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海瑞饿死亲生女儿”这件事。
此事流传甚广,坊间常见的说法是:某日,海瑞见到五岁小女在吃糕饼,遂问她糕饼是谁给的。女儿回答“僮某”。海瑞大怒,训斥道:“女子怎可随便接受男仆的糕饼!你不是我女儿,除非你能饿死,才能算我女儿。”小女自此便不再饮食,家人千方百计劝说也无效,七天后终于饿死了。
这个故事,最早见于姚士麟(字叔祥)的《见只编》。
姚是明末浙江海盐人,生卒年不详。《海盐县志》说他与胡震亨(1569-1645)同学,可大致推断他成年之时海瑞(1514-1587)已经去世,二人当无交集。关于“海瑞杀女”之事,《见只编》里如此写道:
“海忠介有五岁女,方啖饵。忠介问饵从谁与,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岂容漫受僮饵?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此女即涕泣,不饮啖。家人百计进食,卒拒之,七日而死。余谓非忠介不生此女”。这段记载,便是坊间流传的海瑞杀女故事的源头。后来又被清初学者周亮工(1612-1672)载入其著作《书影》之中。晚清学者俞樾(1821-1907)没能读到《见只编》的记载,遂将周亮工的《书影》当成了“海瑞杀女”之说的源头。回到《见只编》。此书乃是一部杂俎小说集。作者姚士麟有渊博之名,但非史家,以书生穷老一生。《见只编》里载有诸多明代野史逸闻,也载有许多谈因果报应的无稽之谈,还有一部分是公案故事和武侠故事。《见只编》的这种性质,意味着它记载的“海瑞杀女”故事,就史料层面而言:只能说明在姚士麟生活的时代,江浙地区流传着“海瑞以男女授受不亲为由饿死亲女儿”的说法,但不足以说明海瑞真干过这样的事情。
而在《万历野获编补遗》里,我们能够见到故事的另一个版本。《万历野获编》是明代人沈德符(1578-1642)所撰,《补遗》是他的后人在康熙年间四处搜集先祖旧作重新编辑而成。沈与姚士麟大体活跃在同一个时代。不同的是,沈出身江浙的官宦世家,自己进国子监读过书,也中过举人,在明代江浙官场颇有人脉。所以,有些故事,姚士麟只能闻自坊间传言,沈则有机会见到实打实的材料。《补遗》卷中有“台疏讥谑”条,记载了海瑞晚年被御史房寰弹劾的部分奏疏原文,其中一段提到:“近过苏松,会抚臣王元敬、按臣邓炼,又相与言及瑞之为人。二臣皆自广东而来,臣问其居家何状,应曰:此老大概好异,作事多不近人情。居家九娶而易其妻,无故而缢其女,是皆异常之事。臣问其妻女有可出、可杀之罪否,曰:如有可出、可杀之罪而出之、杀之,则贤者之能事,非所谓不近人情矣。臣长叹曰:吴起杀妻,易牙烹子,斯其人欤!奈何世之贤瑞者啧啧耶!今瑞已耄而妻方艾,人欲固无所不极,女既杀而子亦无,天道或不可尽爽也。”这段文字,是房寰1586年写给万历皇帝看的。这一年海瑞七十四岁,任职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房寰攻击海瑞的这段文字,用的是“风闻奏事”的套路,说自己从王元敬、邓炼两位广东官员那里听说海瑞是个做事不近人情之人,证据便是他频繁休妻,先后娶了九次,且无缘无故用绳子勒死了自己的女儿。这两位广东官员还声称,被海瑞休掉的妻子和杀掉的女儿,皆无“可出、可杀之罪”。据此,房寰搬出了历史上“吴起杀妻,易牙烹子”的典故,来攻击海瑞,说他也是这种人,说海瑞活到七十四岁儿子全死光了,乃是活该乃是天意。海瑞去世后,友人梁云龙(1528-1606)所撰《海忠介公行状》,是一份可供参考的珍贵材料。第一件,嘉靖二十五年,海瑞被前妻许氏给告了。“有所出妇许讼公,且诬装资。(广东督学)林公诘问,以出妻令其可嫁为对。至所诬装俱不辨,惟称贷倍偿而已,林公益重之。”——许氏状告海瑞休妻有问题,且指责他侵吞了自己的嫁妆。面对林督学的追问,海瑞的回答是:给妻子的休书上已写明允许她随意改嫁,对侵吞嫁妆的指控不辩解,表示愿意借贷双倍补偿。这一年海瑞34岁,科举之路未能走通,尚处在生计艰难的境地。许氏状告海瑞侵吞嫁妆,大概是因为嫁妆已被海瑞用掉。事情闹到本省督学面前,无可奈何的海瑞,只好允诺借钱双倍赔偿,以求息事宁人。至于许氏因何被休,尚无史料可资说明(她当时已给海瑞生了两个女儿,但按律法,应该还不到“无子休妻”的年龄)。第二件,海瑞以礼教治家,极为严厉,“一切男女仆役,至老死不踰阃阈相往来”——不允许家中的男仆与女仆互相往来。第三件,是列举了海瑞究竟有多少妻妾与子女。其中写道:“配王氏,封安人,继封恭人。前娶许氏,生二女,出。后娶潘氏,不越月亦出。侧室二,丘氏、韩氏。人之口实公者谓公此处认真太过,至六娶七娶。