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前妻,王老师对这一切洞若观火。她说李师傅这么干,是怕女儿跟二老婆合起伙来不对他好,所以他就以财产为诱饵,让两方斗起来,争着对他好——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在一个交友饭局上,我结识了知性文雅的蓝律师,她待人亲和,没有一点架子。我来了兴趣,让她讲讲办过的“有意思”的案子。或许是实在是拗不过我的厚脸皮,她冷不丁地问:“你结婚了吗?”
“我一直单身啊。”
“那我给你讲讲我刚办过的一件离婚案,还真是典型。”
去年春节后,律所给蓝律师派了一件离婚案。以前她是主打公司经济纠纷案的,对耗费精力的离婚案并不感冒,但那时疫情肆虐,各行业都不好干,她好久没开张了,于是就答应和当事人先接触看看。
见面的那天,两位老人带着一个年轻女士来到律所。
老头坐在轮椅上,身上散发出浓浓的药味,鼻子上插着氧气管,一只手握成鸡爪状,另一手不停地抖动;老太太精瘦,衣料没有一丝折痕,一头白发明显是精心打理过的,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书卷气;年轻的女士则满脸沧桑,她用一根铅笔胡乱盘起头发,白色的口罩把她的黑眼圈衬得更明显了。
见年轻女士一口一个“爸”“妈”,蓝律师没有多想,上来就问:“叔叔阿姨出了什么问题要离婚?”
没想到老太太连忙摆手,一脸的嫌弃:“不不不,别乱说,我是她前妻,跟这个倒霉鬼离了二十年了,别瞎说。”
蓝律师懵了,把目光转向那位年轻女士。对方赶忙解释:“是我爸要跟我继母——啊,是要跟‘那个女人’离婚。”说完,她慌乱地看向自己的母亲,不过老太太在看手机,什么表情都没有。
带着前妻与现任妻子离婚,这种情况,蓝律师也是头一回见,她只能先细细地听这一家三口的讲述。
老头身体不好,说话很慢,但思维还很清晰。他自称姓李,原是市化工集团的高级工程师。老太太姓王,退休前是某中学的副校长。李女士讲,她父母是典型的“配对夫妻”,他们年轻时都是社会精英,经人介绍认识,觉得双方条件差不多就结婚了,看似圆满的婚姻却没什么感情基础。由于两人都是单位骨干,工作很忙,无法照顾家庭,婚后他们吵架成了常态。有了女儿以后,生活矛盾加剧,甚至开始打架,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李女士讲到这里,她母亲王老师冷不丁地插了一句:“所以,他就出轨了。”
李工程师说话费力,但立马用力反驳:“我……没……有。”
据说,这个“出轨”对象就是李工的现任妻子孙阿姨。当年他们在一个厂子里上班,孙阿姨是资料室管理员,有段时间李工为了攻克一个技术难题,要经常泡资料室,孙阿姨就等他走了再关门下班。
孙阿姨的老公是地质勘探队的队员,长年在外,夫妻感情也很淡漠。她和李工常常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流言蜚语就传了出来。一开始,李工认为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就没理会。后来这桃色绯闻越传越邪乎,连双方的配偶都听说了。王老师是个好面子的女人,她心里窝火,可表面还装作若无其事,甚至还主动关心起丈夫的生活。但孙阿姨的老公却忍不了,他来了厂子闹了好几次,还堵着厂长要说法。
公家一出面,这事儿就彻底闹大了,王老师直接提出离婚,李工也过够了争吵的日子,就同意了。可如此一来,他跟孙阿姨的关系就更说不清楚了。接着,孙阿姨的老公把李工揍进了医院,然后跟妻子离婚,远遁外地。孙阿姨心存愧疚,就去医院照顾,一来二去,两人真的产生了情愫。
不久之后,李工和孙阿姨决定在一起了,但他们没领结婚证,一直是同居,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八年。李工说自己当年也想领证的,但怕刚离婚又结婚,怕影响不好,就想再等等:“后来我发现啊,姓孙的一直觊觎我的财产,这些钱我是想留给我闺女的,所以我就想等闺女长大了,给她置办完家业再说。”
直到前些年女儿结婚了,李工看孙阿姨跟了自己这么久,觉得也该给她个名分了,这才答应领证。领证后,李工觉得感情稳固了,才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交给孙阿姨保管——他是技术专家,有好几项发明专利,每年都能带来不少的收入。
2018年,李工突发脑梗,之后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孙阿姨却把他扔在老房子里不管不顾。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着急上火,王老师也看他可怜,就在女儿家附近租了间小房子,请了一个护工照顾他。外人觉得王老师念旧情,但王老师却说,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我俩离婚的时候就已经两清了,但是我们都亏欠女儿,他欠的只能用钱来还。”
生活无法自理、又得不到妻子照顾的李工想离婚,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他表示这么多年来,他给孙阿姨的钱加起来也有一百多万了。他的工资他就不要了,但他的专利费他要收回——那些钱,在孙阿姨的女儿结婚时花了一部分,现在大概还剩下七八十万在孙阿姨手里。
钱还不是最重要的,李工更关心的是房子——“房改”的时候,孙阿姨父亲的单位出了一套一百多平的“房改房”,职工可以出钱买下。当时这套房子的产权分属好几家,孙父没钱拿下,最后李工就用他的名额,自己出资,挨个买下了其他人的份额。现在这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子已经成了本地的“顶级”学区房,市场价在五百万左右,李工的亲外孙快上小学了,他想把房子要回来给自己的女儿。
我问:“送人的财产还能要回来?”
