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袜皮。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会招供出自己未曾犯下的罪行,包括杀人这样的重罪?
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故事在世界各地屡见不鲜。然而,就算是使用非暴力的、更“文明”的审讯方式,这样的事情一样可能发生。
今天由安非锐讲述的史蒂芬妮·克劳 (Stephanie Crowe)案,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案例。少女史蒂芬妮离奇遇害之后,警方使用“娴熟”的审问技巧,让三个少年,供认了他们未曾犯下的罪行。
而真正的凶手其实近在咫尺……
“地狱洞口”的惨案
这起案件发生在埃斯孔迪多市(Escondido),它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官方译作“圣迭戈”)县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市区背面,是一片岩石山丘环绕的浅谷,是一个被称为“地狱洞口峡谷”(Hellhole Canyon)的自然保护区和徒步胜地。
“地狱洞口”这个名字听起来挺可怕,其实靠近“地狱洞口”的山谷中心路(Valley Center Rd)周边,是个相当不错的社区,这里离市中心不远又幽静安宁,附近还有两个很好的公立学校,犯罪率相当低(和加州平均水平相比)。所以发生在1998年1月的这起惨案,至今仍然是这里许多居民挥之不去的梦魇。
(山谷中心路,2021)
山谷中心路的住户中,半数都是有小孩的家庭。住在24940号的克劳一家,也是这样一个普通但幸福的五口之家。
一家之主史蒂夫·克劳(Steve Crowe)是一位汽车喷漆技师(美国汽车技工奇缺,这个职业收入不低),他和妻子谢丽尔(Cheryl)有三个孩子——迈克尔(Michael)、史蒂芬妮以及小女儿香农(Shannon)。
(克劳一家/从左到右:香农,史蒂夫,迈克尔,谢丽尔,史蒂芬妮)
大儿子迈克尔生于1983年8月,案发时14岁。14岁是个有点尴尬的人生阶段,男孩子们不愿意再被当做小孩子对待,总想表现得足够“酷”、足够“大人”,但实际上却并未拥有成年人的坚韧和“世故”。迈克尔也是这样的一个青春期少年,他有点笨拙和内向,不太擅长户外运动,喜欢读书(然而讨厌做作业),也会沉迷于打打杀杀的电子游戏。
虽然称不上“阳光少年”,迈克尔却是个不错的哥哥,会耐心地辅导两个妹妹的学习,虽然偶尔受不了她们的“叽叽歪歪”,但对她们很有保护欲。
(迈克尔和两个妹妹,左一为史蒂芬妮)
小女儿香农当时只有10岁,也许因为年龄差和性格的关系,她更黏自己的哥哥(但她和姐姐也没有什么嫌隙)。
12岁的史蒂芬妮则是个充满活力、性格外向的姑娘,她出生于1985年4月12日,父亲史蒂夫宠溺地称她为“捣蛋鬼”。案发之时,史蒂芬妮正在隐谷中学(Hidden Valley Middle School)上七年级,和所有那个年纪的少女一样,她喜欢和闺蜜们煲电话粥、迷恋当时正当红的英国辣妹组合。自从1997年12月《泰坦尼克号》上映,它就成了她“最最喜欢”的电影,整个1998年的新年,她都沉醉在杰克和萝丝的旷世爱情里,在遇害前一天,她还去电影院里“二刷”了这部电影。
(史蒂芬妮·安·克劳/handout photo)
不过,史蒂芬妮并非只关注闪闪发光的明星,她对弱势群体充满了爱心,渴望去帮助别人,还曾获得埃斯孔迪多市图书馆捐赠基金会1997年度的“最佳志愿者”的奖杯。母亲谢丽尔回忆说,曾有一个伊朗女孩转学到史蒂芬妮的学校,所有人都对她避之不及,只有史蒂芬妮主动去保护和帮助她:“没有多少孩子愿意和‘不同’的人在一起,但她总是非常愿意那样做。” 史蒂芬妮的父母都深信,如果没有这场惨案,他们的女儿一定会成长为一个充满爱心与理想、不同凡响的姑娘。
1998年1月20日这一天,似乎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史蒂夫和谢丽尔去上班,史蒂芬妮去上学。迈克尔和香农这天都生病了(具体什么病不太确定,不过根据两个小孩的自述,应该是感冒或者扁桃体炎一类),请假在家,由他们从佛罗里达州来串门的外祖母朱迪思·肯尼迪(Judith Kennedy)照顾。
下午14点30分左右,史蒂芬妮放学归来,傍晚,史蒂夫和谢丽尔也下班回家。晚饭之后,史蒂芬妮的舅舅(他也叫迈克尔)曾短暂地拜访他们,并于20:05时离开,迈克尔舅舅临走前,关上了餐厅里的玻璃隔断门和洗衣房的门。(案发之后朱迪思的取证证词)
(克劳一家的平面图/原图来自crowemurdercase.wordpress.com,以下几张同)
接下来,史蒂夫和谢丽尔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电视,朱迪思也带着小外孙女回卧室(她住在香农的房间),而迈克尔和史蒂芬妮正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嘻嘻哈哈地打闹一边看电视,此时的时间大约是晚上21点。
半个小时(21:30)之后,朱迪思听见史蒂芬妮离开了客厅,并对她喊道:“我睡觉啦,晚安外婆,我爱你!”
