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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地人物] 云也退:他不缺钱不缺爱不缺性,却甩不掉悲哀丨毛姆逝世五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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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08: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2-15 云也退 大家



摘要ID:ipress

他越是成功,越是出名,就越是清楚眼下的荣光富足是对他那一手烂牌的无止境的补偿甚或报复,像精卫把石头扔进茫茫大海,而由补偿和报复而来的快乐永远是次一级的。——谨以此文纪念毛姆逝世五十周年


如果确认某一悲剧无可避免,那么痛苦就会减轻。”毛姆在1902年的一则笔记里写道,“如果人能为自己的痛苦找到一个物理原因,自己的不少忧苦就能得到更好的控制。

他接着举了康德的例子,康德从小受疑病症折磨,后来终于战而胜之,因为他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胸廓扁平窄小。如今我们生活的环境里充斥着拼命想赢的人,不但把全副专注都投放在出人头地上,而且投放的方式诡异而嚣张。不妨借用毛姆的洞见来理解他们:一个“物理原因”,相貌,身材,体力,肤色,隐性的疾病,可见或不可见的生理缺陷,可能是关键所在。

而洞见是源于毛姆的切身体会。

年轻时的毛姆


从父亲那辈开始,毛姆家族的人就被打了容貌差评。毛姆在四兄弟里是小弟,最小的哥哥都比他大六岁,毛姆还在法国过童年,哥哥们都回英国去上学了,独有他陪在双亲身边,虽然经常出入高级社交场合,但父母个头都不高,身体也不太好。《作家笔记》是他1949年(时75岁)时出版的一本书,汇集了他自16岁以来所作笔记的精华,其中不止一次提到外貌。当生理上的成长到达极限时,毛姆写下了一句苦味的话:“对于五英尺七高的人和六英尺二高的人来说,这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5英尺7英寸,合约1.7米。毛姆太清楚在他这个级别的身高区间里,一英寸之差意味着什么。毛姆的侄子罗宾也在回忆录里说,叔叔一直为身材自卑,即使早就名满天下,享不尽的荣华,依然希望“自己能高上三四寸,那样,也许他的一生将会是另一番局面”。人总爱说,爱笑的孩子不会难看,可是意识到身高劣势的毛姆,平生很难找到一张一展笑容的留影,一撇一捺两道深深的嘴纹是他的标志,加上后脑扁平的颅型,很像某种深水鱼类,表情永远严肃得让人费解。1936年,毛姆的爱女丽莎嫁入外交豪门,人们拍下了他出席婚礼的照片:依然是一副表情木讷的样子,女儿站他身边,从头到脚蒙着婚纱的女儿,也浑似一个无生命物体。

毛姆的自卑之源,除了个矮,还有口吃。一个人拿到一张烂牌之后又拿到一张烂牌,并不是偶然的,两者之间会有联系,一个缺陷会激化其他的缺陷,种种心理暗示在人浑然不觉时发生,影响乃至决定他之后的生活际遇。毛姆知道自己低人一头,所以,他写下的那些悲伤的人间故事,总是把自己心爱和同情的人物放入一种宿命里,因为他自己就是宿命论者,深知命就是命,命不行的人,资质差人一等的人,如《刀锋》里的拉里,如《人生的枷锁》里的菲利普·凯利,再要拼搏奋斗,押下的赌注实在太大了。

毛姆向罗宾叙述过一件亲身经历:

毛姆出名很早,还不到三十岁就是超级畅销作家,名气地位扶摇直上,尤其是戏剧创作,1908年,他同时有四个戏剧在伦敦上演,这是莎士比亚以来英国戏剧界难得一见的奇迹。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毛姆来到纽约,督阵一部戏的彩排,下榻在丽兹卡尔顿酒店。当晚,酒店告诉他,楼下有位毛姆先生求见。

毛姆很诧异:搞错了吧?我就是毛姆,哪里来的第二个人。

酒店方面回复,求见者坚持自称毛姆。于是那个人被带了上来,是个年轻人,黑卷发,棕色眼睛,面容灰黄,毛姆觉得他明显地有点神经质,显得很“放荡”,还有点自鸣得意。“显然,他与我们家族的人有着极其相似之处,”毛姆说,“最令我惊奇的是,他说话也口吃。”

交谈下来他才知道,这位年轻人是毛姆家族的一支,一个世纪前移居美国了。读这段记述,我感觉此人的放荡和夸夸其谈出自很美国式的心理:我家族里出了世界级名人了,我更要在他面前谈笑自若,而不能做出一副攀高枝的奴相。这没什么可指摘的。但毛姆的反应很有意思:他既没有惊喜,也没有鄙视来人的轻浮,他对此人是不是光耀了毛家的门庭不感兴趣,而单单指出了他与自己相似的地方:有点神经质,说话也口吃。

可见他对本家族的评价是有多么消极。侄子罗宾也是口吃症患者,因而毛姆与他亲近,但他经常打击他,要他不要抱有幻想,认为可以借医学手段来根治:“任何人都不能帮你这个忙,因为这是遗传基因作的怪。面对遗传基因造成的缺陷,我们是无法克服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只能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从其他方面加以弥补。智力上的弥补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毛姆爱打桥牌,他最不满罗宾的一点,就是他怎么都学不会打桥牌——这远远比口吃更让他感到失望。

