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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组织换妻:南京聚众淫乱案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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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提起公诉”,这条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在网络上广为传播。22人的被告阵容,亦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记录。公众不仅好奇于“换偶”群体到底是一伙怎样的人,案件所牵涉到的欲与罪、罪与罚,更是引发争论。
南都周刊主笔_杨猛 姚欢(实习生) 南京报道 摄影_杨猛

陷入漩涡的马教授在家中。
“聚众淫乱”引发地震
3月24日中午,53岁的马晓海离开位于南京马台街的家,乘公交车到秦淮区法院,取开庭传票。快到下午2点半的时候,刑庭法官将一纸通知推到他的面前。开庭时间:4月7日。罪名:聚众淫乱。
在这个有些凉意下着细雨的同一天,包括马晓海在内22名被告,领到了相同内容的传票,罪名全是“聚众淫乱”。
秦淮检察院起诉的人数之多,可能创造了“聚众淫乱”在刑法保留13年来的一个最高纪录。22名被告,既有大学教授,也有普通打工者,都是去年在南京警方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陆续抓获的。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袭,闯入了网友的隐秘“性聚会”。在一家连锁酒店的120房间,5名网民被当场抓获。
警察没有透露是怎么获取这个信息的。取保候审的女网友“月明”说,同行的一个女网友,可能在QQ群里公布了电话和聚会地点,被监控的警察掌握了行踪。
43岁的“月明”说,那天中午一个陌生男子走进房间,坐了一会就走了,“谁和谁发生了性关系,我记不清了。以前这种情况也有,一些人来了又走了。互相只知道网名。”在陌生男子走后,中午1点刚过,警察破门而入。
这一“性聚会”案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被带至白鹭洲派出所后,被捕网民交代了此前各自参加的性聚会。
“月明”说,是网友“誓言”把她带入这个圈子。而“誓言”又供出了他人。网友“海狼”则供出了后来阴差阳错成为这场“聚众淫乱”案主角的“阳火旺”——南京一所大学的副教授马晓海。
2009年8月21日晚上11点多,两名便衣警察敲开了马教授的家门,称马卷入了“聚众淫乱”案件,将他从家中带至白鹭洲派出所。
抓捕行动还在继续。随着交叉人群的几何递增,被牵扯进去的网民名单越来越长。
马晓海向警察承认,参与过网友间的“性游戏”。他是一个建立于2007年名为“夫妻旅游交友”的QQ群主。2009年五六月份,因为生理上的原因,马晓海发公告宣布解散了QQ群。他说自己不打算继续玩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聚众淫乱’这个词。我一直认为,大家都是成人,没有谁强迫谁,都是自愿的。”马晓海说。
跟马一样,多数人对聚众淫乱罪知之不多。1997年修订《刑法》,流氓罪被删除,聚众淫乱罪被分解保留了下来。它的定义:三人以上从事的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实是,13年来,中国极少出现因“聚众淫乱”宣判的案例。西安曾有个网名“一枝独秀”的女警官,因参与网上夫妻交换被起诉,后又被撤诉。
北京华欢律师所的律师彭剑说,“聚众淫乱”判例少的主要原因是:行为私密,法律确定上有一定难度。
记者检索到,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二000——二00六》显示,被调查者中近五分之二的人并不认为“聚众淫乱”是犯罪,近五分之三的人认为现行法律的处罚过重。
次日,马晓海被转至辖区红花派出所。白天他被允许回家为患病的八旬母亲做饭。审讯持续了一周。最终警方决定对马晓海执行监视居住。其他涉案网民多数被执行逮捕,少数取保候审。
警察监控了原本属于个人的QQ群及账号。警方指控:嫌疑人主要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进而“聚众淫乱”。
警方未透露侦查中涉及到的具体人数。从时间上看,2009年8月17日第一拨网民被捕,至12月24日一名施姓网民被电话传唤,历时4个月。警方在2009年11月23日,12月9日,12月15日,2010年2月24日,先后4次向秦淮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至全部结案时已近半年。
此外,记者掌握到,除了向检察院移交的22人,至少另有10人被“另案处理”。
经办此案的秦淮检察院起诉科检察官汪东说,除了这22人,可能还有几个人会陆续起诉。汪说:“以前也有过这种案子,但是人数从没有这么多。”
换偶者的隐秘生活
从法院拿到传票,马晓海一直在家收拾东西,“准备去坐牢。”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在一边走来走去。闲下来时,他坐在卧室的沙发抽烟,沉思。他意识到,辛苦积累的社会地位和声望,正在坍塌。
