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春秋战国后第二个政治大分裂时期,又是气候性、地质性、生物微生物性等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时期。据邓云特(邓拓)统计,魏晋南北朝369年间(220年—589年),共爆发各类灾害619次。其中,魏晋200年间,遭灾304次(平均一年1.25次)。南北朝169年间,遭灾315次(平均一年1.86次)。不但比秦汉440年间遇灾375次(平均一年0.85次)高出约一倍多,也大大高于隋朝29年间遇灾22次(平均一年0.76次),唐朝289年间遇灾493次(平均一年1.70次)。自然灾害对社会的危害,除了灾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社会财富迅速流失以外,还有些后果,往往被后人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自然灾害,都造成了哪些危害呢?
灾民的死亡,是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献中,有大量相关记载。有的对灾民死亡人数有精准的统计。永平三年(510年)正月至四月,平阳郡禽昌、襄陵二县爆发瘟疫,“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延昌元年(512年)四月,京师洛阳及并、朔、冀等六州地震;恒州的繁峙、桑乾、灵丘,肆州的秀容、雁门等县,地震还引发了地陷、山崩、泉涌等一系列次生灾害,“杀五千三百一十人,伤者二千七百二十二人”。有的文献记载的灾民死亡人数,只是一个笼统的数字。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年)十二月爆发瘟疫,“洛阳死者太半”;天监元年(502年)爆发旱灾,粮价飞涨,导致灾民大量饿毙,“米斗五千,人多饿死”。
有的灾害遇难者只有百余人、数百人,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七月,河南、魏郡水灾,“杀百余人”;东晋穆帝永和七年(351年)七月一天夜里,海水突然灌入石头城(今南京市鼓楼区清凉山一带),“死者数百人”。有的灾害遇难者,或有成千上万,甚至达到十数万、数十万之巨。北魏孝明帝熙平元年(516年)九月,淮河溃坝,“缘淮城戍村落十余万口,皆漂入于海”;皇兴二年(468年)十月,豫州爆发瘟疫,“民死十四、五万”。类似的记载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可谓不胜枚举。
水、旱、雹、震、蝗等气候性、地质性、生物性自然灾害,除直接造成灾民的大量非正常死亡外,还往往破坏农业生产,摧毁道路、房屋、桥梁等建筑,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流失。
古代中国,农业是第一产业部门。但在古代,乃至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往往因自然灾害而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者,甚至会颗粒无收,进而造成粮价飞涨、饥馑盛行。以蝗灾来说,这一时期,史书记录的蝗螟之灾有69次,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破坏。晋怀帝永嘉四年(310年)五月,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食草木、牛马毛,皆尽”。有时,蝗灾此起彼伏,连续不断。东晋元帝太兴元年(318年)七、八月间,东海、彭城、下邳、临淮四郡和冀、青、徐三州接连发生蝗灾,禾豆被毁,食生草尽。紧接着第二年,淮陵、临淮、徐州和扬州等地又爆发蝗灾,“吴郡百姓多饿死”。由于灾民大量死亡、流亡,导致土地大片荒芜,农业生产急剧衰退。
各种气候性、地质性灾害,往往造成树木、房屋、桥梁倒塌、毁坏,使公私财富蒙受巨大损失。比如永元元年(499年),京师洛阳大风,“十围树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有时候,某种灾害会引发或加重另外的灾害,南朝梁承圣三年(554年)十一月刮大风,“城内火烧居人数千家”。火借风势,燃烧弥广,危害更甚。陈祯明二年(588年)六月,“大风至自西北激涛水入石头城,淮渚暴溢,漂没舟乘”。
各种自然灾害及一些次生性灾害,还往往导致饥荒盛行。这一时期有史记载的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饥荒竟达90多次,大饥荒导致的“人相食”“多饥死”“饿死者十有六七”等惨剧频频上演。即便是物产丰饶,素有“鱼米之乡”美誉的长江下游地区,一旦旱、蝗灾相继,仍难免“千里绝顶,人迹罕见,白骨成聚”的惨象。
魏晋南北朝时,几乎每次大灾,灾民们都会为了求生而自发、盲目地掀起流亡浪潮。在流亡途中,流民们携老扶弱,风餐露宿,“鬻卖妻子,生相捐弃,死亡委危,白骨横野”。灾民们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无论多艰辛,也要千方百计地挣扎着生存下去。甚至有的流民群体,干脆就以“乞活”为名。动辄成千上万,乃至数十万、数百万规模的流民潮,必然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在流亡途中,流民们一旦走投无路,大多会铤而走险,发动起义。史官们对此也多有清醒的认识:“饥寒并至而民不为非者,未之有也。”这一时期爆发的农民起义,大多具有灾荒的背景。298年,略阳、天水六郡流民十余万人为躲避饥荒,翻越秦岭、大巴山,抵达物产丰饶的汉中、益州(今四川),大多靠佣耕为生。后来,西晋政府强迫流民返乡,并欺压、洗劫流民。被逼无奈的流民在李特率领下发动起义,占领成都,建国号为“成汉”。
我们很多人都认为,灾荒中,承受力最脆弱的是平民,他们的政治、经济资源都比较贫乏。一旦灾害袭来,他们往往倾家荡产,大量死亡或被迫流亡。富贵者凭藉雄厚的政治、经济资源,大多能安然地渡过灾荒,甚者有的还会在灾荒中进一步强化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攫取更多的权益。其实,这种想法存在一定误解。固然,贫寒者抗灾能力弱于富贵者,但在某些自然灾害面前,即便富贵者,甚至有些曾经强盛一时的政治势力、政权,也会遭到严重削弱,甚至覆亡。
东汉末年的割据势力中,相当一部分不是被敌手摧毁的,而是亡于饥荒灾害:“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西晋的灭亡固然是由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但当时空前的旱灾、蝗灾造成民众大量死亡、流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西晋的国力、财力、军力,却也是一毋庸置疑的重要因素。后赵政权的灭亡,就与当时大面积旱蝗灾害引发侯子光、李弘、梁犊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紧密相关。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献记载的灾害遇难者统计数据中,一个个冷冰冰的死亡数字背后,都曾经是一个个活蹦乱跳、欢声笑语的鲜活生命。他们都曾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子,为人女,为人夫,为人妻,他们生前或锦衣玉食,或粗茶淡饭;或叱咤风云,或平凡普通……然而,一个个生机勃勃、活力无限的生命音符,却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戛然而止。频发、酷烈的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仅仅是大量灾民的伤亡、社会生产的停滞、社会财富的流失,更会导致社会整体处于动荡状态,甚至导致政权崩溃瓦解。有鉴于此,灾害来临时,统治者们都会大力赈灾,以全民众,以固国本。
参考文献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93年。
陈高墉等:《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上海书店,1986年。
王亚利:《魏晋南北朝灾害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