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家农村,“光棍”本就是一个丢人的词,林小孬就是这么个不尴不尬的身份,一顶“男,35岁未婚”的帽子,在我们那儿就足以将他踩在地上。但有两点大家是可以确定的:第一,他穷;第二,他确实很老实。
林小孬成了春红婶家新的男主人,这不过是他往后的10年里所需要履行的一项义务——但不会享有什么权利——2009年5月,在林小孬“倒插门”的第一天,春红婶就与他约法四章:工资必须上交;不可以要孩子;不可以资助老家人;不可以游手好闲。
对于这几条,我父亲是很嗤之以鼻的:“一个大男人,她说啥就是啥?这种活法,还不给窝囊死。”但大多时候,林小孬只是笑笑,也不反驳,偶尔会重重地吸几口烟,再吐出来。等又过了些年,他的岁数慢慢上来,腰慢慢塌下去,再来我家的时候,父亲也就不说那些话了,只是给他递烟。
这些年,在以一连串“不可以”为基调的家庭关系下,林小孬所能做的,也就是“服从”了。
2009年前后,镇上的小煤窑全被填上了,国营矿没关系进不去,男人们只能外出务工。没有技术、没有文凭,跑工地是没办法的事。父亲说,林小孬刚来村里半个月后,就被春红婶催着出去赚钱,第一站去的巩义一个矿场,干了3年。他每年出去打工10个月,7月回家住一个月,2月再回家住一个月。2009年年底,春红婶直接没收了他的工资卡——因为矿厂是管饭的,婶子每个月只给他100元的烟钱,不够花时,只能张嘴借。
“累成这个熊样,赚钱给别人养孩子,图个啥?”有天,父亲实在忍不住问他,林小孬思索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能挠了挠头,憨厚地自语道:“总归咱也是有人惦记的人了。”
父亲后来说,春红婶究竟惦不惦记他,还真不好说。
等到了2012年,矿厂效益不好,老板天天开会喊着“共度时艰”,说到底,就是“钱先不发,活你还得先干着”。卡里见不到钱,林小孬人还没回去,春红婶就在电话里训他,用父亲的话来形容,就是:“你妈要是敢和我这么讲话,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这一年林小孬一回村,春红婶就开始吵,埋怨他赚不来钱:“光吃白饭,可别给我进这个家门。”
“我又不是赚不到,这3年,我赚的钱,不说十万,七八万总是有的。钱上交不是事,但你得给我生个孩子。”大家都数不清这些年来,林小孬是第几次提出这个要求了。
“两个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自己心跟针眼一样小,还埋怨别人不给你生,要给你生也行,奶粉钱、从小学到大学的花费、将来的彩礼钱、房子钱,不多说,就50万,你现在给我拿出来,我就给你生一个。”
母亲给我转述上面这些话时,还笑着说:“你春红婶这都是说气话呢,就算小孬拿出来50万,都那个年纪了,她还会再生?”
可在林小孬看来,这话却成了他努力的方向,他当真了。
翻过年,林小孬经人介绍去了西宁,辗转一个又一个工地,学会了砌砖、粉刷等一众活计,后来,我在春红婶家偶然看到一个已经破损的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
2012年8月,出工24天,收入3672,烟钱被褥共支出217,23号未戴安全帽罚款50;
2012年9月,下雨太多,出工15天,收入1763,工头请吃饭,买酒36,烟钱75;
2012年10月,出工29天,收入4388,和坡子吃饭,花费96,烟钱112……
这些琐碎的账目写满了6页泛黄污渍的纸,直到2017年。
2017年7月,我在春红婶家门口看见了林小孬,那时候,他刚从工地的脚手架上摔下来,骨折的腿还打着石膏,模样老了很多。我提高音量,喊了一声“叔”,他看着我,应是许久没见,竟没认出来。我报出自己的名字,他才恍然大悟道:“回来了呀,东东在家,要不要来屋里玩?”
我推辞了。回来的路上,我想起此前有次和东东聊起他的“新爸爸”,东东开口就是:“我凭什么喊他爸?!”看着那理直气壮的表情,我满心涌起的都是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