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颇为流行一张图——
讲“醉生梦死”的女士叫毛菊贞,人称从四奶奶,从四爷是天津著名琴票从鸿逵。
别看从四奶奶口口声声“醉生梦死”,人家读南开中学的时候是校花,写起诗来,也是情深意长——
菊贞女士还上过《北洋画报》的头版封面。
毛菊贞女士,实乃我的精神偶像也,看着怹的精气神,我想我到了老,大约也错不了。
这些截图来自我最爱的京剧纪录片《粉墨春秋》,每年必须要拿出来重温。纪录片里的许多老人如朱家溍、刘曾复、吴小如、张古愚、林焘、王琴生、陈永玲、钱培荣等我都曾经有幸见过,有的还有过交往。怹们一开口,熟悉的声音入耳,音容宛在,忍不住就要落泪(双鱼座太过脆弱了),那些听戏求教的少女时代,终究和这部纪录片一样,只落得往事如烟。
看到“孟小冬”这一集时,忽然激发了我一点小小的写作欲望。
梅兰芳和孟小冬故事,读者们大约都知道了,仿佛起承转合之间,总离不开一场枪击案。因为已经相当闻名,我不多做饶舌,仅为不知道这段往事的读者们简要赘述:有个孟小冬的青年粉丝,听说孟小冬嫁给梅兰芳了,就上门打算激情杀人,结果绑错了人,没绑到梅兰芳,绑了另一个外号“夜壶张三”的张汉举,于是又转而勒索。双方对峙,张汉举被打死,青年被击毙,这件事成为梅兰芳和孟小冬感情不和的一个重要节点。
这场枪击案实在太有名了,许锦文的《梨园冬皇孟小冬传》和李伶伶的《梅兰芳全传》里都记载了这场枪击案,陈凯歌的电影《梅兰芳》中也浓墨重彩,只不过把刺杀青年改成梅兰芳的脑残粉,希望孟小冬能离开他,而这场刺杀原来是由邱如白(齐如山原型)暗地里雇人安排的,安排这个情节,是为了突出梅兰芳是属于“座儿”的。
《梅兰芳》剧照
可是,各家的说法,却又有细节各自不同。
第一个不同,就是凶手的姓名。我做了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有叫李志刚的,有叫王惟琛的,还有说叫刘省三的。
第二个不同,是事发地点,有说梅宅,有说冯耿光宅邸,还有说冯耿光给孟小冬梅兰芳购置的小院。
但如果回到最初的新闻报道,会发现这件事也许和孟小冬一点关系也没有。
天气热,闲着也是闲着,一边听《乌盆记》(这里给大家放一段孟小冬调嗓版本,如果听王瑞芝操琴、谭富英的版本,大热天也能听出冷汗来,更为解暑),不如翻开故纸堆,我们一起重温一下这场发生在1927年9月14日的绑架刺杀案。
反应最迅速的应该是《申报》,在事发后第三天就有了报道——
昨夜冯耿光在宅宴客,梅兰芳在座,忽有李姓西装男子到,请见梅,谓母丧告帮。梅以突兀,托同座张鹏招待,并陪李赴伊住处,查看是否母丧。张同李汽车行,至中途,李出手枪,谓本人意在索梅巨款,强张开回冯宅见梅,要五万,后讲到二万。但冯已通知军警,包围该宅。李拉住张鹏不放,军警上捕,李将张一枪中肋,又放枪中侦缉兵吉禄,李亦受伤被逮。即送宪兵司令部,将头切下,挂于九条胡同,张鹏今晨伤重身故。(十五日下午九时)
《申报》远在上海,北京本地报纸的报道则更加详细,我综合了《晨报》《新闻报》《时报》等几份报纸,稍作整理如下:
9月14日,东四九条冯宅请客,晚八点,有自称李志刚的青年男子到冯家,说要找梅兰芳。梅不愿见,张汉举自告奋勇代他出面。
梅兰芳拍摄《黛玉葬花》剧照时,曾经借在东四九条的冯耿光宅,这里原本是谟贝子府,冯耿光租用
