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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杂谈] 蒙冤者|一席第812位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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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20-11-19 03:24 PM 编辑

我是王飞,在这里给大家讲几位蒙冤者的故事 | 一席第812位讲者

 一席YiXi 一席 2020-11-19

王飞,律师。

在司法的谬误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参与平反冤案,看似是解决陈年旧案,实际上是面向未来的工作。我们是为了整个社会,包括你我这种普通人,让每一个尚未面对的人免于这种遭遇。



蒙冤者
2020.10.24 北京
                            

大家好,我叫王飞,一名刑事律师。

在这里跟大家讲几位蒙冤者的故事,这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张玉环:1993-2020

2020年的8月份,一名男子在结束了27年的监禁后被无罪释放,他叫张玉环,是我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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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进去,53岁出来,人生的美好年华都在看守所和监狱度过,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呢?时间要回到1993年。

1993年的10月25日,江西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一个叫下马塘的水库里面,发现了两名男童的尸体,一个6岁,一个4岁。
 
最初怀疑他们是溺亡,后来村里的医生看到那个大的孩子嘴角有勒痕,小的孩子脖子上有掐痕,就建议家属报案。两天之后,也就是10月27日,张玉环被带走,他被锁定为杀人凶手,从此就没有再回来。

判决认定的事实是什么呢?判决认定1993年的10月24日,也就是27年前的今天,张玉环干完农活回到家,看到两个小孩在扒他家屋檐下的土,他很生气,就打了那个6岁的男孩。男孩把他的手抓伤了,他就更加生气,把小孩拖到卧室里边,用绳子勒死了。杀死6岁的孩子以后,看到4岁的男孩还在他家的客厅里面玩,也杀了这个4岁的孩子。
 
这是判决认定的事实,但是在法庭上张玉环并不认罪,他说在案发当天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两个小孩,他的口供是被刑讯逼供的。

尽管没有任何的客观证据指向张玉环杀人,也没有目击证人,但在8年以后,经历了一次发回重审,张玉环仍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送到南昌监狱去执行了。
 
2017年的1月份,张玉环的家人通过江西的一个记者找到了我,给我发来了这个案件的裁判文书,还有张玉环和他的家人在这二十几年间写的大量的申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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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裁判文书以后有几个基本的疑问,第一个疑问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案件,为什么审理了8年?这是严重超越了审判期限的。
 
第二个疑问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而且是对两名孩子的侵害,即便按照我们今天的法律,他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从一开始法院就判张玉环死缓,没有判死刑。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去监狱里见了张玉环。他当时很激动,我问他,你到底有没有杀人?你跟我说实话。

当时还是2017年,张玉环说,律师你相信我,我从24年前就说这人不是我杀的。他们六天六夜不让我睡觉,打我,还牵来两只狼狗来撕咬我的下体。他们最后甚至威胁我,如果不承认这孩子是我杀的,就把我的妻子也抓过来,我是在这样的无奈之下承认杀人的。

听了他的讲述,我认为他是值得信任的,但仅凭当事人的讲述显然不够。我们代理冤案,既要保证一个无辜的人不受冤枉,同时也要保证我们不会救出一个真正的杀人犯。

我们去了张玉环在张家村的老家,这是2017年的7月份,我和另外一名律师在张玉环家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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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已经很破旧了,一直保持着二十几年前的原貌,房间里面杂草丛生。房子的位置就在马路边,是当年他们村出去的一个主干道,距离非常近,只有十几米。

这个所谓的杀人的房间正对着马路,当年房间的窗户没有窗帘,甚至没有玻璃。在这样的一个房间去杀人,我认为非常可疑。而且,判决书上杀人的时间是中午11点多,是人的活动非常频繁的时间,这不是一个正常人会做出的事情。
 
我们访问了当年的村干部,在小孩失踪的那天晚上,张玉环一起去寻找了这个小孩。10月25日小孩从水塘里面被打捞出来以后,那个年代很多人喜欢看热闹,张玉环也去现场看了。
 
我也问村民,张玉环家和被害的男童家到底有没有矛盾?村民说两家的关系其实不错。一个成年人,在双方没有重大矛盾的情况下,仅仅因为调皮去杀害6岁和4岁的孩子,这是不符合杀人的强动机的。

