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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民政局长等人因贩卖智障工事件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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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01月06日 06:04东方网

(实习记者 曾卓琳)渠县“智障劳工”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昨晚,渠县新闻网发布最新消息:目前,涉嫌犯罪的曾令全等3人被刑拘,渠县民政局局长王勇等6人被问责。

渠县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成立联合工作组,并派出维权救助组,前往新疆、河北等地解救、救助“智障劳工”。渠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曾令全、李素琼夫妇擅自开办自称是民间公益事业的“残疾人自强队”,将乞丐、智障人员输送到外地务工。2010年12月14日、15日,渠县公安机关先后对曾令全夫妇刑事拘留。渠县救助站职工杨军义于2006年4月私下以个人名义与曾令全签订3名智障人员用工协议,涉嫌犯罪。2010年12月21日,渠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杨军义刑事拘留。同日,渠县救助管理站站长刘定明被停职调查。

2010年12月30日,渠县县委研究决定,对“智障劳工”事件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免去王勇渠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廖泽彪(时任渠江镇镇长)县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范云渠江镇副镇长职务。对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邹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县残联理事长张秀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ppylux 于 2011-1-5 23:10 编辑

当官的居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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