李志刚称自己的母亲(也有报道祖父或者祖母)去世数日,无钱下葬,请梅帮忙,并带来一封致梅兰芳的求助信,李汉举拿到里屋,大家表示同情,凑了五十块钱,李志刚嫌少。
张汉举提议,我和你去你家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李志刚说自己还没吃饭,冯耿光就安排了晚饭(四盘一碗)。
吃完饭之后,李志刚与张汉举、画家汪蔼士乘张的汽车到李志刚说的住宅西城东斜街,这里离张汉举家(西斜街)不远,结果刚到西四牌楼,李突然掏出手枪,说之前讲的母丧什么都是假的,自己要梅兰芳出五万块,要挟两人一起返回冯家。
張善子先生题签,图为汪藹士与張善子家中之虎,汪藹士也是枪击案中的当事人,逃过一劫。
一开始传话的是张汉举的两个车夫(真奇怪,汽车里有五个人,四对一居然毫无办法),冯宅凑了五百块,车夫传话说李志刚大为不高兴,五万块少一分也不行。又问冯耿光有没有首饰,有首饰也可以。冯说我家的首饰都没放在家里,这时冯只好打电话四处筹借,这通电话被警察局听到,派出侦探朱继武。
这中间还有个小插曲,说冯耿光担心梅兰芳,从小门溜出去,打算去无量大人胡同看情况,坐黄包车时感觉有人盯梢,以为是绑匪同伙,于是给了一块钱下车,谁知道盯梢者是警察局暗探,以为冯是歹人,于是追冯到梅宅,冯居然跳墙跳到隔壁人家,隔壁正在办喜事,搭了一个喜棚,冯耿光落在了喜棚上,幸亏冯总裁早年有日本士官学校学的两手,要不然还真是够呛。
警察局的侦探朱继武决定先营救人质,于是假扮成冯家佣人,说自己又凑了两千块,要交给李志刚,而后趁机抱住李志刚,李志刚急放两枪,打中了朱继武的袖子,袖子着火,这时汪蔼士趁机溜到西边小院,剩下张汉举。
梅兰芳赠送给冯武越的照片,冯武越是《北洋画报》的创始人,冯耿光的侄子。
这时全宅电灯熄灭,只有西小间有台灯。张汉举趴在墙旁边的小棚,棚里是尿缸,但不知道为何,仍被李志刚抓住,两人入西小间,闭其门,张汉举大叫“快筹伍万元救我的命,我担保将来偿还。”
对峙持续到次日清晨,警方决定开枪,张汉举中枪,李志刚放弃张汉举,手持两把手枪乱射,双方混战,李中弹受伤,在送往警局路上死亡。
以上可见,案发之后的现场报道里,这位叫“李志刚”的青年主要目的是图财,一开始谎报母丧,后来发现钱太少,决定绑架。
梅兰芳《刺虎》剧照。
几天之后,这件事开始发酵了。
我给大家看一看1927年9月刚刚在北京创刊的《古城周刊》,这份周刊只存在了三个多月,但是撰稿人都很厉害,有许地山、熊佛西、焦菊隐等,《古城周刊》也比较偏向以知识分子观点评说当时的文艺新闻,他们在第二期的头条,就发表了《论冯耿光宅案》(标题还印成了“冯光耿宅案”)。
这是一篇评论,旨在呼吁人们对该案少一点无端猜测,但我们因此得以看到案发一个星期之后,当时北京城对于凶犯犯罪动机的几个猜想:
1、青年爱慕梅兰芳,但几次想要求见而不得,所以因爱生恨。
2、青年爱慕某伶,因妒而生恨。
3、青年缺钱。
这些猜测都来源于,尸首被公开悬挂,人们觉得凶手很年轻,“似中学生模样”,实在不像江湖传闻的那种资深绑匪。谣言多半由此而来,所以产生了三种猜测,这些猜测和我们今天的传言大多相似,这里的某伶虽然没有点名,但几乎可以认定,指的就是孟小冬。
9月24日,案发十天之后,曾经首发刊登梅孟恋情的《北洋画报》站了出来。《北洋画报》的创办者冯武越是冯耿光的侄子,可以说,无论从消息来源,还是关系疏近,《北洋画报》都是最应该详细报道该案的媒体。果然,一连两期,《北洋画报》对这件“北京冯宅劫案”进行了详细报道,有多详细呢?