我还去访问了张玉环的家人,见到了他的前妻宋小女,当时她跟我讲,我是家里的老幺,家人担心我受苦,专门要我嫁一个老实人,所以才选择了张玉环。

同时,我也去找了当年跟张玉环关在一个看守所的人。我说张玉环当年是什么状态?他们说喊冤,非常决绝地喊冤,甚至绝食证明自己的清白。

看到这个案子的案卷材料之后,我们惊讶地发现,所谓的认罪,在这二十几年间只不过是两份截然不同的有罪供述。第一次是被抓以后七天,在派出所。仅仅过了一天时间,到了第二天,张玉环做出了作案地点和作案过程完全不同的供述。

如果真是这个人干的,一旦他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做出有罪供述,就不会再改变口供,他会非常稳定地去承认杀人。 

当然,这些疑问当年的司法机关都没有重视。后来我们就坚定地开始为张玉环申诉,向各级司法机关反映。

终于在2020年的8月4日,江西省高院正式宣判张玉环无罪。


黄玉秀:1999-2018

今天要讲的第二个案子,我是为一个已经去世的人辩护。这个阿姨叫黄玉秀,她的儿子叫廖海军,她的丈夫叫廖友。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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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的1月19日,在河北省迁西县新集村的一个枯井里边,发现了两名9岁女童的尸体。六天以后,黄玉秀一家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儿子廖海军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的凶手,他的父亲廖友和母亲黄玉秀被认定帮他转移尸体。
 
和其他案件一样,他们一家三口也经历了残酷的刑讯逼供。这张照片,是廖友在向记者讲述他当时被刑讯逼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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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那些人用塑胶棒不断地打我,把我踢倒在地,用皮鞋踩我的脸,我的门牙被踩掉了,满嘴都是血。但是他们告诉我,你的牙只能吞下去。他后来就把牙吞进去了。

这张照片里黄玉秀是在比划什么呢?她说办案人员用绳子绑住她的两个大拇指,中间放一个木棍,两个办案人员在木棍的两端抬起这个木棍,她整个人完全被吊在那里,脚尖离地有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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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廖海军承认了杀人,廖友承认帮他儿子转移尸体。但黄玉秀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人,面对刑讯逼供,她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参与了这个案件,她也说她的儿子没有杀人。
 
这个案子的问题其实是显而易见的,当年把他们一家三口抓走的原因是在他们家的卧室里发现了血迹,经过血型检验是A型和O型,刚好跟两名女童的血型相符。
 
但是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明,廖友和廖海军的血型,跟两名女童的血型是一致的。而且有DNA检验能够证实,家里的血迹是他们自己的,不是两名女童的。同样,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仅凭口供就给他们定了罪。

黄玉秀后来回忆,当初办案人员到她家里去调查的时候,他们态度非常不好,她一生气就拿喂猪的舀子打了警察一下。她特别后悔,一直觉得是那一下惹怒了警察,才让警察一定要把她的儿子做成凶手。

黄玉秀是一个家庭妇女,完全不识字,但是她为了申冤,竟然在监狱里学会了写字。她每天写申冤信,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为自己的儿子申诉。

直到2009年,最高法院指令河北高院重审廖海军一家人的案件。再审仍然是一波三折,经历3次开庭、长达9年的审判,最后在2018年的8月9日,廖海军一家三口被宣判无罪。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法庭上,我们只能看到廖海军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廖友因为遭受了很大的身心摧残,服刑结束后很快就去世了。黄玉秀一直坚持到了2018年7月份——宣判前一个月——也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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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外,廖海军向已经去世的父母磕头

宣判的时候,一家三口只有一个人坐在这里,另外两个人只能成为纸面上的清白者。对律师来说,这是一种非常心酸的胜利。我们申诉成功了,但是我们的当事人已经不在了。
 
这就是冤案带给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摧残,我们总是说“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是有人可能永远等不到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田志娟和田志军:2003至今

刚才讲的两个案件,他们可以说是幸运的,尽管经历了摧残,经历了蒙冤,最终还是获得了平反。我讲的第三个案件是发生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田氏姐弟杀人案,他们目前还没有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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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是我的当事人田志娟,她在被抓之前是东北一个国企的财务处处长,右边是她的弟弟田志军,是一个当了六年飞行员的退役军人。

2003年的9月13日,在姐弟俩开的一个鞋店楼下,地下的暖气管道井里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后来经过DNA鉴定,被确定为王某某,她在生前跟弟弟田志军曾经有过一段婚外的恋情。
 