这句充满爱意的晚安道别,是史蒂芬妮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和克劳一家这晚的平静安宁不同的是,1月20号晚上的山谷中心路,发生了一场罕见的“骚乱”。从19点左右开始,附近的好几户居民,都看见一个流浪汉模样的“游荡者”,在附近挨家敲门,并高喊着:“我要杀了你这个婊子!”
根据埃斯孔迪多市911报警中心的记录,先是一个名叫香农·霍马(记录里的“SH”)的女人,在19:55时报警说,有一个人在自己家门口不停地绕圈,并对着她的狗大声咆哮,她形容这个人“穿着红毛衣和深色裤子,留长发并且有胡子”。
(香农·霍马的911报警记录/19:55)
接下来(20:30左右),这个“游荡者”又敲响了丹妮特·莫格林斯基(Dannette Mogelinski)家的大门。结果这位丹妮特误认为这人是自己的邻居,竟然开门请他进了屋。“游荡者”一进门,就反复质问丹妮特,“特蕾西在哪里?!” 在丹妮特再三说自己不并认识这个人之后,“游荡者”才终于离开。(然后心大的丹妮特竟然也没报警......)
接下来在21点20分左右,“游荡者”又开始猛敲格林一家和韦斯特一家的大门,韦斯特先生也打了911,称这个人是“白人、留胡子、长头发,衣衫不整”(和香农·霍马的描述基本一致),接着他又看见这个“游荡者”,向克劳家的车道走去(韦斯特的法庭证词)。
(加里·韦斯特的911报警记录)
在这个报警电话之后,沃尔特斯(Walters)警官开车前往山谷中心路,他先开车来到克劳一家的车道附近,然而并没有找到那个“游荡者”。之后沃尔特斯警官在屋子周围绕大半圈(他形容自己绕了“U”型),期间他注意到,车库旁边的小门(洗衣房的门)缓缓地关上了(沃尔特斯没有看到关门的人)。
屋中灯火通明,沃尔特斯警官也没有感到什么“不对劲”,于是就开车离开了,当时的时间大约将近晚上22点。
那天晚上凌晨前后,两个瘾君子伊丽莎白·米勒(Elizabeth Miller)和辛西娅·艾姆斯(Cynthia Ames)从附近的赌场回家,她们看见一个“游荡者”走过克劳一家的车道。(但因为她们当时处于比较“嗨”的状态,再加上取证时,距离案发已经有六年之久,她们对这个人的描述,前后矛盾且模糊不清,法庭很难将其采纳作为确证。)
最后一个见到“游荡者”的人,名叫马库斯·多伊格 (Marcus Doig),21日凌晨5点,他看见有个人在埃斯孔迪多市郊区的田地里“竞走”。多伊格形容这个人“看起来一团糟,头发、脸上和衬衫上都是湿的”,多伊格先生当时就有一种预感,“我在想,这个人肯定去过什么地方,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注:山谷中心路地区的房子相距很远,其实并没有示意图上看起来这么近)
1998年1月21日的清晨,朱迪思·肯尼迪听见史蒂芬妮屋中的闹钟响个不停(她总是把闹钟定在6点30分),朱迪思以为外孙女睡得太沉,走进房间想要叫她起床,却发现史蒂芬妮躺在血泊之中。
9点16分,急救小组到达克劳家的时候,发现谢丽尔抱着浑身是血的女儿,警察将她从史蒂芬妮身边拉走的时候,这位悲痛欲绝的母亲只是反复地喃喃道:
“可是,她身上那么冷!”
“外人”还是“内鬼”?