此处预警,不适者可以快速划过。
《北洋画报》是唯一一个刊登了凶手首级的报纸——
考虑到读者心情,我没有放大截,原来从前的斩首示众是这样的,确实非常可怕。
《北洋画报》为我们补充了一些细节,我来整理一下:
9月13日,即凶案案发前一日,冯耿光坐了梅兰芳的汽车去无量大人胡同(梅宅),遇到了一位很奇怪的穿白衣的妇人,妇人口呼梅兰芳名字,但冯耿光见妇人穿的是丧服,觉得不吉利,没有让停车。
深夜凑钱的时候,钞票里居然还有几张是从裱糊匠印刷局借来的冥票,李志刚因为慌乱,也没有辨别。
冯家一直没有报警,但是四处筹款的时候,电话被电话局中的“元帅府稽查处侦探”听到,朱继武才赶来。
朱继武一开始假扮冯家佣人,说老爷又凑了一点钱来,两人谈话时,朱继武想把张汉举营救出去,于是趁机抱住了李志刚,李忽然摸到朱继武胸前藏有手枪,破口大骂,随后开枪。
车夫说李志刚除了手枪,还有“电刀”(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凶器)。但现场勘察,凶手只携带了一支“老式莲蓬子小手枪”,“此种手枪危急时绝无法添装子弹”。
李志刚说自己是山东人,但口音完全天津话。
搜到李志刚口袋里有两张名片,但名片内容没有披露。
《北洋画报》上还刊登了当时的告示,可以看到“李志刚”三个字。
关于死去的张汉举,《北洋画报》也有一些当晚的细节,一件是张汉举是听说“少年貌美”,于是自告奋勇去见他,当时梅兰芳等人劝说他“三爷您也太好管事,不叫下人给他点钱让他走便罢了……”众人一开始掏出二十五块钱,青年嫌少时,张汉举提出去他家里看看,这时有一位彭君开玩笑说:“三爷您不怕他半路掏出手枪来绑您的票吗?”
满满的flag。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北洋画报》第一次披露,青年首级悬挂之时,有青年女子坐汽车而来,面披黑纱,下车瞻望凶犯首级,唏嘘泪下,璇复登车而去。
这个细节被许锦文先生写进了孟小冬的传记里,并且宣称这个女子就是孟小冬,他说消息来源是杨洁导演,而杨洁导演也是听来的。
我站在孟小冬当时的立场揣测,觉得她除非脑子坏掉了,否则绝不可能跑来和青年诀别。彼时她和梅兰芳的感情并不坏,即便真的和这位青年有交情,也决计不可能做出当众瞻望尸首这样的事情,孟小冬绝对不是恋爱脑。
梅孟蜜月期的孟小冬,这个短发真的太萨冈了,大爱。
9月28日,《北洋画报》又刊登了一封梅兰芳写给天津张厚载的信,信里对张汉举的死亡进行了哀悼,表示自己近期的演出少缓,这当然是一种姿态,更多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于张汉举的事情一定会管到底:“平日初不吝施,岂意重以殃及汉举先生……澜之实况,先生知之较深,正类昔人所言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此时岂有置喙之地?已拟移产,以赙张公,唯求安于寸心,敢邀中于公论。”
《北洋画报》的报道,当然不一定是全部事实,因为《北洋画报》的背后是最爱护梅兰芳的冯六爷,但也只有《北洋画报》的报道,才有可能做到如此详尽,连冯宅的一些案发照片都可以刊登。
