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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应明确对网店是否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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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09: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7月02日 07:23 来源:新京报 

  7月1日,内地网店开始实行实名制。对于网店实名制之后,是否征税成了问题的焦点之一。北京市宣武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称,个人网店如果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不用缴税,但税务登记取决于工商登记,由工商部门决定。(据《经济参考报》)

  不少网上卖家担心,如果伴随实名制而来的,是工商登记,继而征税,就会使得利润降低,网店难以为继。

  现行税法规定,只要发生或存在应税行为的事实,属于征税范围,就负有纳税义务,需要缴纳税款。作为利用新型网络经营生意,进行商品购销,这是不争的应税行为事实。

  现在人们对此争议较大,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于税收还富于民抱以渴求。而另一方面反映了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经济管理面临的难题。

  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产业,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何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目前来看,还没有成熟的管理办法和规划,以致现在出现实名制的时候,对于征税与否还不能在第一时间给出肯定明确的信号,从而出现了各种争议和猜测。由于政策的不明确,各地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实务工作中出现误差,比如就像报道中所言,将网店经营是否纳税取决于工商登记的偏差理解。

  其实,网店经营是否纳税,关键问题在于经营行为和货物是否属于征税范围。如果税务部门都出现认识偏差,那么在具体的征管实践中就会造成管理混乱。比如理解不同,就会出现有的地方征收,有的地方不征收。有的按照适用税率以17%来征收,有的会按照简易办法或者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以3%的征收率征收。由此造成税负不公,管理秩序混乱的情况。

  征与不征?需要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以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级别给予明确的信号。这样既可以提高税法的权威,也可以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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