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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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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 发表于 2012-9-27 01:09 AM
神创万物,他不创造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罪恶。再仔细想想,罪恶又是谁创造的呢?
以下摘自潘恩的文章“什么是罪?”
圣经中一说到罪,总是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罪是人对神的偏离,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一种敌对神、与神隔绝的状态。今天有许多不信神、抗拒神和反对神的人,就是因为他们里面有这样一种人性状态。这种状态并非始於今日,“罪”有它漫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始祖犯罪堕落这一充满悲剧色彩的历史性事件,记载在圣经创世记第3章里。
圣经告诉我们,人是因着神的爱、为了神的荣耀、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因而人有着崇高的地位和价值。但人很快从这个崇高的地位上堕落了,他用神所赋予的自由意志选择了不信神、悖逆神。你也许会说,人是在蛇(魔鬼的化身)的诱惑下才堕落的呀!但这种说法不能为人开脱罪责。“诱惑”并非是人犯罪的原因。人犯罪是因为他在魔鬼的谎言(创世记3:1, 4, 5)和神的命令(创世记2:17)之间,选择相信魔鬼而不信神,选择顺从魔鬼而悖逆神。人作为被造者,却在另一个被造者(蛇)和独一的造物主(神)之间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而他得出的结论是:魔鬼的话可信,神的话不可信。换句话说,人把神降低到被造者的位置上,却把自己升高到神的地位—审判者的地位上。“堕落”是人自我高举的结果。
犯罪堕落使人离开神而生活在罪的权势之下,生活在魔鬼与死亡的权势之下。罪导致了人与神、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关系的破坏。试想,当人与神—真、善、美、圣的源头和本体—隔绝之后,在罪的权势之下的人,怎能不生活在罪恶、过犯、焦虑、忧伤、空虚、无助、苦毒、忌妒、恼怒、愁烦等心灵状态中?难怪在旧约圣经中,前述这些字眼在意思上都和罪有某种关联,都从某个角度解释着什么是罪。罪使原本有意义的人生变得没有意义;罪是人生命中负面因素的总和。总之,不信神、不守神的律法、不感谢和敬拜神、拜偶像、自义和骄傲、欺压和残害他人、蹂躏和破坏大自然等都是罪。如果必须给罪下一个定义,根据圣经,我们可以说,罪是存在於人性之中的、使人悖逆神并导致人走向死亡的、人自身无法克服的一种权势和力量。圣经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罪是从一人(即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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