事实上毛姆的口吃也是后天习得的,这个习得的过程,与他对家族愈来愈强的看低同步,而看低的源头则始于自己的父亲。在第一部较翔实的毛姆传记《人世的挑剔者》里,作者特德·摩根提到,毛姆的父母结婚后,母亲经常被自己的闺蜜们嘲笑说,怎么嫁了如此一个丑八怪。

老毛姆的律师事业倒是相当出色,家庭长居法国,衣食起居都十分体面,太太出手阔绰,是能够出入于巴黎上流社会的少数几个外国女人之一,毛姆从小也有全职保姆看护。但是天有不测,到他八岁的时候,母亲勉强又生下一个小弟弟,一天之后便告夭折,而母亲自己跟着气血大亏,一周后她也撒手人寰,年仅四十一岁。自出生以来,毛姆一直生活在一部伊甸园般的风俗纪录片里,此刻放映仪突然断了电。他不仅被“剥夺了世界上最不自私的爱”,而且,家里的现实也是他所无法避而不见的了:父亲已快六十岁,身体早就不行,律师事务所都交给别人打理。

父亲还有两年可活。毛姆对父亲最大的不满并不在于貌丑的基因,而是他的不负责任,他不但没有能够尽到在经济上荫蔽后代的责任,还灌输给他们以不正确的财富观。老毛姆年轻时游历广泛,心中存有浪漫的生活想象,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罄其所有去修建一座山间别墅,每次去现场看工程进度,他都带上小毛姆。儿子们以为既然如此,家里肯定是财力雄厚的,谁知当父亲一死,家中所有能变卖的东西都变卖了,竟然也才将将收回五千磅,四个儿子一分,每人拿到手的着实没多少。

毛姆和朋友们在玛莱斯科别墅


淡泊金钱的人总是让人敬重,但我们遇到淡泊之人时务须记得,他们可能只是幸运地没有被贫困伤害过。很多人希望孩子性格坚强,但绝没有人会指望以贫穷来磨砺他们,达到目的。毛姆顶多算是“相对贫穷”——在父母身故后随保姆渡过海峡,投奔英国的一个叔叔,开始学习技能,自食其力,相比八岁以前的少爷生活,境况是退步了不少——但从优裕的梦想中惊醒便足以重重地打击他了。“痛苦是有害的,认为痛苦使人变得高尚是荒唐的,”他在二十二岁时写道,“……尼采认为痛苦可给人以力量,让他们性格更坚强,其实分析起来,他的论断只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受过折磨的人会想要报复。他将自己受过的痛苦再加于别人身上,从中获得乐趣,这就是他所谓的力量。

钱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没钱。贫穷当然是“痛苦”的一种。毛姆在他的笔记里几乎讥讽一切,伪善的宗教,浅薄的女人,各种社会庸见,但他很少讥讽人的利欲;对自己小说里的爱财之人,毛姆很少作辛辣的批判和嘲笑,更多的时候选择书之以悲哀。

1897年写出第一篇小说《兰贝思的丽莎》后,毛姆一发而不可收,迅速成名,赚得大钱,但在他的意识里,成功都属于“受过折磨的人”的报复之举。他并没有因为有了钱就与亏欠他的人和解,因为那些人构筑了他的宿命。毛姆后来得知,父亲在受聘担任英国驻巴黎大使馆律师时,竟然从未收过一分钱佣金,这种“风度”让他恶向胆边:你炫耀你的慷慨高风,怎可让未来儿子们早早地操劳谋生呢?他认为,父亲“致穷”于后代,还将一种很不现实的、迷信清高的家风遗给了他们。

在三个哥哥里面,毛姆最看不起哈里。哈里先于毛姆从文,他写一些无韵诗剧,在精英评论家圈子里很受好评,但那只是一个很小的圈子,他的作品无法变现为金钱。毛姆凭《兰贝思的丽莎》一举成名,这篇故事写的是一个18岁的贫民窟女孩丽莎,顾盼生辉,美貌远扬,结果遇到了有妇之夫吉姆·布莱克斯通,两人擦出火花,但他们的私情泄露了出去。论文学价值,这等通俗小说当然不能跟高雅的诗剧相比,甚至在毛姆的全部创作里,《兰贝思的丽莎》都排不上号。然而小说幸运地得到了书商的炒作,第一版销售一空。于是毛姆去跟哈里说,他打算放弃原定的学医计划,转为全职写作。

能够制造“爆款”、迅速名利双收的,永远是那些善于取悦大众的作者。此为古今中外的惯例,另一个惯例则是:能取悦大众的人,永远会被高级趣味的捍卫者所鄙视。哈里对弟弟嗤之以鼻:“你不就是有那么一点点东西发表了吗?你靠写些丑恶可耻的东西赚名声,仅此而已。”

