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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内塔尼亚胡,开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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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6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塔尼亚胡,开年不利

 报姐talk 全球报姐 2024-01-05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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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司法改革抗议是2023年以色列贯穿全年的关键词。
文/胡毓堃
编辑/漆菲

新年伊始,内塔尼亚胡政府面临开年不的局以色列最高法院于当地时间1月1日宣布,以议会去年7月通过的一项司法改革法案(《合理性原则法案》)无效。该法案被视为以政府司法改革方案的关键内容,也是最具争议性的一项。

由于这一法案涉及以色列具有宪法功能的基本法条款修改,围绕它的“攻防战”不仅是司法和立法、行政系统之争,也在最高法院内部引发分歧,更进一步激化了以色列社会的撕裂。

这种背景下,即便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也未能带来以色列的全面团结,反而平添了几分复杂元素。建国超过75年却战火不停、内斗持续,正常国家之路对于以色列而言,总有特殊难处。


一场激烈的合法性之争


从以色列建国至今,最高法院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格外重要的角色,时常推翻政府的决定。2023年1月,以色列新政府组建过程中曾任命沙斯党领导人阿耶·德里为内政和卫生部长,但最高法院裁定这一任命“极不合理”,因为他曾在2022年因税务欺诈而被定罪。

这一次,最高法院之所以选择新年第一天进行裁决,是因为当天是以最高法院院长、首席法官埃丝特·哈尤特(Esther Hayut)退休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她为代表的最高法院自由派法官,从一开始便是该司法改革法案的坚决反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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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退休的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长哈尤特(中)坚决反对司法改革法案。

以色列议会去年7月24日通过的《合理性原则法案》,实际上是以色列《司法制度法》的修正案。作为以色列13部基本法之一,这部法律与其他基本法共同承担起宪法的功能(以色列没有成文宪法)。最终,以议会通过的修改条款只有寥寥五行文本,但产生的效果却不啻为一场地震。

根据该修正案,各级法院不得以司法标准下的“不合理”为由,审议或推翻以色列政府的决策(包括官员任命的决策)。如此一来,最高法院的权力将被削弱,制衡行政和立法部门(均由内塔尼亚胡执政联盟主导)的能力也会被进一步限制。

这项修正案是内塔尼亚胡司法改革系列计划的关键内容,在以色列引发巨大争议:修改基本法,不仅是对司法系统的削权,更可能改变以色列立国的宪政根基。

哈尤特法官和总检察长加利·巴哈拉夫·米亚拉(Gali Baharav Miara)从一开始便直指这一改革的非法性问题。他们认为,该法“对以色列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核心特征造成了严重和前所未有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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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以色列最高法院法官听取有关司法改革问题的申诉。

最高法院此次做出的裁决共有两项。就议会通过的《合理性原则法案》而言,最高法院以微弱优势予以驳回——15名法官中8人裁定该法案无效,剩下7名法官表示支持。这次裁决看似简单,却具有开先河的意义:以色列建国以来,最高法院首次推翻了该国的基本法条款(相当于否决了宪法条文)。

为了证明这一裁决行动的合法性,最高法院还通过一项得到更多人支持的裁决:15名法官中的12人在裁决意见中表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甚至推翻现行基本法。换言之,无论自由派还是保守派法官,在自身权力和权威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具有广泛共识。

《以色列时报》指出,最高法院此次裁决最重要的成果,是以判决先例的形式实现了哈尤特法官依据《以色列独立宣言》、维持了她在过去司法裁决中表达的观点——特定环境下,如果基本法损害了以色列作为犹太国家和民主国家的应有特质,最高法院有权推翻它。

围绕这一问题,最高法院内部存在专业解读与判断之争,而政府与司法系统持续一年的“以色列民主本质”之争,更被这一纸判决推向高潮。

在最高法院内部,以戴维·明茨(David Mintz)为代表的保守派法官不认同哈尤特法官关于“违宪修正案”这一定性,认为这一说法乃“无稽之谈”,“它破坏了基本的民主原则,包括分权原则”。在支持修正案的裁决意见中,明茨认定“法院无权审议基本法的效力”,而“基于模糊不定的原则和未作阐明的程式来推翻基本法,从民主角度来看代价沉重”。

司法界的争论主要聚焦在修正案是否破坏了法治与民主,以及司法系统的权力边界,而政府及执政联盟主导的议会同样以民主之名在争夺法律话语权。最高法院作出推翻裁决后,以色列副总理兼司法部长亚里夫·莱文发表声明称,此举与“为了前线战士胜利所需的团结精神”截然相反,坚称这项裁决不会“阻止我们”,只是基于当前以色列处于战时状态,因此“将采取克制和负责任的行动”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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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司法改革法案在以色列议会通过后,执政联盟议员围着副总理兼司法部长莱文自拍合影。

内塔尼亚胡和莱文等人认为,最高法院已成为一个狭隘的精英团体,不代表以色列人民。在他们眼中,最高法院以“合理性”为武器压制民主,该机构“变得越发左倾,在立法与行政审查时更加‘关照’阿拉伯裔等少数群体,与政府在巴以问题上的强硬立场相冲突”。

于是便有了内塔尼亚胡的一揽子司法改革方案,其旨在强化执政联盟对法官任免的掌控、削弱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降低议会否决最高法院裁决的门槛、削弱法律顾问对政府各部门决策的制约、约束法院推翻政府决策的行为等。

过去一年,它引发了旷日持久的民间抗议和政坛攻防战。每个星期都有数十万以色列人走上街头抗议政府,示威者中有军队的预备役士兵,包括战斗机飞行员和其他精英部队成员。他们表示,如果改革获得通过,他们将拒绝响应征召命令。虽然预备役士兵在本轮巴以冲突爆发后迅速返岗,以示团结,但尚不清楚如果恢复改革工作会导致何种结果。

