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80|回复: 2

“打错门”四问,警察见不得人的“工作任务”还有多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22 04: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appylux 于 2010-7-22 04:22 编辑

中新网论坛

“大水冲了龙王庙,公安便衣把湖北省政法委领导家属当做上访对象给暴打了!而且这事,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省委大门口。”连政法委厅级干部的老婆都沦为了“鱼肉”。那上访群众有何上访的权利和自由可谈?从双方的实力来看,一方是6个身强力壮,经过防暴训练,并有丰富战斗经验的6个警察;另一方是一个只有82斤重,而且右臂残疾的58岁老人,双方的战斗规模是6:1。而且,6个警察采用的是车轮战术,并临场发挥了日本的相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方打晕,不给任何解释的借口和理由。那么,打错了,是否就意味着警察没有遵守游戏规则,以强欺弱,以壮欺老,以多欺少?而应该一对一的进行单挑,或者重新打一场。

厅长老婆是第一个挨打的吗?警察见不得人的“工作任务”还有多少?

第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湖北省委害怕群众上访,竟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信访专班”维持治安,可以想象到湖北省委上访的群众并非个别,不然要设立“信访专班”做啥?结果“信访专班”的便衣警察又对所谓的嫌疑者大打出手,这般警察正如受害者所说“那个男的一看就像黑社会,我很害怕。”依照法律对在押犯罪嫌疑人都不能动武,现在“信访专班”的警察可以不分清红皂白对一般人都可以大打出手,武汉还有没有法律?

第二,受害者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公安方面的领导来医院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被在场者当场反问“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第三,受害人的丈夫黄仕明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这综治办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综治办是协助省委、省政府政府领导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总不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让警察大打出手。

第四,现在一些地方警察的素质确实很成问题,工资待遇不低,在一些好听的先进事迹背后尽干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有的已经引起公愤,类似“信访专班”以大打出手维持治安在中国究竟有多少谁又能说得清楚?都说文强黑,“信访专班”就不黑了?此前他们还打过什么人,不会只是第一次吧?

按照惯例,官员及其家属出事往往会引来经久不息的喝彩声。但是这次黄厅的夫人被惨绝人寰地摧残没有了幸灾乐祸的身影,当誓言,准则,宗旨,规矩之类的东西变为华丽的标榜时,当暴力残害成为一份可以评级授衔的正当职业时,给社会造成的只有肆无忌惮的权力和无处宣泄的愤怒。往死里打人,连事前确认身份都不需要,直接下死手,管你是省长夫人还是副厅长夫人!

打错人之所以成为新闻,意下是意外的几率很小。我认为不然。打手成为职业后,打人也会上瘾。在这个无所谓道德良心的年代,一旦打手打人不担任何风险,他不打人或者打的不够狠就会很内疚,会觉得辜负了什么,他会更加努力的!就像吸毒成瘾一样,他越打越很,越打花样越多,没事就想找个人来打打,见谁都想暴扁一顿。有位睿智的网友说过:“如果这个社会无法保护那些弱小无力的穷人,也将无法保护那部分先富起来的有钱人。”同理,套用这段话:如果这个社会无法保护那些弱小无力的穷人,也将无法保护那部分大富大贵的高官及其家属。当穷人被践踏到极点的时候,很有可能发生大逆转,践踏人者被万众踩在脚下!
发表于 2010-7-24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践踏人者被万众踩在脚下"

This is only YY under GCD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24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践踏人者被万众踩在脚下"

This is only YY under GCD
ppteam 发表于 2010-7-24 19:59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4-27 08:39 AM , Processed in 0.03560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