冯耿光是梅党“扛把子”,包天笑回忆,他去北京梅宅,梅管冯叫六爷,李释戡叫二爷,其他都叫先生,包括齐如山。冯耿光的电话,梅兰芳都是亲自接的。
我个人认为,《北洋画报》对于该案的一些细节报道,仍旧是可信的,但有一些猜测性报道,比如说“青年体格健壮”“受过训练”云云,则纯属猜测,我想,《北洋画报》也许希望让大家相信,绑匪纯粹是为了谋财,但在讲张汉举的flag时,又说到张汉举是因为“少年貌美”才去见他的,综合《古城周刊》的报道,我认为青年并不是职业绑匪,这也是城中百姓对此议论纷纷的关键之一。
《北洋画报》对于该案的最后一篇报道是11月26日,名为《北京冯宅劫案尾声》,文章不长,只说“同谋者应有数人,恐早已逃往南方云”,这显然有点语焉不详。
但我们有其他报纸作为参考,一个月之后,这起案子又有新进展了。
因为影响太广,北京警局派出一个大人物来侦缉此案,此人在今天臭名昭著,就是杀害李大钊的雷恒成。
这是当时《坦途》对该案件进行的后续报道。雷恒成后来出家为“了明禅师”,解放后被检举,1953年被枪毙。
雷恒成时任京师侦缉队队长,他亲自前往天津,线索就是死者李志刚口袋里的两张名片。
一张写着“天津交通银行员徐永年”。
一张写着“天津振昌祥西服庄”。
雷恒成剪下李志刚的西服布片,前往振昌祥西服庄,西服庄说,布料的名字是“太阳呢”,这是两三年前流行的样式,又查出定制这件衣服的时间为“1924年闰四月二十五日”,订购人“刘先生”,没有留下任何地址。
这是《新闻报》1927年10月4日的报道。
而后又去找徐永年,他回答名片是自己的,根据雷恒成描述的“李志刚”样貌,徐永年说他和这个人是在起士林对面的莲花赌场赌博时认识的,但这个人姓“刘”,并不姓李。
而后,徐永年又回忆起曾经和这位刘某去打过一次茶围,雷恒成根据这个线索,找到了妓院舞凤楼,发现这位刘某是妓女花金英的客人,名唤刘三爷。
在花金英处,雷恒成终于找到了“李志刚”的名片,他的真名叫刘学曾,字省三,直隶人。花金英说,刘三爷之前和自己说要去奉天取款,已经三个星期没见了。
因为当时社会已经传闻说,凶手和梅兰芳孟小冬有关系,“致成一种艳话”,所以雷恒成特意还询问了刘学曾和两位伶人的交往,答案是“绝不相识”。
大北日夜摄影1920s 孟小冬孔明戏装签赠照银盐纸基签名
在文章最后,雷恒成还澄清了关于张汉举是被警察误杀的“传言”,他说刘学曾(即李志刚)当时正弯腰打算把钱搬到汽车里(两万块钱为什么需要用“搬”?),张汉举忽然拍手,暗示门外巡警,刘大怒开枪,张汉举“抱头曲腰”向后逃跑,子弹“腰入胸出”,张是被凶手击杀,不是被警察误杀。
不过,参考《北洋画报》当时的枪孔照片,我觉得被误杀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至此,关于冯宅劫案的报道基本告一段落,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在事发之后,北京就有事关孟小冬的传闻,这导致警察局不得不派出雷恒成这样的警界权威调查该案,并且将后续的侦查细节详细刊登出来。
凶犯自报名为李志刚,真名为刘学曾。
案发之后一周,本地就有谣传,有说凶手要和梅兰芳交往,有说凶手要和孟小冬交往,根源都来自于凶手年纪很轻,看起来不像是人们想象中的杀手。(但我看尸首照片,还是蛮可怕的,不知道从哪里看出眉目清秀美少年的)
