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德科
一
昨天(11月17日),一条“先租后买,租金可抵房款”的谣言,攻占了很多人的朋友圈。
如果是一般的地产商,估计没什么人愿意理会这种近乎骗局的“朋友圈病毒”;但很可惜,主角偏偏是万科。
这条谣言中充斥着这样一些词汇:“颠覆”“太狠了”“彻底不让活”“血洗”“准备5000亿元现金”……而这一切,似乎是出自所谓的“刚结束的万科转型战略发布会”。
这条谣言的原文是这样的——
“刚结束的万科转型战略发布会,是建立在对房地产开发销售模式的颠覆上,先租后买,租金可抵房款。万科太狠了!彻底不让小开发商活!小伙伴地产公司全体倒闭的节奏!万科要血洗市场。万科至少应准备5000亿元现金血拼。先租后买类似万科自己当银行了,做房贷!做金融租赁!然后可以把项目打包卖到市场上7%收益……”
这种咋咋呼呼的行文风格,倒是很适合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再加上,他们在文前冠以了“大变局前夜”或“重磅消息”,能一日红遍浮躁的地产圈,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样的谣言,根本不需要向万科求证,就可以给它判死刑。
很巧,前几天,万科总裁郁亮刚刚在上海说到了买房与租房的逻辑关系。他说,你找任何一个财务分析师来计算,租房永远都要比买房划算,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买房?因为租房是消费,而买房既是消费又带点投资性质;只要经济形势向好,在财富不断积累过程中,买房一定好过消费。
不知道郁亮看到昨天那条刷屏谣言,会怎么想……
二
对房地产稍有涉略的人都知道,那条刷屏谣言的逻辑混乱得不行。我们还是来看看那条谣言的原形吧。
谣言中所谓的“万科转型战略发布会”,其实是前几天(11月15日)万科重庆公司开的一场发布会。这个发布会说到了这么一点:万科新推的租赁产品“万科驿”,已在重庆落地。
“万科驿”是万科集团“八爪鱼战略”的其中一爪,瞄准的是万亿规模的全国租赁市场。万科计划2017年做到15万套租赁房。
万科集团的“八爪鱼战略”
当然,万科不会傻到去盖15万套房子,然后不卖房子,只管出租。简单说,“万科驿”做的就是二房东生意,把别人的房子租过来,重新装修,加一些年轻人喜欢的公共设施,转手再租出去。它跟链家的“自如寓”或小米雷军投资的“YOU+青年公寓”,有点类似。
此前,万科广州公司收了一些城里的“村屋”,来做“万科驿”产品;而万科重庆公司的办法则是把卖出去的万科房源再租回来,反正那些业主买去本来就是为了出租,因为那是通常所谓的“商住楼”或“酒店式公寓”。
重庆的“万科驿”产品
万科重庆公司搞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优惠噱头:凡是“万科驿”的租客,如果要买万科的住宅产品,可以享受与所租房屋2年租金等额的优惠,或者总价1%的优惠。
说白了,就算你不是“万科驿”的租客,要跟万科的售楼人员砍这么丁点的优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这么芝麻点大的事儿,经过一番偷换概念的舆论包装,结果变成了“先租后买,租金可抵房款”,变成了“彻底不让小开发商活”,变成了“5000亿元现金血拼”……
三
这种劣质谣言,不仅吓唬同行,还欺骗购房者——很容易让年轻人误以为,只要租万科的房子,租着租着就变成了自己的房子,反正“租金可抵房款”。
那么,是谁包装了这样的谣言?至少万科自己是脱不了干系的。而且,我倾向于认为,可能就是万科干的。
当然,万科总部不至于品格沦丧到如此这般。那么,很可能就是万科重庆公司干的。因为,谣言的受益者,无疑就是万科重庆公司旗下的这个“万科驿”项目。
还有证据吗?万科重庆公司在开完那个“万科战略转型新业务落地发布会”之后,一些媒体上很快就出现了类似《重庆房企转型推租赁公寓“租金可抵房款”》的报道。原因你懂的。
那个所谓的“万科转型战略发布会”
现在,地产商都重视手机终端的营销,传统媒体上的这种报道,换成手机社交媒体的写法,就是那种咋咋呼呼的谣言模样:“先租后买类似万科自己当银行了,做房贷!做金融租赁!……”
在房地产业内,谁要是能够制造出如此动静,搞得全国皆知,似乎谁就是英雄。有的时候,万科也不例外。尽管我极度认同万科的价值观,但万科的林子太大,在全国各地的某些角落里,难免会出几只不知万科价值观为何物的鸟。
我想说的是,事关万科重庆公司的这条谣言,太不“大道当然”了——万科的管理层,在给下属差评时,通常用的是这句话:这个人不够“大道当然”。
王石著作《大道当然》
四
那么,对于刷爆朋友圈的这条谣言,万科总部是什么态度?
昨天晚间8点半左右,万科的官方微信公号“万科周刊”,专门发文解释了这次刷屏事件的“真相”——
“客户租赁的公寓,和未来购买的住宅,是两类不同的产品;因此不能理解为对原有开发业务的替代,更不是全面颠覆原有的开发销售模式……”
毫不夸张地说,“万科周刊”拥有那种发一篇文章就能造一个涨停板或跌停板的能力,它能及时给出正本清源的说法,也算是功德无量。
但如果仅仅如此,显然是不够的。万科作为“大道当然”的宇宙第一房企,值得彻查这次刷屏事件:到底是不是万科重庆公司在幕后策划?
如果不是,值得澄清,毕竟,吓唬同行、欺骗购房者的行径,不应是行业老大的做派;如果是,值得内部警惩,以儆效尤。
我见识过一些万科城市公司,用所谓的“创新思维”,蓄意制造那种夸大其辞或轻度侮辱人格的营销事件,然后当作经典案例来回味,甚至积极对外分享。当事人要的是知名度,还乐此不疲地把“恶名”误当作“美名”。可怜的是,竟然还有不少其他
地产商竞相效仿。没办法,谁让万科是行业老大呢?效仿老大的做派,是弱者的天性。
这太不“大道当然”了。
AM4:35,Nov.18th,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