尸检结果显示,史蒂芬妮死于20日晚上22点到23点之间(还有一种说法是,最晚不超过21日的凌晨)。
史蒂芬妮一共被袭击者连刺了九刀,伤口分布在头部(3处)、颈部(2处)和肩部(4处)两侧,案发时她正在床上沉睡。有证据表明,被刺之后,史蒂芬妮曾挣扎过。袭击者离开后,她从床上努力爬到了卧室的门口,外祖母发现她时,史蒂芬妮躺在冷冰冰的卧室地板上,失血过多而死。
不知道是因为史蒂芬妮没有呼救,还是因为被刺伤了脖颈后,她无法发出声音。在外祖母朱迪思发现她之前,家里人既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时至今日,史蒂芬妮的父亲史蒂夫,依然无法摆脱一个反复出现的噩梦:他的女儿浑身是血,从地板上向他爬过来,口中喊着:“救救我,爹地,救救我……”
(案发现场照片)
史蒂芬妮卧室的窗户开着,不过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虽然洗衣房的那扇门也是开着的,但警察仍然认为这起案子,是“内鬼”所为。
克罗家族的所有成员都受到了讯问,他们被要求当场脱掉衣服,检查他们的身体是否有伤(史蒂芬妮的反抗痕迹),并拍下了全裸(或半裸)的照片。警察们又对克劳家进行了非常详尽的搜查,但既没有发现沾血的衣物,也没有发现与凶器相符的刀具。
警察先是短暂怀疑了那个悲痛欲绝的父亲,接着便将目标转向了史蒂芬妮的哥哥迈克尔。他们对迈克尔的怀疑,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首先是在史蒂芬妮的尸体被发现后,和其他家人比起来,迈克尔显得“冷漠而疏离”(现场警察的观察),他没有悲痛欲绝;
其次是迈克尔的证词,他声称自己在午夜前后,听见“前面的门”(车库或洗衣房的门)有响动,但只持续了几秒,家中的狗(它在车库里,属于比较迟钝的类型)也没有叫,他便继续入睡了;接下来在21号的凌晨4点30分左右,他又因为头痛醒来,于是去厨房去吃了一片阿司匹林,喝了点牛奶,在那里呆了大约15分钟。接着他回到自己房间,记忆中对面的卧室(史蒂芬妮的房间)的门是关着的,也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异样。
(迈克尔的行动轨迹)
警方认为,凌晨4点30分的时候,案子已经发生,根据外祖母朱迪思的证词,史蒂芬妮房间的门,应该是开着。虽然走廊里没有灯,但迈克尔的房间会透出灯光,迈克尔“理应”看到史蒂芬妮的尸体,而且他们也不理解,为什么迈克尔喝个牛奶,会长达15分钟?
对此迈克尔的解释是,自己在厨房里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之后才回了房间。而实际上,史蒂芬妮的屋门虽然开着,但并没有大开(朱迪思在证词中说,她清晨想去叫醒史蒂芬妮的时候,差点被尸体绊倒)。从平面图来看,史蒂芬妮房间的门,并不经过迈克尔的“行动路线”,所以如果他只是在回屋时望了一眼(同时睡得迷迷糊糊还头痛),那么没发现异样,其实也非常合理。
不过在警察看来,迈克尔的嫌疑很大,他们把克劳家封锁起来(犯罪现场),并将这家人分开,父母史蒂夫和谢丽尔被安置在汽车旅馆,两个孩子则被带到县儿童收容所(Polinsky Children's Center)。
(Polinsky Children's Center /摄影Matthew Suarez)
临行前,父亲史蒂夫恳切地请求警察,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和一个长辈(比如外祖母朱迪思)呆在一起,警方也满口答应。不过实际的情况是,两个孩子在收容所里,孤零零地呆了两天,没有任何心理辅导,也没有任何亲属陪伴。
警察也没有忘记那个20号晚上在附近挨家敲门的“游荡者”。21号那天,他们找到了他——28岁的理查德·雷蒙德·图伊特 (Richard Raymond Tuite)。图伊特有一长串的犯罪记录,包括盗窃、吸毒贩毒、捅人、偷窥和跟踪小姑娘,同时他还患有精神分裂症(具体病情和严重程度未知)。
警察们对他进行了问询(图伊特相当合作),发现他的身上和手上有擦伤,同时他的衣服上,还有几处血迹一样的污渍。他们没收了他的衣服,不过根本没有送去物证科检查,因为他们并不认为他是嫌疑人。
(图伊特的红毛衣,上面有好几处可疑的“污渍”)
埃斯孔迪多警方的推理是,如果凶手是外人,那么他需要从洗衣房的门进入克劳家,再经过餐厅、厨房和电脑室,才能到达史蒂芬妮的房间。虽然这条路上并没有什么阻碍,但警察认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图伊特,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理智”去实施谋杀,还能不被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发现,再全身而退。
(从洗衣房进入的路线图)
更重要的是,他们此时已经先入为主地将迈克尔·克劳,视作了首要的嫌疑人。