《时报》报道,左边是丧命的张汉举,右边为刚刚被击毙的凶手李志刚,可以发现他穿的是西装。那时候脸还是清晰的,不知道为什么枭首之后脸部有个大洞,看着特别吓人。
官方即便多次辟谣,民间流言仍旧不休,但我仍旧不大相信这件事和孟小冬有关系。讲一个重要因素,倘若这个凶手真的是为了孟小冬而来,冯耿光作为梅兰芳的保护人和支持人,绝不可能坐视不管。梅孟二人直到1931年才分手,也就是说,是在枪击案发生了四年之后,尽管梅孟结合是冯耿光同意的,但如果有什么危险逼近了梅兰芳,冯耿光一定会把这些危险统统铲除,孟小冬也不在话下,毕竟“大爷的命最要紧”(这是梅案传闻中福芝芳说的话)。
冯耿光和梅兰芳
那么,关于此案那些详详细细的细节,究竟是怎么从口口相传而成为白纸黑字的呢?
始作俑者,可能是薛观澜。
薛观澜,江苏无锡人。祖父薛福成是维新派,父亲薛南溟是著名实业家,薛观澜早年就读于北京清华学堂,后留学美国,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经济系。他喜爱体育运动,曾任该校田径队队长,还是短跑健将。回国后,在北京汇文大学任体育教练。后曾任北洋政府监务署检事、驻英使馆三等秘书、直隶省省公署顾问、外交部特派直隶交涉员等职。
观澜是他的笔名,报纸上写他为薛汇东,这篇报道里,他和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马约翰并列为“全国男子田径名将”。
薛观澜的妻子是袁世凯的次女袁仲祯,两人在1919年结婚,因袁世凯已死,乃由其子袁克定主婚。因为他写了很多梨园故事,又和梅兰芳孟小冬等人属于同一时代,所以大家认为他的讲述有一定的可信度。
薛观澜是余叔岩粉丝,和余交往甚密。我购买了他的《我亲见的梅兰芳》,成书时间在1963年左右,像是报纸专栏合集,有很强烈的时代特征,言必称“反攻大陆”。考虑到作者当时的立场,会发现有些许信口开河,比如说梅兰芳是被梅葆玖气死的,比如说程砚秋是“看到梅兰芳的飞黄腾达,自己一筹莫展,于是以酒浇愁,抑郁而终”。
而看到梅兰芳绑架案这件事,我一下子明白为什么大家这么容易相信他了,因为写得实在精彩,而且上来就说,这件事是他亲历的。
他说这个“李志刚”是个官二代,真名叫王维琛(也有写成惟琛的),是京兆尹王达(1915年—1924年曾任京兆尹)的儿子,毕业于北京朝阳大学,孟小冬的忠粉,上来就说“孟小冬是我的未婚妻”。
王维琛这个名字,我一开始还以为是章君榖的《杜月笙传》首发(蔡登山也认为是章记错了,而后误导了许多后来研究者)。但章的书成书于1967年,晚于薛文(薛去世于1964年),所以一开始把李志刚误传为小王的,还是薛观澜。
既然凶犯“李志刚”确实是个化名,那有没有可能是小王公子呢?我们注意到,在最开始的报道里,说李志刚当时自报家门是山东人,但是说话口音是天津口音,而王达是安徽人,小王公子即便早年跟着父亲到了北平,也绝无可能可以去学一口天津话(除非他喜欢说相声?)。
访日时期的梅兰芳
另外,如果凶犯是王维琛,照理说在北平的朋友不少,为什么尸首悬挂在大栅栏整整三天,却没有一个人把他认出来呢?
