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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故事:窦娥冤死后追杀贪官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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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窦娥冤》是元朝剧作家关汉卿根据《列女传》中的《东海孝妇》写出的一曲名剧,写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太守桃杌错判斩刑的冤屈故事。
这是发生在元朝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由于对当时的社会震动很大,所以被载入了史记一样严肃的《列女传》里了。剧中有一出感人至深的一幕,是窦娥在临刑前对监斩官设誓三桩:(1)如系冤枉,则“刀过处头落一腔热血休半点儿沾在地下,都飞在白练上者”;(2)如系冤枉,则“身死之后,天降三尺瑞雪,遮掩了窦娥尸首”;(3)如系冤枉,“从今以后,着这楚州亢早三年”,当时窦娥的誓言都得到了实现:血喷白绫、六月飞雪、楚地大旱三年。
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正应了冤有头债有主,当时太守桃杌是因为受了很大的贿赂才错判这起冤案的,所以窦娥生生世世都没有放过他。先是太守桃杌元朝时死后进入地狱受炮烙酷刑无数遍,明清两代又托生成畜类被杀几百遍,这些都离我们比较遥远和模糊,而最有意思和惊醒世人的是,这起冤案一直延续到今天,窦娥对他的追杀也一直延续到至今,桃杌也终于在轮回中得到了该得到的报应。
下面就是窦娥和当年的太守桃杌在今世轮回报冤的故事!
家住洛杉矶的张女士,原藉是台湾台北市人,在张女士的家族中发生了非常奇异的事。张女士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是三十六岁那天生日去世的,一直到上面五代,她们家里所有的男性(老大)都没办法逃过三十六岁离开人间这样一个悲惨的命运。而她们家里的女性(老大)——她的大姑姑是三十四岁过生日去世的,姑婆也是三十四岁生日去世的。也就是说,她们家族中男性老大都会在三十六岁生日死去,而女性都会在三十四岁生日死去。这个情况,她的母亲虽然一直知道,却一直没敢告诉她,生怕张女士知道了会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因为张女士也是老大。
张女士三十三岁那一年,她已经有了三个儿子。就在她三十三岁那年五月份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预产期是她三十四岁的生日。
张女士在怀这个孩子时有些很奇怪的现象:第一,难受得要去用身体撞墙。第二,怀孕害喜时,要让先生和自己的三个儿子打她,才会觉得好受,并且要用很大劲打,当天晚上她才能熬过去。若是她先生和儿子不愿意打她,她就跟他们翻脸。这是以前怀孕期间都没有过的现象。其实她哪里知道,她怀的这第四个孩子,就是前世的冤亲债主----窦娥。
张女士的母亲有个朋友是个出家人,当他去张女士的母亲那里见到她时,很惊异和叹息,但也没敢向她说明真相。
在怀孕六个月时,有一天张女士的母亲想要吃银丝卷。母亲希望张女士会尽量去做,于是张女士就去台北市一家餐厅买,出门以后她搭上一辆公交车。上车之后,车上的人虽然都看见她一个孕妇挺着大肚子,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让位,甚至有的人把眼睛都闭起来了,装作没看见。
张女士一路上一直站着,忽然,车子撞到一个重物,紧急刹车,她也被撞倒了,被送往医院。当天晚上,她感觉肚子非常痛,孩子就出生了。这时孩子只有六个月大,属于早产儿,体形还非常小,但是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医生说,孩子出生过早,只能尽力而为,不一定能救得活,希望她不要报太大希望。
没过多久医院方告诉张女士她可以先回家,小孩要留在医院里继续护理观察。在小孩子满月的那天晚上,她做了个恶梦,梦见小孩子拉着自己,自己也拉着他,忽然间自己的手松了,小孩子的脸就黑了。梦做到这里她惊醒了,意识到这个梦是种不祥的预兆,就让她先生打电话给医院,询问小孩子怎么样了。那时是凌晨三点钟,先生本来不想打,但在她的一再坚持下还是打给医院。
这时医院正好打来电话,说小孩子在三点钟已死了。张女士知道小孩子出事了,就开始哭泣。在那天早上大约六点多时,台中的那位出家人包车子到他们家来。一进门就对张女士的母亲说:“恭喜你。”母亲沉不住气了,心想,孩子刚走,怎么能说恭喜我?出家人说:“小孩是不是三点钟走的?”她先生很惊奇,问:“您怎么知道?”出家人这才道出原委。
原来,在昨天晚上大约12点的时候,小孩子来向出家人告别。小孩说:“我本来是要带她(指张女士)走的,可是现在却无法带她走了。因为,第一,她对她妈妈真的很孝顺,她妈妈要吃东西,她挺着大肚子还要去帮她妈妈买。而又碰到这样一个车祸,让我没有力气再留到她肚子里,我原本是打算在她34岁生日那天带她走。”
出家人问:“你跟她到底有什么仇恨?”
小孩说:“她累世的前生是一个贪官,判错了案子,让我冤死在监狱里。我让她从怀孕开始受的折磨,就是我在监狱里受的折磨。让她撞墙,让孩子打她,就像监狱里的酷刑。而现在,从她生下我以后,她家有个佛堂,我根本没有办法进到她家里,还想拉拉她,没拉动,就算了。我要到彰化一个地方去投胎了。”最后那个出家人说,他家族中的那些早亡者,也都是参与当时这桩冤案或接受贿赂的当事人!
这就是发生在现今人世上窦娥轮回报冤的一则真实故事,由于当事人还活着,这里只好隐去了她的名子。
诸位看官,你看了这则故事有什么感想?人生在世其实并不象无神论宣传的那样,人死就如灯灭了,善与恶都记录在因果报应里,所以诸恶莫做,诸善奉行,都应该是每个人应该遵循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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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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