蓝律师说:“这就是老头精明的地方了,他买房的收据一应俱全,每笔转账流水都有。”
我心说,这老头真会算计,他把这些东西保存这么些年,还是防备着孙阿姨。
蓝律师分析了案情,认为讨回钱应该不难,毕竟这些大部分属于李工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些转账也有备注,就算是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也能要回大部分——但想要回房子就比较麻烦了,那房产证原是孙阿姨父亲与李工共同持有,但没有标明二人的占有比例。孙父去世后,孙阿姨继承了他的房产,目前房产证上写有孙阿姨的名字。
李工不断地说,这房子是他花钱买下的,应该全部都归他:“新婚姻法规定谁买的房子是谁的嘛,我们是在‘新婚法’颁布后领的证,应该保护我的权益啊。”
蓝律师表示,房子分割分很多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我会争取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末了,李工再三强调,他要回房子和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要留给自己的女儿。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瞥向一旁的李女士,那不像是父女之间的温情流露,更像是一种讨好。李女士不接话茬,他就有点自讨无趣了。
咨询结束,三人离开了蓝律师的办公室,但没多久,李女士又突然折返。她对蓝律师表示,不希望跟孙阿姨上法庭,还是私下解决这事最好:“看在她跟我爸过了那么多年的份上,我可以给她留下一半的钱养老,房子她们愿意住就一直住,我其实就想要那个学区的户口,我自己不缺房子的。”
应李女士的要求,蓝律师决定约见孙阿姨,看有没有私下和解的可能。她酝酿了很久才拨出了电话,但孙阿姨一听她的来意就发了飙,各种脏话喷涌而出,大骂她挣黑心钱。这种情况蓝律师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心平气和的把自己该讲的东西讲完,那边还是骂骂嚷嚷,还挂了电话。
最后,还是李女士亲自出马,约好了孙阿姨——孙阿姨的女儿是个讲道理的人,她也不希望母亲这么大的年纪还要上法庭。
到了约定的时间,双方见面,孙阿姨还带了一位姓孔的律师。孙阿姨身材肥胖,烫了一头大波浪,面容饱经风霜。一阵寒暄后,她和善地说:“我还以为是个什么样的厉害律师,没想到是个年轻的小姑娘,跟我女儿差不多大。”
蓝律师有点意外,她定了定神,把李工的诉求讲了出来。孙阿姨听完一言不发,孔律师则表示一个也不能接受,她们已经做好了应诉的准备。
至此,言多无益,蓝律师准备离开了,孙阿姨却突然说:“不知道姓李的老东西是怎么跟你讲的我们的事,但他肯定没讲我的好话,小姑娘还没结婚吧?我告诉你,千万别信男人的嘴,事情完全不是他讲的那样。”
律师最怕当事人对自己有所隐瞒,这可能会导致庭审时有意外发生。孔律师急忙按着孙阿姨的胳膊,想制止她继续说下去。孙阿姨却拨开了孔律师的手:“有些事我得说,不能让外人以为我贪了人家的钱。”
孙阿姨说,他们确实是各自离婚后才慢慢处出感情的,至于为什么同居十八年没领证,她则另有一套说辞:“为啥?因为这个老X登不想担责任,想省钱呗!”