三天之后,田志军就被锁定为杀人嫌疑人,被警方带走了。在田志军被抓的第二天,姐姐田志娟也被带走。

这个案子经历了近10年的审判,四次被黑龙江高院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但最终在2012年的11月份,姐弟二人还是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王某某逼迫田志军离婚,跟她结婚,两个人产生争执,之后田志娟赶到鞋店,三个人发生了冲突。姐弟两人就联手杀害了王某某,并且把尸体转移到暖气管道井里边。
 
我们注意,判决认定的杀人时间是2003年2月16日,但是多份证据显示,在2003年的3、4月份,王某某还跟她的很多好友打过电话,说她在外地。
 
而判决认定的杀人地点是在鞋店二楼,但是后来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挖地三尺,把地板砖全都刨掉,把土全扫回去,也没发现王某某的任何痕迹,血迹、DNA什么的都不存在。所谓的抛尸现场,也没有找到姐弟二人曾经到过的痕迹。

这个案件就是靠短暂的有罪供述把两人给判了。可是姐弟俩说,虽然做了有罪供述,但是是屈打成招,口供是被要求编造、排练的。

实际上我认为,杀人案的判断一定得有一些陈述之外的证据,最好是客观证据。因为杀人不可能是靠气功,它不是个虚拟型的犯罪,一定是靠人和人之间的接触,而接触就一定会有物质交换,会有DNA,这些东西很难被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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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志娟在狱中用卫生纸写了大量申冤信

2018年,田志娟的丈夫刘铁生找到我,刘铁生是一个非常有情有义的男人,我当时就是被他打动的。

他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为妻子和妻弟申冤,并且雷打不动地每个月都去监狱里看他的妻子。刘铁生说当年田志娟一直劝他离婚再娶,但是他没有答应,他说一个人带着孩子也可以。
 
现在田志娟和田志军都已经超过60岁了,因为刑讯逼供对身体的伤害,田志娟已经不能走路了。他们的刑期跟十七年前一样,仍然是无期,所以这个案子如果不平反,他们很有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法院曾经提出,如果他们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就可以获得减刑,并且关了多久就判多久,他们可以出狱了。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是拒绝认罪,他们说,如果这样我就是真正的杀人犯,我没有做过。
 
今年1月,我们最坚强的支柱刘铁生也倒下了。他因为脑梗瘫痪在床,已经没办法说话了。当时我和我的团队说,从现在开始,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作为他们的律师,一直以来,尤其是在刘铁生瘫痪以后,我非常愧疚。在他们有生之年,让这对患难夫妻以清白之身团聚,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做到。


我为什么参与平反冤案?

刚才的几位蒙冤者,张玉环是目前已知的关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廖海军,在获得清白的那一天,他们一家人永远无法团聚了;田氏姐弟,17年过去了,他们还在艰难地跋涉。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这是我的另外一个当事人,江西的刘志发,他用了40年,在今年2月洗刷了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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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叫汪康夫,1966年他被指控强奸、猥亵了他的12名学生,坐了10年的牢。他出狱以后向这些受害学生去求证,学生说我没有被人强奸,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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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今年已经78岁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十年牢狱,罪不在我,我无愧于社会,却为这个社会所不容。
 
这几年我因为工作的缘故接触了大量蒙冤者,他们的喜怒哀乐全部展现在我面前。在我看来,蒙冤者的人生没有阳光,他们是一群在黑暗中挣扎的灵魂。他们不为社会所理解,遭受着周边人的冷眼,甚至是家人的排斥。

他们不停地想向人诉说自己的清白,但没有人愿意听,因为人们只相信那一纸判决,他们就背着判决书上那些杀人犯、强奸犯的标签活着。

这几年,我参与了大量的冤案平反工作,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工作呢?蒙冤者其实和我们一样,他们曾经是大学生,是老师,是公务员,是警察、法官、检察官,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人,突然有一天就陷入了这样巨大的灾难。

可是这些个体的遭遇不是他们个人的,是整个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是我们司法的运行规则出现了问题。

在司法的谬误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遭遇那样的灾难,只是因为我们稍微幸运一点,但是我们不能保证下一刻也是幸运的,子孙后代也是幸运的,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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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参与平反冤案,看似是解决陈年旧案,实际上是面向未来的工作。我们是为了整个社会,包括你我这种普通人,让每一个尚未面对的人免于这种遭遇。

我呼吁我们每一个人,在还能够享受到岁月静好的生活的时候,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关注这些冤案,去关注我们的司法是如何运行的,并且监督我们的司法,确保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子孙生活在安全的环境里。

 

好,这是我今天想说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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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蒙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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