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处于农业社会的中国,一直以人丁多少作为衡量家庭兴衰的重要标准,这导致中国社会对分家一事一直深恶痛绝,将其视作儿孙“不孝”的表现,并崇尚“四世同堂”式的大家庭。但进入民国之后,伴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冲击,1920年代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股强烈的家庭革命浪潮,越来越多的青年选择“走出家庭”,奔向社会。
中国的现代性城市与都市文化在近代以来迅速兴起,大量的新式学堂与大学以及形形色色的企业,吸引着年轻人纷纷涌向城市。据统计,在民国时期,北上广三座大城市的人口已经超过了100万,15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有31座。当时的中国拥有数亿人口,城市人口就有3000万左右,看着好像不多,但要知道那时候城市刚刚兴起,涌向城市的大多是各地的青年人,大量的中老年人口仍聚集在乡镇与农村生活。
民国时期的大上海
年龄比例的失调,使得中国传统农村家庭制度在民国迅速走向衰落,许许多多的年轻人为追逐新潮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而离开农村,严重打破了“父母在不远游”,数辈人共居一个大家庭的状态。
当然,导致传统家庭衰落的原因也并不只有经济发展带来的城乡分裂,还有现代司法制度的兴起,使家族长不再具有应有的权威,即使是家族当中的年轻人,也可以依靠法律“对抗”年长者,而固有的一夫多妻制、男尊女卑制以及宗法继承制度,也随着现代法律条文的颁布而失去合法性。
如果说经济与司法变迁都是导致传统家庭衰落的外因,那么近代以来家庭伦理观念的变迁,则是导致传统家庭衰落的根本内因。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家庭观念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这样的以血缘亲疏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家庭,特别强调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并奉行长子继承制。再加上农业社会对壮丁的大量需求而产生的大家庭、多子多福观念,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
农业社会大量需求男丁
但在洋务运动时期,中国社会即出现了对传统家庭制度的批判,当时为数不多的留学生在见识到西方社会的小家庭制度后,开始主张以核心小家庭取代“四世同堂”式大家庭。
随后,维新派与革命党也站出来,对大家庭制度大加批判,尤其是革命党人,提出了“家庭革命”的口号,主张社会与政治之革命,必须先从家庭革命开始,只有脱离了旧式家族的羁绊束缚,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个体,才能从事现代政治活动。
民国建立后,家庭革命的口号愈发激烈,至新文化运动时期达到鼎盛。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学校里的青年学生,都将旧式家庭视为阻碍中国进步的巨大藩篱,为此他们极力主张废除一夫多妻制,打破男尊女卑,倡导女性独立革命。此外,他们继续对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进行抨击,主张实行一夫一妻制下的小家庭生活。
在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李大钊看来,“中国现代的社会,万恶之源,都在家庭制度”,因为固有的家庭制度是受“旧礼教”影响而产生的,本质是“吃人”的腐朽事物,只有打破这等畸形的封建家庭道德,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1939年,迁居西南后方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学生,在成都市开展了一项关于家庭状况的调查。在对192人的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后,她们得出了这样的结果:在192人当中,生活于小家庭的人数是最多的,有95人,占49%左右,其次是三代折衷家庭(即父母、儿女与孙子孙女三代人共居家庭),有57人,占比29%,最后才是大家庭,比例还不到20%。
民国时期的核心小家庭
事实上,这十分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中国传统喜欢四世同堂式的大家庭,但限于古代人口寿命较短,很少有老人能够活到自己的重孙辈出生,更不用说五代人共居的局面了,五世同堂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所以实际上如果单纯从绝对量上来看,即便是古代社会,“百亩之田,五口之家”的情况也是占据多数的。
在工商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民国城市当中,家庭人数正在趋于减少,除小家庭观念兴起之外,民国时期计划生育观念也已经出现,多生子女的观念遭到剧烈的抨击,限制生育、改良人种成为社会上十分流行的观念。在1920年代的社会调查当中,平均每户家庭在4-6人左右,差不多是一对夫妻与1-2个子女或老人一同生活的状态,这其实也是当今中国许多家庭的组成情况。
小家庭带来的是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大家族当中金字塔式的尊卑观念被摒弃,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崇尚夫妻平等的观念,子女的自主选择权也大为增加,他们可以自主选择学校、职业乃至以后的婚恋对象。夫妻之间、亲子之间的平等意味愈发浓厚。
民国时期的家庭正随着农业社会的衰败与现代法律制度的兴起而逐渐崩溃,但更为根本的内因还是近代社会新式家庭观念的兴起,在社会倡导的“家庭革命”运动中,许多都市年轻人将小家庭作为婚姻生活的理想状态,并开始践行计划生育、婚姻平权等观念,这也导致民国时期城市内的家庭人口始终保持在相对较少的程度,与当今的家庭结构十分接近。
参考文献
陈蕴茜:《论民国时期城市家庭制度的变迁》,《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2期。
陈蕴茜、叶青:《论民国时期城市婚姻的变迁》,《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