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繁荣、国家地位及综合国力提升,越来越多的海外中华文物回归祖国。从2003年开始的圆明园兽首回归到2015年甘肃大堡子山遗址被盗金饰片回家、2018年回归的青铜虎鎣,2021年亮相春晚的佛首石雕……近年来,文物回归屡屡登上热搜。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鸦片战争至今,共有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海外,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数量就达100余万件。文物大量流失是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伤痛,从其流失之日起,我们无不希望有朝一日它们能重返祖国的怀抱。正如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主任张永年所言:“中国有个传统,国之重者,国土与国宝。文物是一个民族优秀文化的代表,抢救国宝、保护文物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
《研山铭》手卷(局部),米芾,现藏故宫博物院。这是国家文物局首次动用“国家重点珍贵文物专项资金”购回的国宝
中国是全世界最早建立文物进出境审核监管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950年就设置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实施严格的文物出境许可,有效遏制了自清末以降中国文物严重流失的局面。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流失海外的重要文物追索工作作出指示。中国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定决心与实际行动也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与支持。1951年6月,苏联彼得格勒大学(今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东方学系图书馆向我国文化部交还帝俄时期从中国掠走的11册《永乐大典》;1954年6月,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向我国外交部移交52册曾收藏于原满铁图书馆的《永乐大典》;同年,苏联科学院又将《永乐大典》梦字韵1册送交我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次年12月,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格罗提渥访华时,又将之前保存在莱比锡大学图书馆的3册《永乐大典》交还我国。重归祖国的67册《永乐大典》等文物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外国机构、政府返还我国的首批重要文物,开创了中国海外流失文物返还之先河。
1952年,文化部报周恩来总理批准,财政部逐年拨专款,用于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重点考古发掘和珍贵文物收购三项,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允许跨年使用等原则。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我国通过购买或友好交往的形式回收了一些流失的文物。如1952年周恩来总理批准以重金从香港购回“三希”墨宝之王献之的《中秋帖》和王珣的《伯远帖》;1955 年文化部购回陈清华藏书131种509册,1965年购回第二批陈氏藏书25种;1957年购回唐代韩滉的《五牛图》;1993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回1200余件战国竹简等等。为抢救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 2002 年,国家财政部和文物局共同启动“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资金”,即国家每年拨付 5000 万元用于征集海内外的珍贵文物。2003年7月启动“国宝工程”,其宗旨就是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国内外尊重人类文化遗产、热爱中华文明的组织和个人,广募资金,通过讨还、回购、回赠等方式,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国宝早日回归祖国。第一件动用此项资金购回的国宝是宋代米芾的《研山铭》手卷,花费2999万元。
在接下来几年,又接连收回宋代青白釉花口凤首壶瓷器、战国虎形佩、子龙鼎等。除政府层面出资购得海外文物外,民间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的力量也不容小觑。流失海外多年的《翁氏藏书》,在1998年被上海图书馆花费450万元从佳士得拍卖公司购回;大型国有企业保利也积极投身到抢救流失文物的队伍中,2000年斥巨资购回即将再次流失的牛首、虎首和猴首三件铜像;2003年,故宫博物院购回流失近百年的《隋人书出师颂》,上海博物馆以450万美金托王立梅从安思远手中购回《淳化阁帖》第四卷等。
