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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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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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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华法案》是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一项法案。它是根据1880年对《柏林盖姆条约》(en:Burlingame Treaty)的修订而制定的。条例的修订允许美国暂停入境移民,国会很快就执行了这一决定。2011年10月6日,美国就排华法案道歉。
目录 法案产生主要内容产生原因后续事件法案废除法案条款官方道歉道歉法案展开
编辑本段法案产生 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了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米勒(John F.Miller)提交的排华法案,为此,美国国会作了激烈辩论。
主张排华者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国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且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反对排华者的理由则是:排华违背了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了美利坚共和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则。最终,排华主义获得了国会多数票的支持。
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史上第一个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谓的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1]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法案拒所有华人劳工于美国之外十年。其1884年修正案更强化了李鸿章:排华法案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法案
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而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1892年,该法案由《基瑞法案》(en:Geary Act )延长十年,到1902年更被取消了时限。法案被1943年通过的《麦诺森法案》(en:Magnuson Act)废除,后者允许每年105名华人的入境移民限额,然而大规模的华人移民并没有随之到来,直至1965年的《入境移民与国籍服务法案》(en: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Services Act of 1965)的通过。该法案是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它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虽然该法案很久之前就被废止,但是它却长期以来是《美国法典》的一部分。即便是今天,虽然它所有的部分都被废除已久,但是其第8篇第7章题名为“排除华人”("Exclusion of Chinese")。它是第8篇(外国人和国籍)的15章里完全针对一个特定国籍或族群的唯一的章节。
编辑本段产生原因
华人是在1849年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中开始大量进入美国的。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在太平天国运动后陷入贫困的华南,找寻着他们的财富。起初,那里有着充足的表层金,所以华人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和接纳。然而当容易获取的金的储量缩小,淘金竞争加剧的时候,对华人的憎恶也随之加剧。本土主义者团体开始声称,加利福尼亚的金子是美国人的,而后开始对外籍淘金者进行肉体侵害。华人们在被强行驱逐出金矿之后迁入了城市,主要是旧金山,从事薪酬劳动和仆役。随着美国经济的衰败,针对华人的憎恨被州长约翰·彼格勒(en:John Bigler)政治化,他将美国的不幸归咎于华人苦力和1864年和1869年间签约建造中央太平洋铁路(en:Central Pacific Railroad)的华人劳工。
华人移民并不仅仅给美国带来利益,他们在19世纪70年代也成为替罪羊。他们被认为带有不道德和不卫生的生活习惯,通过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他们也是群体暴力的受害者。且不论1868年的《柏林盖姆条约》,1882年的法案本是临时性通过的,可是到了1902年却成了永久性的。
从1910年到1940年,设于今天在旧金山湾的天使岛国家公园(en:Angel Island State Park)的天使岛移民站(en:Angel Island Immigration Station)是数以十万计的华人移民的处理站,在那里达到30%的华人移民被遣返中国。
编辑本段后续事件 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断对美国迫害华侨提出抗议。对此,美国政府或以不能干预地方事务来推脱责任,或干脆不予置理。处于列强压迫之下的清政府,明知美国排华后果严重,也不敢采取报复措施,反而步步退让,于1884年与美国签定新的条约,10年内禁止华工赴美。这一条约标志着清政府承认美国排华法案的合法性,使美国政府更加感到中国软弱可欺,排华益发肆无忌惮。1904年 4月27日,美国国会通过将所有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激起中国人民极大愤慨,于1905年爆发了抵制美货运动,迫使美国政府下令放宽教师、学生、商人和旅游者的入境限制,但华工仍严禁如旧。1924年和1930年又连续颁布新的移民规定,杜绝华工进入美国。
编辑本段法案废除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两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排华法案成为中美关系的障碍。经F.D.罗斯福总统提议,美国国会1943年12月17日废除所有排华法案。然而,移民限额被严格控制在 105名之内。1965年10月 3日,美国国会通过《补充移民国籍法案》,调整东西方移民限额的比例,确立先来先办理的原则,并规定每个国家一年向美国移民不得超过2万名。至此,中国人才得到形式上与别国相同的待遇。1952年这些法令合并成现行的《麦卡伦-沃尔特法》。
美国加州众议院司法委员会2009年6月23日通过编号ACR42的重要提案。提案内容是督促加州政府针对美国历史上歧视华人的排华法案,郑重表达道歉。
编辑本段法案条款 摘录1882年《排华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原文引自美国国家图书馆)
12、任何企图通过船只进入美国的中国人,都要向海关移民官出示此法案之前列出的证明文件,否则将不准进入美国。任何在美国境内的中国人如被发现身份非法者,经美国法院裁决确为非法入境后,将经由总统签署命令驱逐回中国。
SEC. 12. That no Chinese person shall be permitted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without producing to the proper officer of customs the certificate in this act required of Chinese persons seeking to land from a vessel. And any Chinese person found unlawfully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caused to be removed there from to the country from whence he came, by direction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at the cost of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being brought before some justice, judge, or commissioner of a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und to be one not lawfully entitled to be or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13、此法案并不适用于任何中国政府的外交以及其他官员的以政府公务为由的入境请求。此类官员将被认可为持有本法案列出的证明文件。另外,本法案亦不适用于此类中国官员随从的私人以及家庭侍佣。
SEC.13. That this act shall not apply to diplomatic and other officer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raveling upon the business of that govern- ment, whose credentials shall be taken as equivalent to the certificate in this act mentioned, and shall exempt them and their body and house- hold servants from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as to other Chinese persons.
