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传说,魏征梦斩泾河龙王之后,后者的魂魄便缠上了唐太宗,让他彻夜难眠。唐太宗找来秦琼和尉迟恭两位猛将日夜在殿前守护。尽管两位大将在战场上勇猛过人,但毕竟都是血肉之躯,无休止地日夜站岗,谁也吃不消。唐太宗只能一边将二人的画像贴在门上,一边下旨征集能人异士替自己辟邪。湖南醴陵有个名叫李畋的猎户。因其师傅仲叟上山采药而遭山魈邪气伤身,救师心切的他灵光一闪,在爆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硝石、硫磺和木炭,制作成威力巨大的爆竹,用于辟邪除障。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仲叟的疾病,竟奇迹般痊愈了。李畋因此相信,自己研发出来的“黑科技”,一定能祛除唐太宗的心魔。于是,他北上入长安。说来也怪,自从李畋在唐太宗寝殿前燃放起自制的爆竹后,唐太宗就几乎没有做过噩梦。唐太宗大喜,重赏李畋,敕封他为“爆竹祖师”。先民对“火”怀有极高的信仰,西汉礼学大师戴圣整理编撰《礼记》时就留下“时人以为祭火神”的记载,说明古代早有祭祀火神的习俗。魏晋时代的《古史考》则认为:“有圣人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人熟食,铸金作刃,民人大悦,号曰燧人。”火的出现,给先民带去温暖和光明,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而火的力量,让原始人类捉摸不透,崇火意识渐渐形成——火被视为由神灵掌管,火神就此产生。自周朝起,“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只要一遇到大事,无论天子还是诸侯,都习惯在夜晚时分召集宗族子弟在庭院中点燃火把,借助火光问卜上天。周制规定,祭天仪式宜用“燔柴”,即祭天之时,堆起高高的柴堆,“以实牲体、玉帛而燔之,使烟气之臭上达于天”。
▲熊熊燃烧的篝火。图源:摄图网
当时的人们相信,这种方式不仅能将人间之事上达天听,更重要的是,借助“神火”,人间的妖魔鬼怪也会速速避去,还百姓安宁。即便后来周室衰微,这种习俗依旧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成了每年天寒时节“燔柴驱病”的重要形式。时转星移,发源于黄河流域的中原文明在西晋末年遭到“五胡”侵袭。晋元帝司马睿率江北名族“衣冠南渡”,由此,拉开南北方文化的第一次大融合。北方燔柴和庭燎用的是木柴、秸秆,到了盛产竹子的南方后,“爆竹”就成了燔柴的平替,逐渐在社会上流传开来。那时的爆竹颇为“天然”,只以新鲜的竹节替代原先的燔柴进行燃烧。但,新鲜的竹节中空,在高温的催发下,空气膨胀,出现炸膛,从而产生巨大的爆裂之声。南梁著名学者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写道:“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宗懔笔下的“山臊”,后来也被写作“山魈”。与唐朝爆竹祖师同名的宋朝人李畋曾写过一本《该闻录》,在书中,他曾记载了一个用爆竹驱鬼的故事:“李岐邻叟家,为山魈所祟,岐令除夕聚竹数十根于庭,焚之使爆裂有声,至晓乃寂然。”
▲山臊即山魈,目前主要分布于非洲中西部的常绿雨林以及泰国、越南等南亚热带丛林,古代也曾在我国南方繁衍。图源:摄图网
可见,无论是山臊还是山魈,此物最忌怕火光和响声。所以每到除夕,燃放爆竹,敲锣打鼓就成了辞旧迎新的必要环节。尽管“爆竹祖师”李畋改良了传统的爆竹,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还是习惯于沿用过去传统的爆竹燃烧方式。这一点,中晚唐时期诗人来鹄曾在诗作《早春》中写道:“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而更晚一点的诗人韩鄂则在《岁华纪丽》中写道:“故除夕元日,竹爆广庭,松标高户,门绽金柳,朱联罗户,以待月益日新,承福寿财禄。”从初唐到晚唐,人们还是习惯于烧天然的竹子。到了宋朝,统治者重文轻武,强敌环伺,为了提振国威、守住江山,朝廷不得不花大力气抓紧研发“黑火药”及先进火器以御敌。作为研发成果,一批领先世界数百年的霹雳火炮、突火枪等武器被装配到宋朝的军队里。可惜的是,火药武器生产虽然受到重视,但重文轻武的观念却像把枷锁禁锢着统治者的思想。所以,大量被生产出来而滞销的火药,逐渐变成了制作爆竹的原料。南宋四大诗人之一的范成大曾在诗作《爆竹行》中描写过家仆除夕放爆竹的场景:范府过年放的爆竹足令“百鬼惊”,可“健仆取将仍疾走”却暴露出燃烧爆竹的安全隐患。大约与此同时,宋朝人发明了卷纸裹硝代替爆竹的方法。于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鞭炮,就此诞生。这种“黑科技”一经问世,就被记入《武林旧事》:“岁除爆竹,内藏药线,一发百余响不绝。”在此基础上,人们又发明了各式烟火、烟花、炮仗。