2022年9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博物馆举办的“盛世回归——海外回流文物特展”上展出的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之牛首、虎首、马首(复制件)、猴首、猪首(自左至右)。这次展出汇聚了来自保利艺术博物馆和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的47件精美文物,均为海外回流精品文物
在政府积极回购的同时,大量海外华侨、华人及爱国人士也踊跃投身海外遗珍的寻访、搜集与促归工作,慷慨解囊,甚至倾囊相助。2000年,原藏于明朝内府的《丝路山水地图》由收藏家易苏昊先生斥巨资购回国内。2017年,知名侨商、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又以1.33亿元从藏家手中收购,并无偿捐赠给故宫博物院。2001年,英国华侨陈俊从海外拍到的明代绿色琉璃瓦当麒麟捐赠给故宫博物院;2003年,美籍华人陈哲敬将倾尽家财购得的龙门石窟佛首捐献给祖国;2010年,美国华侨余春明将在欧美地区收集到的 160 件明清外销瓷捐赠给南昌大学;2015年,瑞士华人收藏家仇大雄将10件明清犀角器捐赠给上海博物馆。
2003年,澳门著名企业家何鸿燊向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捐赠600万港币,从美国藏家手中购得珍贵的圆明园猪首铜像回国,并捐赠给保利艺术博物馆收藏。2007年8月初,香港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准备拍卖圆明园马首铜像,经过和拍卖行协商,何鸿燊在拍卖会前以6910万港币的价格买下。2019年11月,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何鸿燊决定将圆明园马首铜像捐赠给国家文物局。
除回购和捐赠外,海外流失文物回归的另一重要途径是依法追索。鉴于文物非法流失的历史背景,我国鼓励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在战争时期被掠夺出境的文物,对此也做出了诸多努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积极加入保护文化遗产的相关国际公约:1985 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9年加入《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7年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给我们要求流失文物返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些国际公约,我国享有对这些非法流失文物的所有权,即便是文物被盗或被出口前,这些公约还没有生效,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中国是这些流失文物的所有权国家,有收回的权利,并且在情理上都是可以要求其归还的。依据国际公约,通过法律、外交等多种手段,在有关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协作下,一大批被走私出境的流失文物相继成功返还我国。
1994年夏,伦敦警察厅破获一盗窃、走私埃及文物的团伙。在调查中发现其中数人涉嫌走私中国文物。1994年底到1995年初,我驻英使馆和英国警方同时接到若干封匿名信,信中检举有关非法走私中国文物的嫌疑人及走私文物的路线、进货批量及市场交易等情况。
根据举报,1995年3月10日,英国警察总署发动了代号“水烛行动”的突袭,分别在英国两个港口截获两批走私文物,共计7卡车,约6000件,其中包含大量中国文物。英籍香港文物商人丹尼·马、英国文物商人鲍克斯和一名英国警方人员被拘捕。3月31日,英国警方来到中国驻英大使馆文化处,通报了截获走私中国文物的情况。警方称,主要嫌疑人是以英籍香港商人丹尼·马为首的3人,他们属于一个国际性走私集团,运作方式是从中国内地走私文物,经香港运至英国、美国、瑞士等地贩卖以获取暴利。英方希望中国派遣文物专家前往鉴定,为英国警方将要提起的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1995年4月24日,时任北京市文物出境鉴定所副所长章津才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文物处处长李季被派往英国,同大英博物馆专家对这批文物进行初步鉴定,经清点,中国文物总数达3494件。李季发现,这些文物从时间范围已经涵盖了中国历史的各个时期,从空间范围来讲几乎涉及大半个中国,种类之丰富足以填满一个博物馆:从远古时期的恐龙蛋化石,史前各种纹饰与器型优美的石器、陶器,周代的青铜车马饰件、汉代墓葬中陪葬的玉衣片、玉璧、铜镜、铜带钩、铜釜、竹简,再到唐墓出土的陶武士俑、陶仕女俑、陶马、陶驼、铜镜;数方带盖石墓志,宋元墓葬出土的青釉魂瓶,明清墓葬出土的陶俑、琉璃楼屋模型明器组合、青花瓷板墓志、绣衣、铠甲等,还有沉重、高大的石羊等墓葬封土前的石像生等。