审问迈克尔·克劳
1998年1月22日,警察来到了安置迈克尔的儿童收容所,对他进行了很长时间的问询。这次问询没有得到迈克尔双亲的许可,实际上,当时他们被关在汽车旅馆里,被限制出行。据史蒂芬回忆,他和妻子想去见见儿子和女儿,结果被一名警官用枪指着脸,遏令他们回房(当然警方拒绝承认曾有此事),对于警察对儿子的“拜访”,他们也根本不知情。
两位警察先是向迈克尔宣读了他的“米兰达权利”,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那段: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然而,“米兰达权利”的适用对象,是案件的嫌疑人(被告)。如果迈克尔明白这一点,那他就应该意识到,两位警察此行的目的,绝非是向自己“澄清一些事实”,而是已经将他视为潜在的凶手进行调查。
然而迈克尔显然不明白这段话意味着什么,轻易地就表示自己“明白了”,开始回答问题(放弃了沉默权也没要求请律师)。
(警察向迈克尔宣读了他的“米兰达权利”,A是迈克尔,Q是警方,以下同)
这次的问询虽然很长(我看的记录影印件,就长达45页),但并没有太多新问题,基本上都是对20号和21号一些细节的重述。不过在问答中,迈克尔提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约书亚·崔德威(我们之后还会讲到他)。
22号晚些时候(17点45分),又一对警察来到了儿童收容所,他们对迈克尔说,案情有了新进展,愿不愿意跟我们去一趟埃斯孔迪多市警察局?接着,他们便将迈克尔交给了警官拉尔夫·克莱特(Ralph Claytor)和克里斯·麦克多诺(Chris McDonough)。
拉尔夫·克莱特是埃斯孔迪多市的警察,他是退伍军人出身,从警23年,有两个成年的儿子。
克里斯·麦克多诺则隶属于隔壁的欧申赛德市(Oceanside),是美国著名的“凶杀案调查员”,经常出现在《奥普拉·温弗瑞秀》、《Dr. Phil》、《CourtTV》、《Dateline NBC》之类的节目里,是死亡调查和犯罪行为分析方面的专家,这次属于被埃斯孔迪多市警局邀请来的“嘉宾”。
(克里斯·麦克多诺)
经常看刑侦类美剧或者电影的朋友都应该了解,美国的刑事法律,是建立在排除 “合理怀疑”(证据不能证实又无法证伪,从逻辑上存在其他可能性)和“非法证据”(即取证的公正合法性)的基础上的“无罪推定”,也就是所谓的 “直到超越所有合理怀疑之前,被告被认为无罪”。
很多时候,就算在有足够“间接证据”的情况下,辩方也很容易找到逻辑上的“漏洞”,导致嫌疑人被判无罪(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案)。
所以对警察来说,为了避免“真凶漏网”,最稳妥有效的方式,就是让嫌疑犯自己“招供”(confession)——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克莱特和麦克多诺这两位警官,是如何让迈克尔自己“坦白”的。
美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受审时,有权要求家长陪同。然而很多警察,都不会主动“提醒”未成年受审者,他们拥有这个选择。这次的审问同样没有,克莱特警官直接进入了正题,问过了迈克尔的全名,然后再一次向他宣读了“米兰达权利”——当然这次审问,迈克尔的父母,依然一无所知。
在宣读了“米兰达权利”之后,克莱特问迈克尔,你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吗?迈克尔则回答说,自己不知道,还说觉得不舒服(“胃疼”),他问克莱特,为什么要“一遍又一遍做这件事”?可见在他的心目中,正在进行的这场审问,依然是一场“取证”。
接下来,克莱特又让迈克尔重复了一遍他20号晚上和21日清晨的行动,迈克尔的证词也没有什么变化。
接着克莱特警官告诉他,他们对迈克尔家进行了“彻彻底底的搜查”,结果在史蒂芬妮的房间里,发现了迈克尔的头发。
实际上,警方在史蒂芬妮的手上,的确发现了一些毛发,但当时根本没有检测出它们的来源。而最后经过法医证实,这些毛发是动物的,大概率来源于撸猫或者撸狗的遗留物——很显然,这个“消息”是个谎言。
然而,在审问过程中,警方是被允许说谎的,它是美国警察的一个常见的、合法的“技巧”。但是对于迈克尔这样的少年(甚至成年人)来说,警察是权威和公正的象征,他们的第一直觉,无疑是对他们的说辞深信不疑。
“放出”这个消息之后,克莱特警官借口有事离开了房间,其实他透过审讯室的单向玻璃,在偷偷地观察迈克尔。几分钟之后,克莱特警官回到了审讯室,开始显得愠怒和急躁,这次他询问迈克尔,同不同意用"电脑语音压力分析仪"(CVSA®)给他测谎?
那么,迈克尔有没有进行测谎,测谎结果是什么?妹妹史蒂芬妮真的是哥哥迈克尔杀的吗?还是另有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