14、自此法案生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联邦法院不得给予中国人美国公民身份。若有法律与此法案相悖者,以此法案为准。(1924年,美国通过了《限制移民法》,按照规定,中国也有100名配额可以加入美国国籍,但排华法案使得这一配额名存实亡。在华人被剥夺平等工作机会以及拥有土地和经商、受教育等权利情况下,留居在美国的华人活动只能局限在华人社区,集中居住在“唐人街”,靠经营洗衣店、餐馆、杂货店等下层卑微艰苦的服务业为生。)
SEC. 14. That hereafter no State court or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admit Chinese to citizenship; and all laws in conflict with this act are hereby repealed.
15、出现在此法案中的词组“中国劳工”,指被一切熟练或非熟练的中国工人,以及一切被矿主雇用的中国人。
SEC.15. That the words "Chinese laborers", wherever used in this act shall be construed to mean both skilled and unskilled laborers and Chinese employed in mining.
美国总统 切斯特. 阿瑟 签署 1882年《排华法案》
编辑本段官方道歉 美国亚华裔国会议员近期正积极运作,促政府就逾一个世纪前曾通过的“排华法案”进行官方正式道歉。此愿望若能实现,将是对美国历史上华裔所受不公正待遇的正式平反,也将标志着华裔在美国社会地位的上升和政治力量的提高。对此,美国《侨报》22日刊发评论分析了美国迟迟不道歉的原因,并呼吁国会正视该问题,尽早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
评论指出,近日,美国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布朗承诺,将与另一位民主党参议员范因斯坦一起,要求国会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这是继2009年加州议会和旧金山议会通过决相关议案,以及众议员赵美心为民间就“排华法案”要求国会道歉背书后,美国主流社会有人第一次公开表示国会应为“排华法案”道歉。
美国排华法案产生于1882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通过国会立法进行种族歧视的法案。“排华法案”延续几十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步取消,其间不断修正,例如不允许新移民来美,不允许华人成为美国公民,不允许华人与白人通婚,视华人女性为妓女等。很难想象,这样违反美国宪法和人权精神的“排华法案”,能够在美国实施几十年,且当局至今没有对华人道歉。
评论分析,美国国会并非不肯为其历史上的错误进行道歉。1988年,美国政府就二战时将日裔美国人关进集中营进行道歉,并对每人赔偿2万美元。1993年,克林顿对夏威夷土人,就派兵支持推翻夏威夷土著王朝道歉。2006年美国政府对曾经的黑奴制向非裔美国人道歉。2010年美国政府再次向对印第安人的不公平待遇道歉。
国会迟迟不对排华法案道歉究其原因:一是,虽然也有极少数美国议员和人权团体对此表示谴责,但美国总体上对“排华法案”对华人造成的损害缺少反省,即便在总统罗斯福将之称为“历史性的错误”后,多数美国人对此采取了忽视的态度。二是,美国仍然有一些人对华人存在偏见。
第三个原因是,华人普遍缺少争取自身权利的努力。很多华人第二代,对“排华法案”的历史没有多少认识,在过去几十年,很少华人会提及这段对华人祖辈不公正的历史。华人传统陋习,如耽于内耗、一盘散沙、疏于抗争等,也是重要原因。当年日裔美国人从集中营放出来后,就在民权团体的支持下,通过各种渠道,向国会施压要求道歉,才得到后来的道歉赔偿结果。非裔美国人也是如此,夏威夷土著和印第安土著,争取自身权益的努力一直延续至今。事实证明,如果不去争取,道歉永远不会来临。
评论指出,布朗等国会议员提出的承诺,是在中国崛起的背景下,美国主流社会开始认识到华人的重要性。根据统计,美国华人已接近400万,2020年有望达到600万,成为美国第三大少数族裔。华人在美国政治选举中,逐步开始改变形象,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各种选举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华人社团也开始团结起来,全美有100多个华人社团联名请求众议员赵美心为此背书,推动国会对华人道歉。
最后,评论表示,“排华法案”是美国移民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其后果既无助美国华人融入主流社会,也使一些华人始终对美国保持戒心。同时,也对美国的自由民主立国精神和人权捍卫者形象不利。因此,国会应正视该问题,尽早就“排华法案”向美国华人道歉。
美国国会华裔女众议员赵美心等2011年5月26日向国会参众两院提交议案,要求国会正视1882年排华法案等一系列迫害华人法律,并正式致歉。简简单单一条议案,听参与其中者娓娓道来,却发现其中凝聚着众多参与者多年心血。他们呼吁美籍华人,勿忘1882,努力推动国会通过这一议案,为这段耻辱历史彻底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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