还有一些盗窃自中国境内寺庙的明清时代文物,如漆木和石质的佛教、道教造像、藏经文书、铁香炉等。虽然中国政府对这批文物享有无可争辩的物主权益,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李季介绍说:“英方强调首先要在英国法庭上指证,简单地说就是文物是中国文物,但是你要证明这是属于中国的文物。如果是西方人合法购置的中国文物就应该是购买者的;还有如果是中国王室赠予欧洲王室的文物也应该属于他们的合法财产。所以面前的问题就是证明这些文物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中国的,这才有追诉的权利,才能行使物主的辨认权,用我们过去朴素的阶级情感简单地认为俺家的东西俺要回来就行是完全行不通的。”
1996年3月1日,中国国家文物局致函英国内务部,表明这批文物属于中国政府所有并要求归还中国的立场。但英皇家检察院以英国法律对发生在其他国家的犯罪进行起诉有限制范围为由,决定不起诉走私嫌疑人,认定该案只能由对被盗物品接收地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来审理,而文物进入英国,应属合法的进出口行为。参与该案的中国法律顾问马怀德介绍,据英国法律,走私罪必须有偷漏关税行为才能构成,但丹尼·马等人在将这批文物从香港运进英国时都已合法完税;销赃罪必须有盗窃犯罪行为发生才能构成,而丹尼·马等人的盗窃行为是发生在中国内地或香港,并不在英国法庭的司法管辖范围内。至此追索工作陷入困境。
2020年10月,部分从英国回归的走私文物, 包括唐三彩七星盘、宋代青白瓷、元明石雕马等珍品。这批文物归国历时25年,是中英两国合作打击文物走私、促进文物追索返还的成功范例
1996年9月,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率团去英国参加在大英博物馆举办的中国文物展开幕式。其间,他专程拜会了英国警方负责人了解案情。回国后,张文彬就案情评估和交涉情况向文化部和国务院做了汇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安排下,成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文化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和著名法律专家、律师共同组成“追索英警方查扣走私中国文物工作小组”。12月1日,时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马自树率领专家组赴伦敦,广泛接触各有关方面,寻求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国家豁免权的可能性及有关安排,并正式聘请国际知名的福尔德律师行作为我代理律师,处理有关该案的法律事宜。最终于1997年初迫于我方对文物所有权主张的坚定态度和不惜代价捍卫国家尊严的强大压力,英法庭提出庭外调解的建议。
蝉冠菩萨立像,东魏,青石雕刻,现藏山东博物馆。1976 年山东博兴县出土,1994 年被盗卖至英国,后被日本美秀博物馆买下。经中日谈判,美秀博物馆无偿归还
1998年2月,该案两名主要嫌疑人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归还文物协议书,5月3000余件返还文物运回北京;8月,该案另一名嫌疑人与国家文物局达成和解,归还7件文物。但该案中一名文物购买人拒绝参与协商谈判,涉案文物一直被英警方扣押。国家文物局始终未放弃追索,与我驻英国使馆、英国警方保持联系,长期关注进展。2020年1月,伦敦大都会警察局联系我驻英使馆,告知因购买人去向不明,且扣押时间超过追诉期,该批涉案文物被界定为无主物,主动提出希望将该批文物归还中国政府。7月29日,我驻英使馆公使衔参赞于芃带队赴英方仓库现场清点,国家文物局最终认定追索文物共68件,伦敦大都会警察局同意全部归还。至此,这批流亡国外达数年之久的珍贵文物,经过艰苦的法律与外交斗争,终于回归祖国。
类似情况还有2006年2月,丹麦警方在哥本哈根市查扣了一批可疑的中国文物和其他国家的古代艺术品,并及时向中国驻丹麦使馆通报了有关情况。经过两年多的追索,2008年2月28日,丹麦地方法院宣判,将这批非法流失到丹麦的156件中国文物归还中国。
“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2019 年 9 月被成功追索。整组青铜器铸造精致、保存完整,均有铭文,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信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020年12月,已流失整整160年的马首铜像正式归藏圆明园时,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感慨道:“每一件文物的返还都很不容易,背后都有不一样的故事。”确实,每一件中国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资源的组成部分,寄托着中国人民最深沉朴素的情感,不论被非法贩运到哪里,我们都不会放弃追索的权利。
(参考资料:汪喆《中国文物的流失与回归问题研究》;靳力《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文雯《海外华人捐赠中华文物回归研究》;赵建牛《大堡子山金饰片回归记》;蒋肖斌《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困难在于证据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