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牛Steve 于 2021-9-1 12:33 PM 编辑
上面提到了有为法,它是指因缘做作而生成的事物,就是因缘和合而导致具有生灭特点的一切见闻觉知和色声香味触。一切都由业力和因缘牵引。一切都具有成住坏空、生住异灭的特点。相对应地,无为法,指不会随因缘变化而出现、变化及消失的法。无为法有许多不同名称:清净法身、真如、如来藏、般若波罗蜜多、第一义、空性、自性、究竟涅槃等等。无为法的特点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没法用语言表述、不可说、本自清净、本自具足、能生万法、本不动摇、本不生灭。一切万有的自性,叫无为法。
在佛法,有为法与无为法是共同构成一切法的两大分类。前面一开始说的无常法与常住法,是对于声闻乘和缘觉乘佛法而言的分类,这是因为在引用的是阿含部经典。只有在大乘佛法,我们才讲无为法常住,它是大乘佛法信解行证的核心,正如《金刚经》所云:“一切圣贤皆以(证得)无为法而有差别”。有为法既然有生住异灭,是无常法。无为法既然不生、不住、不异、不灭,它本来就是法尔如是地存在,不是哪个时候才出生的,将来也不会消灭,这样它是常住法。
在清朝以前,汉传佛教大体上都承认有常住法的存在,所以大部分的经忏,都有「南无常住十方佛、南无常住十方法、南无常住十方僧」之类的文字。但是到了民国时代,欧洲和日本的佛学研究,渐渐影响汉传佛教,现在在台湾地区和很多地方已经占有主流地位,认为常住法是外道思想,许多经教被判为伪经或不了义法,这是在根本上否定和摧毁大乘佛法,性质极为严重。
《华严经》里面说过:“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这是指在无为法层面,「我」具有与佛陀一样的佛性,「我」与佛陀无有差别,常、乐、我、净。在有为法层面,我的身心乃至器世间,全体都是阿赖耶识流注种子所现起的功能差别,若离开业力与妄想,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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