警方指控,这处马入住了十余年的不起眼的学校公寓,是14次聚众淫乱的事发地。
在这些撩拨人心的情节上,已经有报道花费了大量笔墨:马被塑造成一个精神空虚、追求享乐的淫棍,一个喜欢夺人之美的变态者,他居然还厚颜无耻地说:婚姻是白开水,而换妻是一杯美酒。
而马晓海说,自己完全被妖魔化了,“我不是这个样子。”
监视居住期间,马晓海呈送给警方一篇长文——《我好奇的沉思及其堕落经历与建议》,剖析了外人不知的隐秘精神世界。
他把自己参与性游戏的原因,归咎于逃避2段失败婚姻造成的阴影。第一任妻子带着儿子去了美国。第二段婚姻在10年前结束,只维持了2年,“她是个古怪的老姑娘,虽然也是教授,但是经常为琐事争吵。”特别在性问题上,他称夫妻存在难以启齿的沟壑。
马晓海说,第二任妻子又带着儿子离开了他,还给他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家庭残破,对前妻的怨恨,经常让他陷入不能解脱的精神困境。
马晓海家中有4个精神病人。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如今老年痴呆。大哥因为精神病自杀,二姐患有精神病。外甥曾因精神问题卧轨被救。
2003年,一个网友把他带入了换偶圈子。他陆续遇到了若干个这样的网友:开放大胆,乐意一起尝试。马教授说,“我感觉我们是相互愿意,也没有威胁,也没有利诱。我也从来不主动去发起。别人找我来了,我就愿意。大部分都是来看看就走了,真正玩的很少。”
他说:这种没有任何负担的性,不带感情色彩的性,对于游走在精神疾患边缘的自己,是一种解脱。
岁月不饶人,后期他尝试淡出。他以亲身体会断言:“进入这个圈子的都是性压抑和性扭曲。”他接触到的圈内“同好”,有的性亢奋,有的性无能,有几对夫妻是性生活不和谐,但是“纯粹追求刺激的没有”。
而他自己,马晓海说,“同好”活动使负面情绪成功实现了转移。但是,这些“研究发现”遭到了呵斥,“警察说没有时间听我这些胡说八道”。
其间,马晓海向北京林业大学的性学研究者方刚求助。方刚2003年开始接触换偶人群,曾到南京对马晓海做过访谈。
方刚不认同马所说的换偶人群是性扭曲。他说,换偶的动机和原因,主要是为了提高性生活愉悦,是一个应该尊重的个人选择,不应该被污名化。说到性压抑,方刚说,“如果说是在社会舆论和控制面前,不得不小心谨慎,那是肯定会存在的。”
“不管怎么说,”马晓海说,“这个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是很难接受的。作为一个老师,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情,自己也觉得另类。我也应该接受批评教育。”
跟陷入矛盾焦灼的马晓海一样,其他被告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一名女网友在起诉书上出现过一次,闻听记者采访顿时色变,坚决地否认。和“月明”取保候审的共有5名被告,除了“月明”,均拒绝接受采访。
“月明”被控参与了6起聚众淫乱,其中2次在自己家中。离婚后从湖南来到南京做推销多年,和一个当地男友同居的她称,参与性聚会是为了报复和男友争吵后遭受的心理伤害。
她处于防卫和自责交替的状态,“在广东上学的孩子知道了。孩子告诉我,如果我再有一次,就和我断绝关系。”说罢痛哭。
“月明”称,她被拘留了35天,承受不住压力,曾“绝食6天,烧坏了胃和食管”,她在去年9月28日取保候审。
记者调查,被起诉的22名被告,只有1名大学副教授,多数是普通打工者。职业包括保安、营业员、职员、出租司机,另有6人无业,并非外界盛传的“白领换妻部落”。准确地说,也非“换妻”,实为“换偶”。因为除了3对夫妻,其他人均为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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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别看新闻了,关键要看内涵,俺对某教授被判有罪毫无争议,俺不想被扣帽子

关键点,是 “聚众”淫乱,其实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论时来自,为什么要判“聚众”

此案开了先河,以后大家三人以上,即便是在家里也不行,是“聚众”,就是犯罪,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聚众”要向当地法律监管申请,批准后才可以实现

大家以后不要以身试法啊,别聚会了啊,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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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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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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