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地缘谷 Author 方唐镜 在中国古代海贸史上,东南地区的第一大港口往往非泉即广。而广州的崛起又比泉州早很多,在唐朝已经是中国第一大港,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枢纽。众所周知,船舶的运力,不仅在当代大于火车与客车,在古代也远在马车和骆驼商队之上。即便海上有飓风大浪带来的风险,但海运比起陆运仍然存在得天独厚的优势。这就注定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地位不断提升,挤压陆地丝绸之路的重要性。 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非常先进的造船技术,到隋唐时期,中国已经拥有了水密舱技术,能够建造长20余丈,可载客600-700人的远洋大船。隋唐造船技术的提高,影响了很多国家的造船技术,对世界造船技术的发展都有其贡献。然而,如果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是不可能构建起繁荣的海上丝绸之路。两晋南北朝时期,从印度到中国就已经有了稳定的航路,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到义熙八年(412年),自北方由陆路至印度的取经名僧法显,就曾经乘坐海船从南印度出发,返回中国。然而南印度和南洋当时小国林立,诸国国力贫弱的局面,不足以支持与中国之间的大规模海上贸易。雄踞西亚的萨珊波斯帝国是帕提亚王朝(安息)的继承者,它与中国之间长期有着陆路的外交联系,但这个帝国并不重视航海,其海贸规模有限。而罗马帝国及随后的拜占庭帝国,其航运长期局限于地中海当中,并不注重印度洋航海。因此,汉朝使节甘英走陆上丝绸之路试图与罗马(大秦)取得联系,就被安息人所阻。到隋唐时期,西域战火不断,增加了陆上丝绸之路的风险。而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安史之乱后古中国经济中心的南移,东南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断提高,这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在东方繁荣的基础。而在西段,阿拉伯帝国(大食)崛起后,将叙利亚、埃及、阿拉伯半岛、两河流域、伊朗高原在内的广袤领地纳入版图,拥有了很长的印度洋海岸线,所以很早就有商业传统的阿拉伯人比波斯人更重视航海,热衷于从印度洋向东航行以获得商贸利益。在唐朝与大食这两大强国共同的航海繁荣下,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性急剧提升,也成为广州港崛起的基础。大唐与大食海上交流示意(西部蓝色为大食,为核心区域涉及目前国家范围)广州在唐朝之前也已经是一座底蕴深厚的城市。秦朝平定岭南后,就把番禺县(广州城)作为岭南最重要的南海郡的郡城。后来秦将赵佗建立南越国,又建都广州。自此,广州一直是岭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汉时,广州已经是初生的海上丝绸之路在东面最重要的口岸。东汉航船已使用风帆,运送中国商人由海路由广州出发进行贸易,带着丝绸、瓷器经海路由马六甲经苏门答腊来到印度,并且采购香料、染料运回中国。魏晋开始,广州明确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东部起点,经海南岛东面海域,直穿西沙群岛海面抵达南海诸国,再穿过马六甲海峡,直驶印度洋、红海、波斯湾。对外贸易涉及达十五个国家和地区,丝绸是主要的输出品。到隋朝时,广州已经明确成为中国第一大港,即在大唐建立之前,广州已经是一座底蕴非常深厚的城市。岭南地区虽然到唐朝建立时,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但毕竟社会环境相对复杂,可谓难安易动,这种割裂局面不利于经济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唐王朝非常重视对岭南的经营,首先借助著名的冼夫人之孙冯盎的支持,稳定了岭南的局面。随后又大力打击岭南的俚僚部落势力,通过“开山洞”“开南蛮”“开生獠”等方式,一方面将前代“蛮荒”之地纳入到王朝国家的版图,将蛮獠民众改变为编户齐民,促进蛮獠民众转化为汉人;另一方面又通过析置、分割旧有州县削弱和分化溪洞豪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社会的控制。在唐玄宗一朝的名相张九龄的建议下,凿通了新的翻越大庾岭的梅关古道。由于大庾岭道的开凿所形成的北江-浈水-大庾岭道-赣江-长江而接连大运河而构成贯通南北水运的大通道,从宋元到明清,依然是中国货运的大通道,嘉惠后人,绵延千余年;大庾岭的凿通,也使广州作为对外贸易重要港口的腹地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湘赣等地也成了广义上的广州港腹地。从广州港出入,绕经海南岛东部海域直下南洋,也极大地促进了海南岛与大陆的经济联系,促进了海南岛的开发。加之著名的灵渠在唐代通过李渤和鱼孟威的疏浚,又出现了“浚决碛砾,控引汪洋,防扼既定,渠遂汹涌,虽百斛大舸,一夫可涉”的景象。梅关古道的凿通和灵渠的疏浚极大拓展了岭南的交通范围。在唐朝的大力开发之下,岭南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了长足发展,为广州的海贸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唐王朝重视广州港对外贸易的国策,更使得广州越发繁华。