《北洋画报》还特别指出,当天,梅兰芳曾经两次从李志刚面前走过,但是李没有认出来,如果真的是和孟小冬有交往的大学生、京兆尹之子,怎么可能认不出来梅兰芳呢?
但是,薛的文章太细节了,细节到“我和内兄袁克良一同站到无量胡同我家的大门”,这种现场直播,很容易让观众相信,他就是唯一的内幕披露者。——但根据刘运兴的《袁世凯的儿子们(三)》《项城文史资料》第八辑,1918年,袁克良搬到锡拉胡同,两年后患精神分裂症,长期瘫痪在床,后其家庭搬至天津大营门,1927年时,是否有可能和薛站在无量胡同观摩绑架案呢?我们暂且存疑。(也不能说没可能,说不定那时候还没疯)
无量大人胡同梅宅设计图纸
可是,有一个最最常识的问题,那就是,绑架案明明发生在冯耿光宅,而不是无量大人胡同啊!!!
而这两个地方,并不相邻,你看看,可差了两三公里啊!
无量大人胡同现在是红星胡同
写了那么多细节,却把最基本的地点写错,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只有把地点写到无量大人胡同,薛才有可能亲历这件事(因为他当时也住在无量大人胡同)。
另外,薛说“枭首示众”了三天,却连名字也不肯公开——
但实际上,各大报纸都刊登了“李志刚”这个名字,《北洋画报》甚至直接拍摄了枭首的告示。
但因为他这样声情并茂地一写,这个事情就立刻飞快传开了。
能写得如此之细节,难道薛真的是信口胡说吗?我相信不是,他一定也是有一个大致的范本,在此基础上进行添加的,再往上挖掘,比薛更早的版本,是1955年出版的喻血轮的《绮情楼杂记》。
《绮情楼杂记》有一些细节可以和当年的报纸对得上,比如是在冯宅,比如先报丧要钱,但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年代,“民国七八年”,即1918-1919年,年代不对。第二是钱数,喻血轮经历过抗战和内战,可能已经忘记了1927年的货币流通,梅兰芳和冯耿光要是有二十万,那就不用发愁是不是去美国会亏本了。
让我们来进行大胆猜测,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这本来就是口口流传的一个传闻,喻血轮写在笔记里,而薛观澜进行了再次加工,之后就变得言之凿凿,由于喻血轮和薛观澜都和梅孟是同时代人,薛更有“袁世凯女婿”的称呼加持,这使得孟小冬未婚夫为爱绑架梅兰芳这件事,在大半世纪之后,变得板上钉钉,甚至添油加醋,细节十足。《粉墨春秋》里诸位所说,很有可能是经过了艺术加工之后的各种传说。
1963年,梅兰芳去世,唯一能够证明此事的人,是始终没有出现却处于漩涡中心的孟小冬。
她一直保持沉默。
住在香港的她,是否有看过这些传闻呢?也许有的,也许没有。但她是正面回应过这件事的,那是1933年的《孟小冬紧要启事》:
抑冬更有重要声明者,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并有好事者,未经访察,遽编说部,含沙射影,希图敲诈,实属侮辱太甚!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凡走一地,先严亲自督率照料。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惟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
声明写得再明确不过了,她和李某从不相识,这件事和她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该说的,她已经都说过了,从此之后,她都保持沉默,因为“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
相比之下,这些流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毕竟,这一个世纪以来,这一千年以来,什么事情都要扯上“红颜祸水”的恶意流言,还算少吗?
1、喻血轮,绮情楼杂记
2、薛觀瀾,我親見的梅蘭芳,秀威出版2017
3、许锦文,梨园冬皇:孟小冬传
4、靳飞,冯耿光笔记,文津出版社2022
5、蔡辉,情杀?抢劫?梅兰芳粉丝成绑匪 90年前这桩公案背后还有哪些故事,北京晚报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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