不知公娶惟三而慎选,辄易则侧室。其出其死,抑亦所遭不幸,乃其中尚有人不能堪者,而公且安之也。子男二,长中砥,次中亮,皆王恭人出。一十一岁,一九岁以公在狱时殇逝。晚又生一子中期,丘侧室出,三岁而殇。从弟玥,有仲子中适伦序应继公,虽未立,而起官时属以家,则继者必此子也。女三,长适莲塘张筠,次适林知县子林岳,皆许出,三适郡学生周维诚,王恭人出。”(1)海瑞前后三次娶妻。第一次娶的是许氏,生了两个女儿,后来被他休了。第二次娶的是潘氏,没到一个月就被休了。第三次娶的是王氏。此外,海瑞还有丘氏与韩氏两名妾室。据此,梁云龙以友人和知情人的身份为海瑞辟谣,称外界传言海瑞“六娶七娶”,乃是不实之词,他对娶妻一事极为慎重,实际上只娶妻三次,但他的侧室确实经常变动。梁云龙还说,海瑞妻妾,有被休掉的,也有遭遇不幸去世的,其中某些原因不便对外人道,属于“人不能堪者”,但海瑞还是将之忍了下来,继续“安之”。(2)海瑞共有三男三女六名子女。其中,三个儿子全部夭折(两名夭折于海瑞被嘉靖皇帝投入大牢期间);三个女儿全部长成并嫁了人,长女与次女是被休掉的第一任妻子许氏所生。梁云龙撰写《行状》时,房寰攻击海瑞“居家九娶而易其妻,无故而缢其女”的奏疏已在明帝国的官场广为流传。所以梁云龙特意在《行状》中为海瑞辨诬,说他仅仅三娶,并将海瑞的子女情况做了全面介绍,具体到每个女儿嫁给了何人。较之房寰的攻击,梁云龙的《行状》应该更为可信。
梁云龙说海瑞的家事“尚有人不能堪者”,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具体是怎样的不堪,今人已无法知晓。当时的海瑞家中,有两个权力中心,一个是海瑞自己,一个是海瑞之母谢太夫人。许氏生育两女被休时,海瑞正处在穷困潦倒之中;潘氏娶回来不足一月便被休。这两件事当中,究竟是哪个权力中心在起作用,很费揣测。笔者倾向于谢太夫人居中干预的可能性较大。从海瑞在休书中写明任凭许氏改嫁,并允诺借钱双倍补偿嫁妆来看,他似乎并不是一个对前妻毫无感情之人。不管原因是什么,海瑞的家中确实长期存在某种不安定因素。隆庆二年,海瑞在南京通政司任职时,发生了妾韩氏与妻王氏相继去世的惨事。此事被他的政敌利用,说他治家无道导致妻妾互殴致死,弹劾到了皇帝跟前。海瑞不得不在奏疏中自我辩解称:“臣官南通政日,妾死于七月十三夜,系自缢,妻病死于二十四夜。妾死于十一日之先,妻死于十一日之后。无妻先妾后,妾殴妻一日致死之事。”海瑞否认妻妾互殴,承认妾韩氏乃是自缢,但没有说自缢的缘故。在给友人的书信中,他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瑞初念甚壮,七月内天降祸谴,妻妾继亡。每一思及,百念灰矣。”
在写给友人的信里说妻妾相继去世乃“天降祸谴”,自是家丑不愿外扬的泛泛之词。但他说“每一思及,百念灰矣”,则可见此事对海瑞确实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他欲以礼教治国,却连以礼教治家都做不到,发生了妾室上吊自杀的惨剧,不能不说是一次巨大的失败。他可以辩解案子的细节——弹劾者说妻子王氏先死,不对;弹劾者说妾韩氏殴打了妻王氏一整天,也没这事——但他回避不了韩氏死于非命这个事实。至于究竟是什么力量导致韩氏自杀,海瑞不愿在奏疏和书信里说,今人也就完全不得而知。给海瑞写《行状》的梁云龙大概知道,所以才会留下“尚有人不能堪者”这样一句话。梁没说那凡是人皆不能忍受的事究竟是什么,但他紧接着来了一句“而公且安之也”。这大体可以说明,在梁的眼里,海瑞是那“人不能堪”之事的受害者,而非搞出“人不能堪”之事者。综上。扼要言之:“海瑞饿死亲生女儿”之说,是海瑞去世之后,在江浙地区传播的一种流言,不能当真。据梁云龙写的海瑞《行状》,海瑞早夭了三个儿子,没有女儿早夭。
如果我们再多做一点推测,或许可以这样认为:“海瑞饿死亲生女儿”这个传言,实际上是由多种资料交叉混合而成。第一种是海瑞治家甚严,不许家中男仆与女仆交往共处——这可能是“海瑞责备女儿不该接受男仆赠食”情节的原型。第二种是海瑞的子嗣夭折甚多。第三种是海瑞的妾韩氏是自缢而死——这可能是房寰“风闻奏事”攻击海瑞“无故而缢其女”的原型(这也可见房寰攻击海瑞时,“饿死亲生女儿”这种更具细节的说法还未流行)。海瑞是明帝国晚期官场上极难见的异类,他的言论与行为,是当时官场和知识界津津乐道的谈资。这类信息口耳相传交叉混合,传到写杂俎小说的姚士麟那里,便形成了“海瑞饿死亲生女儿”这般离奇的故事(不离奇便够不上谈资,便没有传播力)。海瑞的历史形象,也因之变得更加诡异。(来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