按照她的说法,一开始,两人是打算领证的,但不巧的是,那时她的父亲突然重病,需要人照顾,她的工资又不高,还要养孩子,所以急切地想抓住李工与她一起分担。可李工却临阵退缩了,他怕领了证就要承担照顾老人、养育小孩的责任。面对她的步步紧逼,李工开始拖延,不是说工作忙,就是说父母、亲戚那里还没说通,最后连双方的八字不合都讲了出来。
孙阿姨不是没看出李工的心思:“可我一个女人有什么办法啊?总不能拿枪逼着他去领证吧。真把他逼急了,把我一踹,我们一家人真的活不下去了。”
为了生活,孙阿姨只能屈服,两人商议后决定继续同居,条件是李工要上交工资补贴家用,但不用他照顾老人小孩。李工每个月都有外快挣,那些工资对他而言只是毛毛雨,他十分享受有人照顾又能保持自由之身的感觉,所以很爽快地答应了。
后来,孙阿姨的父亲缓了过来,孙阿姨的负担减轻了不少,又提出要跟李工领证。这次,李工又换了一个说法。他说前妻一直逼他,说如果他再婚,就不让他见女儿,除非他先把名下财产都转给女儿。
“那老东西讲,证就是一张纸,离过婚的人都知道那张纸约束不了什么。不领证,钱就握在他手里,想给我多少就给我多少;领了证,他的钱都给前妻女儿了,我啥都捞不到。我当时真是迷了眼,信了他。”
至于几年前为什么又突然领证,孙阿姨讲:“那老家伙的身体越来越差,怕自己病了没人照顾,就忽悠我领证。本来我是不想的,他就说把名下的财产都给我,我才答应的。听起来我拿了他不少钱,可这些钱当我这么多年的工资都不够。”
同居时双方各取所需,感情也算融洽,但领证之后,触及到彼此真正的利益,一些问题就会放大,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
孙阿姨说,她不是不愿意照顾生病的李工,而是根本顾不过来——她既要照顾老年痴呆的母亲,又要带外孙。
“刚开始,姓李的病得不重,生活能自理,我提出请个护工也没多少钱,但这个该死的偏要我照顾。他说自己为我牺牲了这么多,妻离女散的,又把钱都给我了,我必须对他负责。”孙阿姨有事外出,李师傅没事就给她打电话,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不答应就骂人,“哪个正常人能忍受?”
在孙阿姨看来,李工得病完全是他自作自受——他生活习惯很差,常年烟不离手酒不离口,脑梗后依然如此,还不按时吃药、复查,“这二十年要不是我照料,他不知道哪年就把自己作死了”。
孙阿姨讲了很多,中间还哭了好几次,她说过去王老师都不愿照顾李工,但离婚的这些年,他们一直不清不楚的:“他一生病就被王老太太领走了,图啥?不就是想要他的遗产。”
双方终究未能在私下达成和解,2022年,这场离婚官司还是要开庭了。
在正式开庭前有个调解,受疫情影响只能在线上进行。到了日子,李工看着镜头里的孙阿姨,眼泪哗哗地往下掉,他一口一个“小孙”的叫着,情绪不能自控。孙阿姨不说话,从表情看,她心里很复杂。
蓝律师不知道李工是故意打感情牌还是真实情感的表达,起码暴躁的孙阿姨平静了下来,让她看到了些许希望。可是镜头一扫,王老师的身影出现了,孙阿姨立刻换了一副凶恶的面孔,破口大骂起来,说王老师又来勾引她的老公,越骂越难听,连法官都没制止住,最后这场调解不欢而散。
疫情缓和后,庭审开始了,李工身体不便,只有蓝律师代理出庭。双方先就存款进行交锋,蓝律师主张这钱都是李工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后才交由孙阿姨保管,所以应该返还。孔律师则主张这钱是李工在婚后自愿转让的,应该算是赠与。
二人领证时,微信已经普遍使用,在聊天记录中,孙阿姨一再强调这些钱会用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而且各种消费支出也表明了这一点。这些钱起码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之李工原本就没想把钱全部要回,蓝律师看目的已经达到了,也就没有继续反对了。
但这时候,孙阿姨突然喊了一嗓子:“这钱是彩礼,就应该是我的!”