▲新年的烟火。图源:摄图网
据《西湖志余》记载,南宋淳熙十年(1183),宋孝宗赴钱塘江观潮,兼赏烟花,五色烟炮满江绽放,龙颜甚悦。之后,淳熙十二年元宵节,宋孝宗又让人在皇宫燃起百余架烟火,他本人携后宫嫔妃、皇子皇孙前往皇宫正门宣德门登楼观看。皇家节日燃放烟花靡费巨大,普通人家消受不起。所以,过年过节的“烟火戏”便成了大家消遣娱乐的首选。据洪迈所著《夷坚志》记载,早在北宋时期,民间市井就出现了一种“甚危险骇人”的“吐烟火”表演。表演者事先将硝石与硫黄、木炭等均匀混合,装置于类似竹子的器皿中,点火施放,使观众与表演者间形成“对面不相见”的状态。同时,伴随竹子的燃烧,人们还会听到“一大声如净鞭鸣跸”的声响效果,是当时技术含量相当高的一种“烟火戏”。南宋时期,“烟火戏”与药发木偶等元素结合到一起,比如每年四月初八的“浴佛节”,临安街头总要上演一出喜迎佛子的大戏。表演者事先在一根长度为13至15米的毛竹竿上,隔层装置特制烟花轮和身穿光腊纸服装的金佛。当最低层的烟花轮引线点燃后,绚烂的烟火会沿着竹杆逐层往上绽放,并带动木偶表演。被节日烟火笼罩的临安城中,也出现了世界上最早售卖烟花炮仗的个体户和商铺。或许是嫌南宋的烟火烧得还不够旺,明清时代,硝石被大量运用于制造焰火,供百姓娱乐或节日时燃放。甚至只要年节临近,人们就会想到“撮弄开个火药铺子”,这是很赚钱的生意。16世纪初,波斯商人阿克巴尔第一次踏上这片东方圣地时,就被这里的人们惊到了。在《中国纪行》中,他写道:“烟火十分普遍,老少都会制火药,人人皆知造烟火。”明代百姓已经会自制烟火,市场上除了宋朝传承下来的旧品种外, 又出现了“霸王鞭”“地老鼠”“二踢脚”“三春柳”等20多个新品种。其中最吸引眼球的,当属水上烟火。
▲水上烟火。图源:摄图网
古代皇帝最重农耕,“籍田”祭祀往往是开春时最重要的仪式。为了显示皇帝天人感应、福泽万民的一面,官员们需要花费大量心思祈雨。自从水上烟火面世后,大家都省心多了。水上烟火在制作时就被赋予抗潮湿、抗浸泡的功能,在祭天大典上,明朝的教坊名伶只需穿着戏服化身风、雨、雷、电、土、谷诸神,藏于事先搭好的草棚虚处,再在棚架四周藏入异香、烟药、巨鼓和火线。待主持祭祀的官员喊出一句“雨生”时,祭天大典最重要的祈雨、施雨环节便徐徐展开了:“虚处烟雾四塞,鼓声彭彭震,起火线勃发,先掣数丈,霹雳之声交加,上藏水匮,倒倾如沫,凡棚内逾里无不沾润。”好久,雨止了,烟也渐渐熄灭了。随着小说戏曲文化的兴盛,烟火戏还被明清时代的能工巧匠搬入梨园。在人声鼎沸的呼应下,绚烂的烟火成了“刘关张三顾诸葛亮”“张翼德葭萌关战马超”“十面埋伏”等经典戏码的背景。通过人与烟火、故事与场景的相融,唱出一个时代的盛世繁华。虽然烟花爆竹自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美好的夙愿,但不可否认的是,一点火,一点光,一声爆炸,爆竹就耗尽了全部的生命,留给世界的是不堪利用的躯壳,又或者,是致命的火星。史载,永乐十三年(1415),北京紫禁城尚未完工,明成祖朱棣下令元宵节期间在刚刚建成的午门外扎“鳌山万岁灯”,邀百姓共赏,与民同乐。鳌山灯又名“靠山灯”,是一种自带烟火效果的巨大花灯。没想到,鳌山灯燃放的第一晚,京城的一阵大风就把鳌山灯吹倒。风助火势,把旁边的午门城楼给点燃了。此时正值百戏表演时间,宫里宫外都挤满了人。鳌山灯的倒塌及燃烧,造成百姓死伤无数,连负责此次元宵节燃灯活动安保的最高负责人、中军都督同知马旺也在事故中丧失。事后,朱棣认为,鳌山灯倒塌是上天对他的示警,遂将每年一度燃放烟花和花灯的活动挪到北海举行。然而,继朱棣之后,明朝嘉靖皇帝也因在永寿宫燃放烟花取乐引发火情,致使永寿宫整体被烧毁,救火的太监宫女死伤无数。于是,自嘉靖年间起,京城就率先实施了烟花爆竹“限放令”。所谓“限放令”,即官府明确规定燃放时间和设置燃放“专属区”,并严禁在紫禁城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举措在今天看来,都具有划时代意义。当然,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强大习俗面前,具体执行效果应该很有限。到了清朝,皇帝们的防火意识普遍较强。康熙皇帝不仅奉太后的谕旨,严禁宫人在紫禁城内抽烟,还在皇城的东、西华门外,设立防火步军,加强宫城火警防护力量。与此同时,朝廷大力整顿京城民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秩序。每逢年节,清朝的五城兵马司都会全体出动,严格盘查违规制作、出售和燃放烟花者。一经发现,轻则枷号,重责入狱。
