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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脱衣示众,男童厕所吃饭,幼教要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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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4: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日下午,湖北省恩施5岁女孩小怡(化名),被老师惩罚在课堂上脱光衣服,示众1分多钟。事后,小怡“怕老师脱裤子”至今不敢上学,家长提出向幼儿园索要5万赔偿金。

  太震惊了!一个才五岁的小女孩,在幼儿园竟然遭受这种侮辱!5岁的女孩虽然还没有性别概念,但是那种在众目睽睽的课堂被全班所有同学耻笑的场景会让她记忆深刻的,小孩子后来不肯上学,恰恰说明了这个阴影对她的影响。老师教育学生的荣辱观,竟然用羞辱当方法,这种老师还有何师德?

  5岁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不调皮的,那都是被打傻了的!只因她调皮,睡觉时把别的小孩子鞋子放在被窝里,就要遭到脱衣的惩罚,这个惩罚的老师还是位女教师,小孩子不懂,作为老师难道不懂这么做违法侵权?设身处地的想想,假如老师和那个闯祸的女孩换个角色,女教师脱光了衣服,站在全班的家长面前,被问老师羞不羞啊。老师会不会羞愧难当自杀了?

  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幼儿园的老师更是孩子的学习榜样,现在家长忙于生活,学校的老师和孩子呆的时间更长,他们更对老师有依赖性。老师的一举一动都会在潜意识中不知不觉的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让犯了错误的女孩脱衣示众当作惩罚,不仅只是对这个女孩留下心理阴影,还会对整个幼儿园的小孩子们都会留下深刻记忆,特别是当班的那一班学生,他们会记住惩罚犯了错误的人,可以脱光他的衣服来羞辱他。如此教育荣辱观,实在太离谱!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今天,《三湘都市报》报道一则新闻,3岁男童灿灿在学校吃晚餐时,因为比别的小朋友吃得慢,被老师要求独自到厕所吃饭。小孩子3岁,能够独立吃饭,已经算是不错了,吃饭慢点,教师耐心引导,鼓励他下次吃快点才是正理,将他罚到厕所吃饭,刺伤嫩小的自尊心,这就是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方法?

  幼儿园的小朋友,不会像大学生那样,都知道好歹,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在他们3岁5岁的年纪,就是玩就是开心,可是我们现在的幼儿园老师在管教这些天真烂漫的小朋友时,虽然不施以体罚,却是以羞辱人格羞辱自尊来作手段,这种教育手段其实就是变相的体罚,他比体罚更可怕,它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让他们小小年纪就在小朋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

  女童脱衣示于众,让宝宝到厕所用餐,老师的做法不仅有违师德,更是违背了《未成年保护法》,已构成侵权行为。用这样的教育手段来管教纯洁无瑕的孩子,只会污染孩子的心灵,让小小年纪的孩子心理就留下难忘可怖的阴影,最终将幼儿园教育引向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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