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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老伯烧伤案:两名被告获准以898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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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7: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9-11-20 07:49 AM 编辑

香港老伯烧伤案:两名被告获准以898元保释

文章来源: 环球网
于 2019-11-19 23:23:49

d105.jpg 港市民遭暴徒泼洒易燃液点火致烧伤一案今(2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据香港“东网”报道,两名被告均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约合898元人民币)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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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道称,香港马鞍山一名57岁李姓男子,11月11日遭暴徒淋易燃液后点火烧伤,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女子陈海云(33岁)及男子邝耀文(39岁),暂控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审讯。两名被告各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案件押后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包括翻查相关视频及寻找目击证人等。

  控方向法庭申请将事主匿名,以X作代号,但辩方反对,称要平衡公众知情权。裁判官林子勤称,控方同意向辩方披露事主资料,只是不向公众披露,不影响公平审讯,更反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么事?”林子勤最终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

  报道称,据了解,两名被告为夫妇关系,都报称文员,控方称两人于事发时在现场围观讲粗话,而事件中被烧伤的李姓男子现仍在医院未清醒,未能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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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案发于11日下午将近1时,在香港马鞍山地区一座天桥上,李姓男子疑因不满车站被破坏而与在场的暴徒发生口角。期间,有暴徒竟然向李伯浇淋易燃液体并点火焚烧,导致李姓男子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一度生命危殆。

  事发后,被内地网友称为“光头警长”的香港警员刘sir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痛斥暴徒“人渣,竟然放火烧人,根本已经不可以叫他做人”“对着这帮人渣,我们还可以说什么?!”

  央视记者近日采访了李伯的妻子,她在采访中数度落泪,称看到视频后很伤心,“当时护士跟我说伤得很重,看见他这样,我说不出来(话),孩子们也都说不出来,医生说他是五成烧伤。”李太太还表示:“我先生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我希望他们(暴徒)早日收手,不要搞乱香港。”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07: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9-11-20 07:33 AM 编辑

网评摘要:

告的是"涉嫌非法集结"罪,保释金1000港元可以理解。应该是警方并没有破案,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人就是那个泼易燃液体和点火的人。

++++++++++++++++

保释金相当于押金,目的让嫌疑人因为舍不得损失这笔钱而不要逃走。香港人的收入和美国人相差不大,1000港币相当于130美元,比一张超速的交通罚单还少,保释金定得这么低岂不成了儿戏?这毕竟是刑事案件,到底是香港的法律宽松还是洋法官们包庇罪犯?几年前占领中环时废青们暴力攻击警察,警察反击。结果废青们判200小时社区服务,警察们判入狱两年,这分明是告诉大家打警察没事,而警察只能挺着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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