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25|回复: 2

燕云三踹 硬伤是劈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0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2-7-10 07:51 PM 编辑

民逗公知的硬伤是劈叉

2012-07-10 15:23 四月网       

一场未经彩排的周吴约架,明显地暴露了民逗公知们的智商缺陷,而且还体现出公知们的行知劈叉——尼玛地真是分裂得厉害。

约架事件的本身,大量的照片、视频、微博截图都在网上,其中的是非曲直大家各自按照自身的立场去判断分析,无可厚非。正常!

老夫没有政治立场,所谓左右之分也仅限于判断男女公厕、区分跳舞出腿先后次序罢了。在这里,老夫想谈论的是民逗公知们在约架事后的言论反应和所表现出来的学龄前儿童的智商。

一、“这种人渣就该抽。”

以韩草包为代表的这种情绪反应,直接暴露了民逗们的“民主成功杀你全家挂路灯”的暴力倾向。

你能告诉群众应该由谁来定义“人渣”?谁来负责“抽”?如果是你们民逗公知根据政治立场的不同就可以直接判定谁是“人渣”,当场就“抽”掉了事。那还是算了吧,起码目前的体制假模假样还有个公检法。

二、“打得好,女中豪杰,回来成都我捧着鲜花去接你……”

这是所谓思想的传播者何三畏的激情大表白,也是一精虫上脑的傻逼。你以为还是杨志刀劈牛二、鲁达当街打死镇关西那年代?

老夫可以预料得到的就是:周燕一定会被民逗公知们彻底抛弃,当初鼓励赞扬周燕的肯定要排着队的与她切割干净。否则这些公知们没法再举起普世价值的大纛继续忽悠群众。

三、“契约精神:约架是要约成立,自己负责,打了白打”

这个档次稍微要高那么一点点,不少带V律师的看法。

尼玛的狗屁法律意见,你特么的什么业务水平啊?违反法律规定的书面合同还不受法律认可呢,别说口头的打架约定了。你们就别给律师行业丢人了,免得给司法局找到清理整顿不良律师队伍的借口。

四、“吴法天是假摔,是故意引诱民逗们打他…”

这个就不评论了,反正说这些话的傻逼也看不懂超过二行的文字。

特么的这么多成年人一起干了被人引诱的傻事情你们还好意思这么大声音的四处张扬?

五、“侮辱女性就是自己找抽…”

@屡求露尾代表了许多女性记者的看法。

按说记者的看法应该是代表了理性、理智、客观。可老夫深度怀疑这些女记者根本不知道自己都在说些什么。人权也好,权利也罢。女性应该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吗?女性器官神圣不可侵犯,那吴法天的裆下就应该飞腿三脚踢出蛋黄?

侮辱他人当然应该受到惩罚,不论男女老幼。但,不能私自执法。

六、“谁打司马南我陪睡”,“谁打吴法天我出钱”

女公知@吴虹飞 @易天 的想法比较奇怪,估计她们相当了解民逗们都是一些贪财好色之徒,而且还不怎么讲究质量。给点钱再慰个安就会有人去冲锋陷阵,特么的,怎么听起来都像是当年小鬼子的套路了?

七、“最后的高潮是艾大胡子现身,好象贡献了劈面一掌。打狗活动欢乐结束。”

之所以把著名公知@五岳散人放在最后面评价的位置,主要原因是他最近形象表现一直极差:打赌输了赖帐,抓人垫背撒谎……

艾胖子自己都竭力否认,你散人却搞个现场揭发。而且这个“劈面”二字用的极为形象。你特么的到底是属于那一边的?

散人作为习武之人,判官笔火药枪具备,尽管从无实战事例,却四处找人约架唾沫乱飞。朝阳公园现场八丈之内就没看到你的雄姿,你让周燕一个女流去施展撩阴腿。这让民逗们情何以堪,情堪以何,以情何堪啊?

八、“没看见,咱们都没看见,谁打你了?法律是讲证据的……”

老夫终于找到了“躲猫猫”、“洗澡死”的原始出处了。尼玛的原来民逗公知们说起瞎话来不比官府衙役水平差……

民逗公知们的其他奇谈怪论,请广大网友积极补充,省得这些弱智脑瘫继续忽悠欺骗群众。

拜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2-7-10 07:51 PM 编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t91mgtslzPc/?fr=3 朝阳公园南门外燕云三踹吴法天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民主“斗士”的表现确实让人咋舌,素质之低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5-3-4 11:40 PM , Processed in 0.05367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