹐人们对他的高度警觉与戒备﹐是有理由的。

历史的演进是有代价的。付出代价的历史﹐在进步。

这进步﹐印证在李嵩旧属的叛变事件上 — 李嵩被扣押两个月后﹐其原属第一团四连约一个排发生叛变﹐并绑架了指导员高汝云。叛变分队于次日被解放区地方武装全数截获。之后﹐多数参加叛变的士兵都回到了部队﹐在指导员高汝云等解放军干部的启发教育下﹐完成了阶级意识的大觉醒﹐其中不少人成了连队的骨干﹐有的当了班长﹐有的当了副排长﹐有的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这进步﹐体现在李嵩的认识里 — 李嵩初进“解放军官教导团”学习《将革命进行到底》时﹐曾主张共产党与国民党“讲和”﹐认为蒋介石所提条件的“讨价”﹐中共可以“还价”﹐“如果中共硬打下去﹐要负内战责任”。而到学习后期﹐李嵩写到﹕新中国“不再是吮血魔鬼的天堂﹑人民大众的地狱了。昨天被视为奴隶的穷苦大众﹐要作今天的主人﹐这个历史的大翻身﹐充分地证明新民主主义的正确性﹐与人民领袖毛泽东先生领导的成功”。

这进步﹐还记载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战史中 — 李嵩病故的同年﹐志愿军第50军149师447团被授予“白云山团”英雄称号。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被志愿军总部批准授予称号的团以上单位﹐惟有该团。鲜为人知的是﹐该团坚守白云山主峰的第五连﹐[27] 是长春起义部队惟一发生叛变的连队。

无意陪葬的李嵩﹐被历史无情葬送了。

一件早该改判或撤判的死刑案﹐沉淀了35年。

[1] 杨福﹐原国民党第60军营长﹐1947年10月在吉林作战被俘﹐1948年被我东北军区联络部派回长春做策反工作。1948年10月参加长春起义后﹐留队继续担任营长。杨福起义前曾活埋过解放军战俘﹐鉴于其主动交代﹐未予追究。1951年﹐杨福在朝鲜战场上被提升为团参谋长。1955年“肃反运动”期间﹐杨福因心胸狭窄﹑生性多疑﹑思想改造不彻底﹐意外持枪行凶﹐致多名基层指战员伤亡﹐被击毙。

[2] 国民党军队“经理”的职能﹐大致是经费管理等。

[3] 欧阳午﹕〈正确的抉择〉﹐《长春文史数据》1987年第三﹑四辑﹐第206页。

[4] 汪煜﹕〈两任浙江保安处长的俞济时〉﹐《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第155~159页。

[5] 郑洞国﹕《我的戎马生涯 ¾ 郑洞国回忆录》﹐团结出版社1992年﹐第515页。

[6] 中共中央十人小组﹕〈对“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解释〉﹐1957年6月。

[7] 南京军区《第三野战军战史》编辑室编﹕《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战史》﹐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26页﹔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解放战争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卷第269页﹐第二卷第56~59页。

[8] 冷克﹕〈我的点滴往事〉﹐《抚顺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75~76页。

[9]“长假”﹐在当年的国民党军队﹐是长久请假﹐暂离现役的意思。

[10] 田力为﹕〈从井冈山的扁平化管理到新中国的扁平化管理 — 对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一个理解〉﹐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观察与交流》2009年第29期。

[11] 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11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2] 白修德﹑贾安娜着﹐端纳译﹕《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第147页。

[13]“纪念周”又称“总理纪念周”。1926年2月12日国民党中央党部议决公布《纪念周条例》﹐明确举行纪念周的目的就是“为永久纪念总理﹐且使同志皆受总理为全民奋斗而牺牲之精神﹐与智仁勇之人格所感召﹐以继续努力﹐贯彻主义”﹐规定“每周之月曜(星期一)日上午九时至12时”举行纪念周仪式。从此﹐纪念周正式成为国民党上自中央下至基层统一执行的制度时间﹐也成为“各党部把党的主义政策去训练党员的一个方法”。

[14] 周更声﹕〈国民党第一补充旅的前前后后〉﹐《湖北文史资料》2002年第1期。

[15] 容开业﹕《昨天走过的路》﹐2006年自印﹐第49页。

[16] 杨者圣﹕《情报英雄熊向晖﹕随同蒋经国的西北之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6页﹔蒋纬国口述﹑刘凤翰整理﹕《蒋纬国口述自传》﹐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第161﹑274~277页。

[17] 蒋梦麟﹕《蒋梦麟自传﹕新潮与西潮》﹐团结出版社2004年﹐第211页。

[18] 中央统战部﹑中央调查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说明〉(统发文【1980】第002号)指出﹕“建国初期﹐新解放地区情况复杂﹐为了维护刚刚建立的革命政权和发动群众﹐在土改﹑镇反中党和人民政府处置了一部分民愤较大或有现行活动的国民党人员﹐其中也有一部分起义投诚人员﹐这是当时政治上的需要﹐也是符合当时的政策的。”(转引自中国劳动咨询网﹐http://www.51labour.com/lawcenter/lawshow-38001-3.html

[19] 郭化若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大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69页﹔长舜﹑荆尧﹑孙维吼﹑蔡惠霖﹕《百万国民党军起义投诚纪实》﹐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1632页。

[20] 罗瑞卿同志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5月19日。

[21]〈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1951年5月8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56~258页。

[22] 何新论毛泽东﹐“何新中国论坛”(http://www.hexinnet.com/ )。

[23] 程世平着﹕《文明之源 — 论广泛意义上的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37页。笔者力荐此书。

[24](日)陆战史研究会﹕《朝鲜战争》(下)﹐国防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35页。

[25]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50军政治部﹕《中国共产党第50军第一届党的代表大会文件汇编》﹐1954年编印﹐第14页。

[26] 西南军区第二工作团﹕《改造起义部队第七兵团半年工作总结》﹐1950年﹐第43页。

[27] 国民党第60军及所属第182师﹑暂编第21师﹑暂编第52师在长春起义后﹐于1949年1月2日被成建制地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0军及步兵第148师﹑第149师﹑第150师。同年3月﹐营口起义部队编入第50军建制﹐授名步兵第167师。同年8月﹐由原暂编第52师成建制改编的步兵第150师被撤销建制﹐其所属按营﹑连建制﹐分别拨补第148师和第149师﹐第167师改称第150师。据高汝云回忆﹐当年在九台发生叛变的暂编第52师第一团四连﹐于1949年1月2日被改编解放军第150师448团四连﹐又于同年8月编入解放军第149师447团二营建制﹐改称第五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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