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11|回复: 0

福建省委书记: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至全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0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社厦门6月20日电 (陈悦 杨伏山 林永传)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20日上午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致辞时透露,国务院已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孙春兰并透露,福州台商投资区的扩区和泉州港台商投资区的兴建也正在推进中。

  孙春兰表示,福建正大力推动建设平潭综合试验区,这是造福两岸同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一个有益探索。希望更多有识人士特别是台湾各界同胞,积极参与平潭开放开发,与我们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打造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孙春兰还透露了一批福建新的惠台措施。她介绍说,福建近期将安排15个事业单位职位聘用台湾专才,担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机构的管理职务,促进闽台人才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交流合作。

  孙春兰表示,将继续在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简化审批程序、帮助融资贷款等方面改进服务,在扩大对台农产品(16.17,-0.94,-5.49%)采购和赴台旅游、扩大就业、考证办证、技能鉴定、方便就医、支持职业、便捷往来等方面创造条件,在扩大招生规模、招录台生就业、建立台生奖学金制度等方面予以便利,努力使在闽台商更有信心创业,使在闽台胞更加快乐生活。

  孙春兰表示,福建将按照中央提出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的要求,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的加强闽台合作。(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5-5 11:09 AM , Processed in 0.03788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