哈里还告诉他,“没有一位有分量的评论家会看重你。”他说对了。直到毛姆在1965年以九旬高龄去世,评论家里看不起他的人依然比比皆是,他的头上从未摘掉过“一位优秀的二流作家”的帽子。然而,“尽管那些有学识的评论家也许会出于好意,给你建造一座楼阁,但你同样可能饿死在这所楼阁里,”毛姆告诉罗宾,“早在那时,我就像现在一样知道,最有权威的是公众,决不是评论家。

同哈里争论的时候,两个人的路已各自敲定。哈里鄙视毛姆的粗俗文学,但他自己除了写一些“难以理解”的文学作品外毫无谋生能力;哈里诅咒毛姆,说他会被那些“声名狼藉、放荡不羁的狂徒”吸干了血,哈里认为一个能写出活灵活现的贫民窟故事的作家当然是与那些下三滥的社会底层之人打成一片的,他从他们那里采集了故事,那些人则回馈以缓慢的、恶意的敲诈。这是一场浮士德般的交易。

数日之后,哈里服毒自杀,毛姆承认他对哥哥的死有愧,因为他直斥哈里诅咒自己,是穷人和失败者嫉妒成功人士。老毛姆给儿子们的教育,就是只能与“纯洁的、高尚的人”待在一起,但这是需要足够的财力作保障的;哈里继承了父亲的清高,可他只能在一个破落的廉租房里结束残生。

年老的毛姆


同样看不起毛姆的还有他的另一个哥哥,即罗宾的父亲弗雷德里克。比起哈里,弗雷德里克要能干得多,他早早子承父业去干律师,当毛姆还在初学写作时,弗雷德里克一年就能挣到一千磅,后来还进了内阁。对这个人的蔑视,毛姆没有抵御的资本,只能发愤拼命写作赚钱,他在著名小说《彩色的面纱》里,以哥哥为原型刻画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角色加斯蒂。文人报私仇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手段了。

但报复并没有带给毛姆以快感。这个两百年来绝无仅有的超级明星作家,最卓越的地方就是他从不轻易宽恕自己,否则,他到了晚年难免要被外表出卖,长成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而事实上,接触他的人都说他沉郁悲凉,发自内心地不快乐。如毛姆所说,出身低微的人,往往如鲨鱼闻到血腥味一般地追求成功,可是,当毛姆在大发其财的时候,在报复父亲和家族留给他的宿命的时候,他没有忘记为自己感到悲哀。因为他看透了这些行为的动机和本质,却未能罢手。

我读毛姆,无论是小说、传记还是他的散文、日记或读书笔记,往往慨叹,一个如此有名的人,却一贯以彻底的悲哀眼光来看自己,两边的反差实在太大;他越是成功,越是出名,就越是清楚眼下的荣光富足是对他那一手烂牌的无止境的补偿甚或报复,像精卫把石头扔进茫茫大海,而由补偿和报复而来的快乐永远是次一级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有多么自卑。如果一个人自卑而不自知,他就会因成功而洋洋得意,反之,他即使一时得意,也会很快退回到一种黯然神伤的状态里面。

他认识那个年代无数的名人要人,各个领域的都有:劳合·乔治,丘吉尔,萧伯纳,吉卜林,H.G.威尔斯,克伦斯基……没有一位名人不因为认识他而高兴;根据他的作品改编的电影上映后,被捧红的女明星对他感激涕零;传记作家在他别墅的排长队,有人甚至给他编排了子虚乌有的故事,比如同圣雄甘地会面。可是这些似乎都未能补偿他的自卑。他不缺钱,不缺爱,不缺性,他亲密的圈子包括一个早早离掉的妻子,一个女儿,两任秘书兼男友(他一直用婚姻掩盖自己同性恋的身份),外带一个侄子罗宾,公开的同性恋。杰拉尔德是他的第一个长期男友,比他小十六岁,他们在毛姆的别墅里办裸泳派对。然而,当杰拉尔德哀怨地说,别人只是把他看作毛姆的一个小跟班,而毛姆带着他去任何地方也无非是为了给写小说准备素材时,毛姆无言以对。

无论处在怎样的位置,面对怎样的人和事,毛姆都能遇到人间最悲哀的真相,那是他剪不掉的影子。在一个被媒体宰割的世界里,各类走红一时的人物学会了假装淡泊:“其实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待着”,“出名让我更加寂寞了”,云云,毛姆则坦率告诉关心他的人,自己每天都在同自己的自卑、虚荣、爱财、嫉妒相处,如果它们让它感到羞耻,那么他还必须与羞耻相处。

这是因为,“自古以来,人类的生活就是卑鄙的、粗野的、短暂的,一直如此,现在依然如此。我把我发现的人的本质用作品描写了出来,正因为这样,人们都叫我愤世嫉俗者,他们指责我专爱挑剔别人的缺点。”实际上呢?毛姆继续写道:“我却尽力想做一个诚实的人。……我敢肯定地对你讲,我像任何人一样,时常为人们的美德所感动。人们无私无畏的行为常常能把我感动得掉下泪来。我相信爱情,相信利他主义——尽管我本人不愿亲自去实践。


本文原标题《他们讥笑我是愤世嫉俗者》。




作者:云也退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独立记者,书评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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