此话一出,孔律师的脸都黑了——《民法典》禁止婚前索取巨额财物,更何况那是一百多万。很明显,孙阿姨完全是冲动才说出这话,事先并未与孔律师通气。
在蓝律师的接连反问之下,孙阿姨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在法官面前失了利。她开始哭闹,一会儿说她与李工的感情没有破裂,是王老师破坏他们的感情,她要反诉王老师;一会儿又说这个婚她早就想离了,只是不能由李工先提出……她在法庭上又哭又笑,甚至说自己的精神有问题,不能离婚。
最后,法官都忍不下去了,多次提醒孙阿姨注意言行。孔律师也在安抚她,示意她不说话就是给自己帮忙了。见到法官没站在自己这一边,孙阿姨突然两眼一闭,躺在椅子上捂着心脏,喊着要救护车,法官没办法,只能宣布休庭。得逞后,孙阿姨把脸一抹,又恢复了往日的神色。她跟孔律师谈笑,但孔律师一脸的嫌弃,收拾东西砰砰作响,没理会她就直接走了。
蓝律师心里有喜有悲。喜的是,孙阿姨装疯卖傻没什么用,还会引起法官的反感;悲的是,孙阿姨的用意很明显——李工时日不多了,上次调解失败后他又发了一次脑梗,医生都让家属准备后事了——她就是想拖死李工,只要他们还是合法夫妻,那遗产分起来又不一样了。
可这么明显的盘算,蓝律师的当事人还蒙在鼓里。
休庭期间,李工一家却安静得出奇,仿佛一点都不着急。直到有一天,律所同事找到蓝律师,问她当事人是不是要撤诉,她才警觉起来。
从一开始,李工一家就不断强调请律师的费用过高,蓝律师耐心解释过,好不容易谈妥,他们还是会动不动就埋怨。据说,李工找到律所打听退费的条款条件,还隐晦地表示希望另找个收费低的律师。
蓝律师被气笑了——他们已经签过协议,现在官司进行到了一大半,不管当事人撤不撤诉,该付的费用一分不能少。她旁敲侧击地对李女士说,不能为了省小钱给自己“埋雷”,如果不跟律师一条心,最后坑的往往是自己。李女士说自己前一段时间在外地出差,对此事完全不知情,她表示私下调解是她爸的决定,“是孙阿姨一直求情,我爸老糊涂了,心软答应的”。
李女士拿出一份协议——双方同意调解离婚,钱全部归孙阿姨,房子归李工。这份协议看着很合理,但里面有个最大的漏洞——时间不明。
蓝律师说:“你相信孙阿姨的承诺吗?她要是不愿意签字怎么办,你们能强迫她去民政局嘛?再重新打官司?你爸的身体情况你也知道,要是在这个过程中,你爸突然去世,那孙阿姨作为配偶有权继承财产,就是另外一种说法了。”
李女士又拿出一份自己父亲立的遗嘱,上面说自己去世后全部财产都归李女士所有。蓝律师一看就说这个遗嘱无效:“现在你爸名下的财产有很大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爸无权自主分配,最后还是要由法院判决。那时,孙阿姨作为合法配偶有很大优势,能比现在离婚拿到的多。不在你爸活着的时候把财产掰扯清楚,你有把握以后能拿到更多?”
李女士慌了,立刻对蓝律表示感谢。蓝律故意提醒她:“律师比当事人更想赢,不要因小失大。”
不出蓝律师所料,到了约定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时间,孙阿姨果然反悔。她提出协议不公平,大闹了一场,把李工当场又气进了医院。等蓝律师去看的时候,人刚从ICU里出来,气若游丝。蓝律师对他讲明了当前情况,他突然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大有离婚前坚决不死、一定不让孙阿姨得逞之意。
人的意志力很强大,李工硬是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了,医生说他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休养了。
可还没过一个月,变故又发生了。
一个周六的下午,李女士给蓝律师打了十几个电话,终于接通后,只听她哭得语无伦次。蓝律师听了好大一会儿才明白,最近李女士在外出差,王老师身体也不好,娘俩就把李工留在医院由护工看护。可孙阿姨得知这一消息后,竟跑到医院“抢人”,要以妻子的身份给李工办理出院。李工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一些,但此时贸然离开医院,结局肯定好不了。李女士急得不得了,电话通知了一帮亲戚去医院拦人,但又怕打起来不好收场,就想委托蓝律师前去协调。
蓝律师一听,头都大了。可没办法,她还是硬着头皮赶到医院。到了地方,她看到孙阿姨正跟一帮人对峙。一边要接人出院,一边死活不让,眼看矛盾就要升级,她赶忙插到中间打圆场。
孙阿姨看到蓝律师来了,态度缓和了些:“小蓝,从法律上讲,老李现在还是我的老公,我有权接人吧?”