最高法院新年第一天的裁决显然不是故事的结束,反而预示着这场斗争进入另一个白热化阶段。


以色列未因巴以冲突走向团结


最高法院“反击”内塔尼亚胡政府之时,正值以军调整战场策略、巴以冲突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以政府指出,2024年以军将进行低烈度的持续战斗,并准备打贯穿全年的“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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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冲突处于关键时间节点。

战场上,以军此前表示完成对加沙地带北部地区的基本控制,将在未来几周撤出部分地面部队。不过,加沙地带南部地区的战斗不止,持续的空袭成为笼罩在该地区上空的阴影。与此同时,冲突从加沙地带外溢的风险正在扩大:

新年以来,先是1月2日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二号人物萨利赫·阿鲁里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南郊遭无人机袭击身亡;紧接着1月3日,伊朗克尔曼市两起爆炸造成上百人死亡,此时恰逢伊朗已故高级将领苏莱曼尼遇袭身亡四周年纪念日;在也门胡塞武装的持续袭击下,红海水域安全危机进一步威胁全球航运和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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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二号人物萨利赫·阿鲁里遇袭现场。

对于贝鲁特无人机袭击和伊朗连环爆炸案,外界率先将矛头指向以色列(最后是极端组织“伊斯兰国”认领了伊朗爆炸案),而黎巴嫩真主党和伊朗当局可能的报复行动恐将加剧地区紧张局势。考虑到哈马斯、黎巴嫩真主党、也门胡塞武装与伊朗的密切联系(西方媒体常常将前三者视为伊朗的“地区代理人”),巴以冲突是否会升级为以色列与中东反以势力的全面战争,牵动着地区和国际社会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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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连环爆炸案已经造成上百人死亡。

按照内塔尼亚胡政府的预期,外部形势紧张、战时状态之下,本是团结国内的大好时机。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突然袭击后,一切似乎也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旷日持久的反司法改革抗议按下暂停键,以前总理亚伊尔·拉皮德和前国防部长本尼·甘茨为首的反对派力量也表达团结意向,停止对政府的攻击。甘茨更是同内塔尼亚胡、国防部长加兰特共同组成了战时内阁。

这三人中,加兰特和甘茨都是最初司法改革方案的反对者。此前由于上万名国防军预备役士兵宣布暂停服役以示对司法改革的抗议,加兰特一度被内塔尼亚胡解除职务,但迫于外界压力而不得不迅速让其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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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茨、内塔尼亚胡、加兰特(从左至右)组成以色列战时内阁。

大家本是为了应对哈马斯这一共同敌人而走到一起,以政府的想法也是搁置争议、暂停司法改革进程,一致对外。但显然,最高法院并不想让内塔尼亚胡转移焦点、“暗度陈仓”,而用一纸判决直接将了政府一军,令后者陷入被动。

拉皮德赞扬了最高法院的裁决。他表示,如果政府重新挑起与最高法院的争论,说明他们“从已经持续87天的战争中什么都没学到”。此言意有所指,就是要让政府陷于两难境地——如果政府无动于衷,等于默认了司法改革的挫败;如果政府采取行动回应、挑起与最高法院之争,那么破坏战时团结、不利于前方作战的罪名就落到了内塔尼亚胡的头上。

甘茨则顺势呼吁各方搁置分歧、专注于眼下的作战:“现在不是政治争论的时候。今天没有赢家和输家。”这番看似不偏不倚的言论,客观上起到“拉偏架”的效果:内塔尼亚胡领导的利库德集团只能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遗憾,却没提出今后可能采取的措施。

事实证明,战时状态、一致对外的设想并未达到内塔尼亚胡预期的效果。司法改革的阻力终究没有绕过,最高法院的快速行动更在紧急联合政府内部“掀了桌子”:这个看似团结各派的内阁,既有甘茨、加兰特等不赞成司法改革的中间派,也有持强硬立场的极右翼财政部长比撒列·斯莫特里赫。

在战火面临扩大化、多方位趋势的关键时刻,以色列却没能因此走向团结,司法改革之争反而日趋激烈。这显然不利于内塔尼亚胡领导以军全力以赴作战、实现“消灭哈马斯”的目标。

内塔尼亚胡领导的利库德集团在2022年议会选举中成为第一大党。之后,内塔尼亚胡成功组建了由6个右翼或极右翼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它被视为以色列“有史以来最右翼的内阁”。

新政府上台之初便执意推行司法改革,它除了能帮内塔尼亚胡本人豁免三项司法指控(受贿、欺诈、违背公众信任),外界普遍认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扩建犹太人定居点扫除障碍,从而在客观上推进极右翼设想的“一国方案”——这本身就与巴以冲突息息相关。

1948年5月14日通过的《以色列独立宣言》中,以色列将“自由、正义、和平”定为立国基础,承诺“最充分的社会和政治平等权”。然而建国75年至今,以色列从未完全脱离战时准军事状态,地区和平遥遥无期。基于特定宗教因素对政治的深远影响,国际社会也不将其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世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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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8年建国以来,以色列基本法已经通过125部修正案,数量在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图源:The Israel Democracy Institute

在领土边界与主权问题上,以色列长期与地区和国际社会缺乏共识,更决定了和平对于它而言,仍然是个奢侈品。在国家发展定位的基本问题上,以色列政坛内部也是矛盾重重:成为犹太民族国家还是“强大的自由民主制国家”,选择“两国方案”还是“一国方案”,兼顾道义价值还是“实力与安全高于一切”……缺乏基本共识却又日趋“右转”,注定了以色列的正常国家之路道阻且长。

(作者系中国翻译协会会员、国际政治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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