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都惋惜林黛玉在花塚这件事上有些“功败垂成”的时候,她似乎并不那么在意。在写了一篇《林黛玉自述苦衷函》之后,她就保持了沉默,也许,在她看来,作为一个妓女,名声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那时候,文人们很热爱在报纸上描写那些名妓的轶事,李佩兰募捐赈灾,陈玉香诗作优雅,金小宝仗义疏财,在其他名妓们都在各自营销着自己的美好人设时候,林黛玉毫不在乎,她确实挥金如土,也确实入不敷出,但她有自己的方法——
没钱的时候,就嫁人。
她称之为“淴浴”。
洗一次澡,恩客给她还一次债,过几年,她就找点由头求去,《上海六十年花界史》中曾经描述了这样一件事:“己亥冬,复适南浔邱某为妾,身价八千金。邱之家资,不可胜计。林之嫁也,利其多金。既入门,旦夕私运所有至沪,备下堂计。居未一年,与缝工通,与邱之戚串通。邱风闻一二,诱以食阿芙膏。讵烟瘾虽进,淫念未灭,依然不减本相。邱愤而锢之,卒为林勾通守者,遁至海上。所有首饰蓄积,私运至沪,至是坐享所有矣。”——邱某为了囚禁她,骗她吃鸦片,她则和邱某的裁缝私通,悄悄把积蓄和首饰运到上海,再次挂牌。
看,男人们都以为给妓女赎身是让她们从良,但在林黛玉看来,不过就是洗一次澡而已。
上文讲过初代林黛玉被张书玉抢走了李春来,后来李春来又被林黛玉勾走,两个人正在如火如荼时,南汇知县汪蘅舫看上了她,一定要娶,林黛玉对李春来说自己“淴淴浴即出来”,结果因为汪家日子太好过了,林黛玉完全忘了约定。李春来仗着自己是短打武生,居然“夤夜亲至南汇大堂,插刀寄柬”,这样一闹,汪蘅舫就丢了官,于是抛弃林黛玉。谁知林黛玉下堂之后,居然在自己的书寓挂“汪公馆牌子”,汪蘅舫大为窘迫,只好再给一笔钱,林黛玉才恢复自己的林黛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