蓝律师知道孙阿姨吃软不吃硬,就说周末自己不上班,现在不讲法,只讲理:“你们两口子的事大家都清楚,你把李工接走,他要是出了什么事您可就说不清楚了。而且医生也说了,李工还不到出院的时候,你要是真为他好,就让他继续治疗。而且,李工已经请我帮忙立下遗嘱了,我能保证维护我的当事人权益。”
话不用说透,孙阿姨的神色也缓和了些,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我怎么可能害他?我给他找了个中医,想回家给他调理去。既然这样,我就回去了。”
第二天,从外地赶回的李女士带了一堆礼物来感谢蓝律师,握着蓝律师的手紧紧不放开。蓝律师叮嘱李女士,最好还是给李工转院,派人看好他,更要对孙阿姨封锁消息:“现在,你爸活着最重要。”
李工终于等到第二次开庭,这次的焦点,是那套房子的归属权。
说起这房子,李工的行为也不光彩。当年孙阿姨父亲去世后,母亲也要治病,家里的经济十分紧张。孙阿姨求李工给点钱,但李工却一直打马虎眼,先说自己的钱被股市套牢了,又说借给别人了,总之就是不给。
孙阿姨被逼得没办法,就差给他下跪了。眼看火候到了,李工便提出了一个方案:按照继承法,孙父去世后,其名下的那部分房产应由其妻女继承,孙阿姨母亲可以出让属于她的那部分份额,他花钱来买。
当时孙阿姨急需钱给母亲治病,虽然恼恨李工的做法,但也只能接受。就这样,他们签了协议,给房子办理过户,那张房产证就这样变成了孙阿姨和李工共同持有。
在法庭上争论的问题,出在这个房本上没有注明双方占比。孔律师主张均分,蓝律师却拿出了孙母当年签的出让协议,主张孙阿姨即便“加名”,也只是继承自其父亲的一半产权,即全房的四分之一。
孙阿姨说,她母亲当时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症,意识不清醒,是李工欺骗她签的协议。这一招打得很准——毕竟孙母如今就是痴痴呆呆的,当年签协议时又没有见证人。
但这没有难住李工,他早就准备好了一箱子的证据——孙母当年的病历。作为工程师,这个男人的生活技能一团糟,但无论什么材料,只要经他的手,他都要整理得整整齐齐。当年他出钱给孙母治病、办理出院,就把她的病历也收了起来。医生在病历上写得很清楚,孙母是因为骨折住院的,“意识清醒”。而且,李工还有一个摄像的爱好,他收录了好多影像,几年前孙母还没有摔到脑袋,与人对话条理清晰,记忆准确。
于是孙阿姨的说法不攻自破,她只能改口说那份协议是受胁迫签的,“因为不签就拿不到钱”。但这也说不过去,毕竟不是暴力胁迫,说白了,还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眼看情况不妙,孙阿姨又提出想调解,于是在法官的见证下,第二次调解开始了。
这次,李女士亲自出面了。一见面,她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孙姨”,孙阿姨柔和地答应了,又说李女士最近瘦了,照顾父亲辛苦了,要她保重身体……
这次调解很平和,孙阿姨同意离婚,她能分到大部分存款,她名下那四分之一的房产份额也由李工按市场价买下。调解书上写明,先腾房再给钱,但孙阿姨签字后又觉得自己亏了,她不认账,非要先拿钱再腾房。双方僵持不下,孙阿姨又把老母亲接来躺在玄关处,法院执行更难了,这事就这么拖了下来。
李工终究没有挺过去。他在弥留之际,反复要求女儿把他的离婚证一块火化。蓝律师再三解释说,法院判离婚没有离婚证,调解书就能代表婚姻关系解除。为了让父亲安心离去,李女士找了个离婚证放在了他的手中。
一切尘埃落定,李女士来律所缴清余下的代理费,并再三感激蓝律师。闲聊中,李女士透露,自己也在考虑离婚了。
蓝律师没有立刻接话,打交道这么久了,她确实还没见过李女士的老公。
蓝律师斟酌了一下,问:“是不是原生家庭给了你心理阴影?”