▲(清)郎世宁绘:《乾隆岁朝行乐图》(局部)。图源:网络
但重罚未必出良序,自晚清开始,民间便多次出现死伤惨重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伴随烟花爆竹生产技术的发展,此时,民间已实现烟花爆竹的批量化生产。据说,当时湖南某地一袁姓女子发明了一种专门用于制作爆竹的机器,日均产量就可达到2万枚。为此,当晚清政府以天津作为示范区成立新式警察部队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成了这支警察部队成立之初的首要任务。1907年2月3日,天津巡警总局在《大公报》发布公告:“入冬以来,风高物燥,瞬届年节,竞放花爆。起花双响,高入云霄,遗火落下,贻害非小。贩卖燃放,均于禁条。特先晓谕,广为劝告,父戒其子,兄为弟导,子弟有犯,父兄枷号,倘敢故违,决不宽饶。”然而,即便是实行连坐,在流行了上千年的民俗面前,晚清的法律也犹如废纸一张,无法真正约束百姓燃放烟火爆竹的行为。待到民国成立,政府改旧历为新历,废除旧历年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袁世凯政府干脆派出督察小分队沿街巡视,督促大伙不许贴春联和放鞭炮。但,不难预料,没多久,这项禁令就成了空头口号。当时的北平城,每到年底,人们就疯抢烟花爆竹,“当子正初交时,乒乓之声,即不绝于耳”。
▲民国百姓在家里放鞭炮。图源:网络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烟花爆竹依照“民用爆炸品”的相关法规实施管理。一时间,街头巷尾的烟花爆竹销声匿迹。但大约从1998年春节起,全国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明显增多,之后连年呈增长态势。围绕禁放问题,每年春节前后在警方和市民之间,形成了“猫捉老鼠”的现象。虽然媒体一再宣传“过年方式千万般,何必独钟这一种”,但也必须承认,没有鞭炮的农历新年,是少了一点节日的气氛。数据显示,2007-2011年我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503起,造成998人死亡。到2020年,相关事故骤降到个位数。可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安稳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保护的重要性。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1年全国烟花、爆竹累计出口322901吨,金额累计51984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9.2%和16.5%。亚洲、北美和许多西方国家都是我国烟花爆竹产品主要的出口市场。而我国花炮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湖南的浏阳、醴陵两市,江西的万载、萍乡、上栗等市县,以及广西的北海市,其中浏阳、醴陵、上栗、万载是花炮产业最集中的几个区域,约占中国花炮行业总产量的80%以上。颇有点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意味。
▲近一年全国烟花、爆竹出口情况统计图。图源:智研咨询
或许,该不该放,该如何放,还有一条更细致的管理之路可以走。而不是简单的一禁了之。因为,从漫长的历史长河看过来,爆竹响,烟花繁,始终是中国人追求的年味。全文完。感谢阅读,如果喜欢,记得随手点赞、点在看以示鼓励呀~秦国经、苑洪琪:《紫禁城:皇家生活全景》,时事出版社,2006年王建男:《中国人的雅致生活》,北方文艺出版社,2014年张崇琛:《<聊斋志异>中的"野人"踪影——<聊斋志异·五通>发微》, 《蒲松龄研究》,2020年第3期王挺:《民国时期的鞭炮禁燃令》,《兰台世界》,2005年第2期杨乃莲:《2007-2011年我国烟花爆竹事故统计分析研究》,《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3年第5期周星、周超:《民俗与法律:烟花爆竹作为一个“中国问题”》,《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孟正夫:《中国消防史概述》,展望新世纪消防学术研讨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