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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有恐龙法官? 竟要少年性骚扰 摸1次罚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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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07: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05-10 16:33世界日报 编译马永庆/综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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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Lester G Nauhaus。 图撷取自dailymai



宾州一名法官在庭审时作出不成熟的判决,建议一名18岁青年应为抚摸一名少女的罪名缴付罚款,每抚摸一次罚一元,结果引起群众怒骂。

法庭的文件显示,民事法院法官诺豪斯(Lester G Nauhaus)上周在聆讯中,裁决了这个象征性的罚款额。

「每日邮报」报导,在犯事时未满18岁的被告,被裁定骚扰罪名成立,最初被判罚300元。 他上诉后再次受审时,诺豪斯试图更改罚款额。

在上诉期间,被告的律师华特斯承认,被告在某段时间内多次以不适当的性态度触摸该女孩。 华特斯还指出,该青少没有钱付罚款,要求判他以小区服务代替。

这名目前15岁的受害人告诉诺豪斯,她上中学和高中时,被告多次触摸她。

诺豪斯同意判处被告做小区服务,并把他的罚款大幅减少至三元;后来听受害人说共被摸了六次后,改为罚他六元。

助理检察官提萨克(Jeff Tisak)对诺豪斯说:「告诉一名年轻女孩,不当的触摸每次值一元,这是非常不妥的。 」

但诺豪斯重申辩方的理据,该青年没有钱,「你要我怎样罚他? 」提萨克回答说,重点不是罚款。 诺豪斯反击说:「这当然是重点。 」提萨克说:「罚款是零元我也不在乎,但告诉一名年轻女孩(每次一元)是非常不妥的。 」

至此,法官借着检察官的零元评论,最终宣布免了罚款,被告只须做20天社会服务及90天缓刑,期间他必须远离该女孩。

诺豪斯声称对受害人感到「难过」,但他补充说:「我能够做到的实在不多。 」

地方检察官扎帕拉 (Stephen A Zappala Jr.) 扬言把诺豪斯的建议向监察团体「司法行为委员会」报告。
发表于 2017-5-10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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