李女士先点头,后摇头,最后说,她觉得父母早早离婚挺好的。小时候,她父母都非常忙,两人经常为了家庭琐事吵架,从记事起,她就觉得自己是家里最大的累赘。有一次,父母又为了谁送她去幼儿园吵了起来,最后他们赌气似的,骑上各自的自行车走了,把她自己留在家门口大哭。
反而是父母离婚后,她看到他们皱起的眉头都舒缓了。李工似乎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有空的时候就把她接到身边小住,“那时候,我经常跟孙姨一起吃住,后来我长大了,生孩子的时候,孙姨还来照顾我月子”。
奇怪的是,李工并不喜欢女儿跟孙阿姨走得太近,经常跟她讲,“要小心孙姨,我的钱以后都留给你”。只要李女士对孙阿姨表露一点好感,他就挑事,会故意当着女儿的面和孙阿姨吵架,背后还数落孙阿姨的不是。
渐渐地,李女士也品出了其中的门道:“其实啊,我孙姨是被逼成泼妇的。我爸跟孙姨在一起,除了给钱就是给钱,孙姨就是他请的保姆。我也是女人,知道感情需要呵护,但我爸以为钱可以控制人,只要孙姨稍稍违背他的意思,我爸就翻开账本问来问去,故意挑刺。他俩领证后,我爸更防备了,几乎是强硬断了我跟孙姨的联系。也是前段时间我才知道,我爸对孙姨也没少说我的坏话,他骂我不孝,承诺把自己的钱都留给孙姨。”
作为前妻,王老师对这一切洞若观火。她说李工这么干,是怕女儿跟二老婆合起伙来不对他好,所以他就以财产为诱饵,让两方斗起来,争着对他好——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李女士讲:“可我知道又能怎么办呢?我做不到像我爸一样冷血对待身边人。”
李女士的婚姻也不幸福,似乎走上了父母的老路。她跟老公都忙于工作,嫌隙不小,但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只能凑合过:“夫妻两个人啊,不能都忙,也不能都闲,我俩的工作都是跑来跑去的,这家庭啊必须有个人能够扛起来,处理各项事务,可惜我爸妈跟我们两口子都不是。”
自从李女士把瘫痪的李工接到身边住后,她老公就经常找借口不回家,如同当年李工不愿意跟孙阿姨领证担责一样,也在逃避。李女士本不指望老公能干什么,但他的这种态度让人生厌。等钱要回来了,李工也去世了,她老公又突然冒出来献殷勤,开口闭口就是钱和房子。
李女士问蓝律师:“这种我继承来的财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你爸在遗嘱或赠与协议里点明这些财产只给你一个人,那就不是;如果没有点明,那就是。”
李女士摇了摇头:“啊?我爸走的时候啥都没留下,之前的遗嘱也因为离了婚让我给撕了。那这样也太可笑了,我从我爸那里得来的遗产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真要离婚了还得分他一半,他跟我爸一样,太能算计了。”
后来,蓝律师在一场活动上见到了孔律师,两人又聊起了这桩离婚案件。
孔律师觉得,孙阿姨看着挺精明,却总是自作聪明做出一些荒唐之举。她防备心很强,不听律师的话,在谈离婚条件时,孔律师本想为她争取家务补偿,但孙阿姨摇头,说她也很累了,不想再纠缠了。
其实孙阿姨在乎的不是钱,而是要争一口气,她给李工白当多年的保姆,不想让他那么轻松地离婚。于是她故意恶心李工一家,就是要报复他。她还想要法院给一个说法,表示自己拿到的东西是这些年她付出应得的,而不是对方施舍的。至于不退房子,她说那是因为李工答应给的钱迟迟不到位——李工要孙阿姨先退房再给钱,可孙阿姨早就不信任他了。
最后孔律师说,经过这个事,她都有些恐婚了:“都说跟律师结婚,小心最后连裤衩都分不到,其实律师也是人啊,如果自己也陷入了离婚纠纷,也不一定能理性处理。毕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衡量不了人心。”
蓝律师突然想起了大学时,老师在讲《婚姻法》时说过的一句话:“婚姻的本质是一场价值交换,但是还是希望大家能为了爱情结婚,多谈谈感情,少一些物质,能够所托之人都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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