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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清宫戏中看似有身份、有地位的太监,事实上是奴才中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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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8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宫戏中看似有身份、有地位的太监,事实上是奴才中的“奴才”

 魏四维 历史学堂君 2023-12-18 07:06 

作者:魏四维
编辑:莉莉丝

“净见过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这句俗话对于清代宫廷的网红IP——太监群体来说更是恰如其分。无论是《甄嬛传》里的苏培盛、《延禧攻略》中的李玉还是圣母皇太后身边的李莲英、崔玉贵等人,看起来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甚至能当主子半个家的“实力网红”。

可事实上清宫太监群体地位之低下,让人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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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晚清时期的太监

 

主子脚下的奴才



“太监等乃乡野愚民至微极贱,得入宫闱,叨赐品秩,已属非分隆恩···何况尔等微末太监。谚云:一岁主百岁奴,上下之分秩然”。这是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刚刚登基的乾隆皇帝对于内廷太监的训诫,此时雍正皇帝逝世不久,新皇乾隆就将此训诫添加进《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下称《则列》),并着为永例。

新皇登基,尚未改元之际,就先给宫内的太监立规矩,言辞中充满了对太监的鄙夷,而这种鄙夷的情绪,从乾隆祖辈钦定的《则列》中就可以看出。雍正元年,皇帝下旨说到:近来的太监扫地的时候,竟然敢从皇帝的宝座前面昂首阔步走过,今后“凡有宝座之处行走经过,必存一番恭敬之心,急趋数步···如屡诲不悛,即将伊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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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雍正皇帝,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735年)

虽说尊卑有别,但从皇帝宝座前抬头而行就是罪过,也太过严苛。更有甚者,雍正对宫内各处的首领太监说到“问话遇下雨有泥水之处,只须躬身答应,不必跪奏”。这纵然是对首领太监们的恩典,但也透露出在此之前,太监无论地位高低,无论何时何地必须跪下奏事。即使是阿哥们对太监赐座,太监也只能是席地而坐,绝对不能坐主子们赏的凳子。

诚然这些训诫规定对于底层太监来说是金科玉律,但是对那些在宫中显要的总管太监来说,在主子面前,他们仍旧是“畜生”。《甄嬛传》中的大太监苏培盛在雍正朝显赫一时,但随着他的主子雍正去世,乾隆皇帝就毫不犹豫的将这个“愚昧无知”的家奴收拾了,理由便是苏培盛不知尊卑,敢在圆明园和阿哥们同桌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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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晚清大内带刀御前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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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清朝二等侍卫朝服

 

奴才眼中的奴才



在清宫大内,除了皇族外还有大量的侍卫以及宫女,在他们的眼中,太监则是奴才中的奴才。尤其是在旗人看来“只要是做了老公,好比是被关在圈里的通人味的畜生,不如既通人性又忠诚的狗,更比不了自称‘奴才’的上三旗包衣”。这样的评价出自同治年间清宫侍卫富察·阿巴力翰之口,而据他所说,按照规矩太监也是要给侍卫们单跪请安的,就连侍卫们每顿的饭菜也有专门的奴才老公替他们“尝吃食”试毒。

对于宫女来说,自己与太监都是伺候主子的,尊卑没有太过分明。但是由于太监们身上难闻的气味(去势后,有的太监泌尿系统出现问题,时常会不由自主的淋尿,导致身上气味恶劣)和性格缺陷,宫女对于同等的太监也是不放在眼中。光绪年间,专职为皇帝剃头的太监老刘是李莲英的干儿子,深得慈禧赏识。按说这样的太监由于主子的抬举地位并不低了,但是当慈禧将贴身宫女荣儿指配给老刘结婚时,荣儿仍觉得受到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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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慈禧(1835年—1908年)即孝钦显皇后

 

