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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ill000 于 2011-5-12 18:54 编辑
这里隔空再点评一下乡下人进城“罗马书的信头细节”的帖子中下面一节:
"被罗马教会篡改之前的“保罗”是反律法的,这在其他保罗书信中依旧依稀可见,比如在被篡改得如同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胡言乱语的罗马书中,其5:20就说,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用原文的意思说就是“是为了增加过犯”,或者加拉太书3:10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又在3:19说, “律法是为甚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后一句更准确的翻译是:原是为增加过犯添上的)。我们知道,在“保罗”的神学中,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 6:23)。这样,他说摩西的律法是叫人死,就不足为怪了。但是,这个神通过摩西给人添加律法,让人犯罪、受诅咒、死亡。按这样的理解,这就不仅是残暴,而且存心险恶,这能是个什么神呢?特图良说保罗是 apostolus haereticorum (异端的使徒),也就可以理解了。"
以上理解完全是谬误.
保罗在外邦宣教,傳因信稱義的真理,但不信的猶太人毀謗保罗所傳的福音,造謠保罗反猶太律法和文化,是猶太人的叛徒。
罗马书中, 保罗没有否定律法, 不過把律法置於適當地位而已。他指出律法就像鏡子,反映人的罪,卻並非人取得救恩的途徑. 保罗自己在罗马书三章31节指出:"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罗五20关于保罗这句“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真正的意思,参考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罗马书注解》 【罗五20】ZT如下:
"【罗五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文意注解〕「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本节一面接续十三节的思想,说明律法与罪的关系,一面也指出在基督里所得的恩典,远超过在亚当里所得的罪。
『律法本是外添的』,是说颁赐律法并非神的原意,只因人有罪而不知罪,神就引进了律法;『叫过犯显多』是说律法的功用是将罪显明出来,并且越显越多,使人从而认识自己的败坏和无能,因此转向基督的救恩。
「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句话有两面的意思:
(1)人愈看见罪的可怕,就愈依靠恩典,取用恩典,以致恩典更多显明在我们的身上。
(2)恩典总是超过罪的,不只比罪更强、更有能,并且比罪更多、更够用(参林后十二9)。
〔话中之光〕(一)罪的权势虽然厉害,但它在恩典的跟前,只不过是衬托出恩典的荣耀丰富罢了。
(二)恩典的权势大过罪,罪是见不得恩典的,罪一见恩典,罪就没有了,正如药力大过疾病一般。"
以上乡下人进城帖子中所谓"这个神通过摩西给人添加律法,让人犯罪、受诅咒、死亡."的观点是毫无意义的.基于保罗在罗马书中所指出的,神引进律法『叫过犯显多』是说律法的功用是将罪显明出来,不是让人犯罪;是使人从而认识自己的败坏和无能,因此转向基督的救恩,不是让人受诅咒、死亡.
关于律法的更多详细内容, 参考《律法的目的》 维保罗牧师 2002年 王兆丰译 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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