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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宿拒绝特殊服务 老板娘找人暴打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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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 十年前,高某不幸误进“黑店”,老板娘储某三次为其安排女服务员,欲以色情引诱高某以获取钱财,均遭到拒绝。谁知,储某竟指使人将高某暴打一顿并抢走2000多元钱。近日,该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费某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2000年10月10日11时许,高某途经合肥,被人带到五州商城附近某旅馆住宿。

当天14:30许,正躺在床上看报的高某,见一名约20岁女青年走了进来,并自我介绍是对面茶楼的小姐,问其是否需要服务。高某当即表示不需要。

不久,又有一名女青年进入屋内,朝着高某腿上一坐。无奈,高某只好掏出20元钱将其请走。谁料没过一会,又来了一个年轻女孩,进来就欲关门,高某将门拽开并欲将其赶走,女孩转身下楼。

经历了前三次的“艳遇”,高某早已无心休息,打算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是非之地。

15时许,老板娘储某因没有从受害人身上搞到钱很生气,便喊来丈夫费某及朋友严某,让他们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费某对高某说,“我是旅馆的老板,你强奸了旅馆的服务员,你说怎么办?”

费某和严某逼迫高某写下字据称,某年某月高某和某某女发生关系,付小费2000元。高某被迫签字,但他最后被迫拿出了2100元给了费某和严某,玉溪牌香烟也被费某二人拿走。

17:50许,高某在对方的监控下上了火车。随后,高某报警。

当警方问储某,为什么想利用色相诱骗高某时?储某回答:因为生意难做,加上通过高某入住时的登记,发现其是个村官,又出门在外,身上肯定带钱了,于是就想骗高某的钱。

案发后,储某、严某先后归案,但该旅馆老板费某却选择了逃亡。2011年6月2日,费某在自己开的棋牌室内被抓,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就费某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丁诉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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