求生活的奴才



从主子到同辈的奴才都看不起太监,那太监们自己知道与否呢?他们肯定是知道的。以李莲英为例,因他入宫前家里生计艰难,在京城西直门外堂子胡同开设了一家熟皮子(即加工毛皮)的作坊,因为熟皮子要用大量的硝石,所以入宫后的李莲英就得了一个“皮硝李”的外号。这绝不是什么光彩的称呼,但出身就是跟脚,爬得再高也是奴才,纵然贵为大总管李莲英对于这样奚落式的称呼也没办法。

从家里有作坊来看,李莲英的家庭生活还算过得去,竟然也被送到宫里自谋生路,而那些来自直隶河间府的穷乡亲们则更是低微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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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慈禧扮观世音菩萨,右侧为李莲英

在清末储秀宫,专门司职慈禧太后小茶房的河间府太监张福,是老佛爷心腹中的心腹,但提起他自己入宫的经历也是一把辛酸泪。且不说小刀刘给他净身的过程,单是“手术”所需要的猪苦胆、芝麻秸、玉米芯、小麦秆、糊窗户的纸都要自己家预备,就连赎回自己离体的那部分“命根子”,在取回时,也要被主刀人狠狠的敲一笔竹杠。

由于行差踏错,加上宫中底层太监工作繁重,所以很多初入宫廷的年轻太监或多或少都有逃跑的。但逃跑无异是最愚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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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敬事房是明清时期皇宫(紫禁城)里的机构,隶属内务府,负责管理太监和宫女的事务

 

逃不掉的奴才



嘉庆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祭神房的太监白进孝逃跑,在二十三日被皇帝知道后,便将白进孝的领侍和总管太监一并交送内务府议罪。通过这种“连坐法”,也让太监们也互相提防、互相监视,以免吃了对方的瓜落儿。至于逃跑太监本人还有专门的处分条例等着他们。

按《则例》规定,如果第一次逃跑,被内务府抓获的,杖责六十大板,发往吴甸铡草一年。若有二次、三次、四次、五次者,处罚强度和年限则依次增加。如果从吴甸逃跑的话,就被发往打牲乌拉(今吉林市)给官兵为奴三年,若是再逃就发往黑龙江给官兵为奴,如果有胆子从黑龙江再逃的话,就会被永远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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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咸丰年间,内务府票

面对这样残酷的后果,很多太监都会选择自行了断,但是选择了这条路则会祸及家人。《则例》规定:凡在宫内自伤未遂者,用刀子的就会被判斩立决,自缢的则会被判绞监候,至于自裁成功的,尸骨不准收敛,抛至荒郊,亲属被发往伊犁或者乌鲁木齐给兵丁为奴。所以即使面对繁重的劳役和精神的践踏,很多太监都不敢放弃自己的生命。

当然,若是因年事已高或身患重病无法再伺候宫内的各项活计,经过内务府会同太医院的大夫检查过之后可以发还出宫,但对于许多进宫蓬头稚子,出宫耄耋老人的太监来说,此时父母多已不在,若是再没有什么积蓄,回乡则会被邻里耻笑、让宗族蒙羞。

就算是死后,太监之间也会因为财产多寡而有所区分,在清代太监集中地埋骨地——恩济庄,这里的太监坟地便是生前有钱有势的可以广埋多占,死后潦倒的就只有一口八块板的棺材和四尺见方的土坑,只求不进了野狗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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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清宫太监随侍档册

纵观整个《则列》和清宫史料对太监的记载,罚银、杖责、枷号、流放、就地正法等字眼随处可见。而日常所见有关太监的故事,多是奸诈、香艳、下流、卑鄙的形象,让人觉得太监可恨,但是太监的可怜却很少被人提及。无他,奴才而已,只能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被人摒弃,正像是狗肉包子上不得席面。

可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太监这个群体,是伴随了中国封建制度从辉煌到没落的忠实附庸。古人云: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些或可怜或可恨的群体身上也总能折射出历代皇朝身上的光影。

参考资料:《钦定宫中现行则例》《清宫述闻》《内务府庆典成案》《宫女谈往录》《晚清侍卫追忆录》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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