按照阿拉伯人的记载,唐朝的广州已经居住着几十万居民,他们“无论贵贱,无论冬夏,都穿丝绸”的习惯让阿拉伯商人大为震惊。那些在西方身价百倍的丝绸,在广州不过是寻常用品,“王公穿上等丝绸,以下的人各按自己的财力而衣着不同”。大唐王朝在广州的贸易政策是非常可圈可点的。当看到“广州地际南海,每岁有昆仑乘船,以珍货与中国交市”的盛况之后,唐朝政府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掌管海上往来的船舶贸易、接待蕃客和征税。唐政府对外国商人之来贸易,只要是按规定依数交付价值(货税)和官市(官买)之后,就任百姓贸易(私人经营买卖)不加干涉。对此,公元9世纪来华的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中国印度见闻录》佐证,“海员从海上来到他们的国土,中国人便把商品存入货栈,保管六个月,直到最后一艘海商到达为止。他们提取十分之三的货物,把其余的十分之七交还商人”。为了防止地方官员对外国商人进行敲诈,唐朝中央政府还三令五申,禁止对他们滥征各种杂税。苏莱曼还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呼罗珊(今伊朗东北部一带)的商人,在伊拉克采购了大批货物来到广州交易,与唐朝宦官发生了一场纠纷。宦官也就是俗称的“太监”,其职责原本是在宫中服侍皇帝。但从开元年间以后,宦官经常被派到各地充任监军,其中在广州任职者又往往担任市舶使,称得上是权势熏天。在象牙和另外一些货品的交易上,那位呼罗珊商人与宦官发生了争执。商人拒不出卖,宦官竟采取强制手段,把商人带来的好货拿走了。谁知那位倔强的商人并不罢休,悄悄地从广府起程,花了两个多月来到长安告状。按苏莱曼的说法,此时,如果呼罗珊商人取消控告,要被罚五十大板,再遣送回广州;如果坚持上诉,就要直接面君,并相应承担掉脑袋的风险。呼罗珊商人选择了后者,于是他被押到皇帝面前。好在经过调查,皇帝证实呼罗珊商人所讲属实,于是那个贪婪的宦官被召回,免去职务,没收财产,并派去管理墓地。这样的公正处理不能不让苏莱曼感叹,“往时中国在行政上的卓著成效”以及“中国人打心底里尊重法制”,自然也使得唐代的广州成为海外商人趋之若鹜的地方。对于以阿拉伯人为主的异国商人,唐朝更是极尽优待。唐王朝特别建立了“蕃坊”,供来广州的外国人居住。这些外国人在广州的生活受到了地方当局的优待和尊重:唐廷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就是说,来华贸易的外商中,如有犯法,在同国人之间(如阿拉伯人与阿拉伯人之间)依本国法律论处;在异国人之间(如阿拉伯人与日本人,或阿拉伯人与中国人之间)则依中国法律论处。在广州阿拉伯商人高度集中的地方,唐朝政府也准许他们自治,按伊斯兰教的法律行事。广州蕃坊设有蕃长或都蕃长,其办事机构叫蕃坊司。蕃长由蕃坊的外商推选,并经唐政府的认可,主要职责是管理蕃坊事务。唐朝广州的繁荣,可以从当时最著名的大食商人的评价看出。在唐代的阿拉伯商人眼中,“广府是船舶的商埠,是阿拉伯货物和中国货物的集散地”。当时的广州称得上是唐朝海外贸易方面当仁不让的桥头堡。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唐朝广袤的纵深都成为广州的经济腹地。一位生活在9世纪的阿拉伯人曾说,“中国最好的麝香来自广府”。可见,本地其实并不出产麝香的广州,却成了麝香的最主要的集散和输出地。唐朝非常重视与阿拉伯帝国之间的外交。唐德宗贞元年间,唐朝名臣杜佑任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唐德宗派遣宦官杨良瑶作为使者,从广州出发,由海路前往阿拉伯帝国,785年10月从广州出航,786年8月抵达巴格达,以强化两国之间的交流,并试图联结阿拉伯帝国夹攻吐蕃。而772年、791年、798年都有大食使者到唐朝,他们应当也都是走海路由广州港抵达唐朝,因为吐蕃帝国当时占据了西域,陆上丝绸之路遭到隔断。广州的经商环境是极好的。阿拉伯客商惊喜地发现,“在商业交易上和债务上,中国人都讲公道”。财务通过契约文书约定,“放债人和借债人之间总是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尽管他们之间的交易没有证人,也不需要什么誓言的保证,但哪一方也不会背信弃义”。为了保障外商的财产安全,朝廷甚至发放专供他们使用的“过所”,上面注明持有者的姓名和父名、所属宗族、到达广州日期以及随身携带的白银、物品。“如果出现(物品)丢失,或(其人)在中国去世,人们将知道物品是如何丢失的,并把物品找到交还他,如他去世,便交还给其继承人”。然而,阿拉伯人并没有对唐朝的善意报以足够善良的回报。且不论阿拉伯人并未出多少力气帮助唐朝打击吐蕃,来到广州的阿拉伯商人也经常横行不法。《旧唐书》卷十载:“癸巳,广州奏大食国、波斯国兵众攻城,刺史韦利见弃城而遁。”当时,正值安史之乱,来自阿拉伯帝国的阿拉伯裔商人和波斯裔商人发现唐朝的虚弱,就化商为匪,攻破广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使得广州受到很大破坏。后来到了中晚唐,唐王朝进一步虚弱,在广州居住的阿拉伯人商人也越发纵横恣肆,欺压唐朝人民,激起人民不满。后来唐末农民起义军领袖黄巢攻克广州,这一现象彻底终结。而广州也并没有因为黄巢的占领而衰落,随后的南汉王朝和两宋,广州依然十分兴盛。虽然由于政策倾斜的原因,泉州在宋朝后期至元代一度兴盛程度超过广州,但却在元末因为色目人掀起亦思巴奚兵乱而遭到摧残,至此一蹶不振,而广州在明朝又成为中国第一大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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