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8岁,住在这里的高家村。这年夏天,河对岸的竹林村拆迁了,他们村的人大多凭此机会发了一笔横财。这让我们村的人也开始躁动不安,纷纷传言下一波拆迁就轮着自己了。
竹林村的经验表明,想要在拆迁中获益,主要是靠分房,得“户多、人多”。村里人陆续开始筹谋:有人选择多干活、少花销,攒钱疏通关系;户口薄里一大家子的,计划着分家;单身的小伙子四处花钱找人假结婚,而原本是两口子的却商量着假离婚;家里低矮的土瓦房,中间随便砌堵砖墙,就变成了两间……
不久,邻村又传来消息,说将来新房要是分到底楼,有机会开个小卖铺或是弄几桌“机麻”开个麻将馆,家里生计就不愁了。因此,但凡家里有断臂的、瘸腿的、驼背的、歪脖子的,都赶着到派出所申请“残疾人证”,就连身患癫痫的也不甘落后,因为“残疾人”有优先分底楼的资格。
那些时日,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有人在讨论拆迁的话题。自然,我家的长辈们也按捺不住“想挣一笔”。毕竟,我家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大户——不仅因为我家是书香门第,还因为我家所住的地方是一处由红砖红瓦砌成的四合院,前庭、后院,加起来占地有200多平。
四合院里,除了外公的卧室、书房以及堂屋、灶房等公共空间,混迹官场的大舅、当小学老师的二姨两家还分别有两间房。我妈在1989年和我爸离婚,带着刚出生的我回到了外公家,我们娘俩、刚结婚的四姨和幺舅在老宅里也都有一间10多平米卧房。
这年腊月前,我妈他们5兄妹,趁外公出门办事时,召开了一场家庭会议。大舅提出“分家”的打算——我们一大家子都在一个户口本上,户主是外公。可还没等大舅具体说要怎么分,其他人第一时间就否定了。
只因那时当家的外公是一位威严的退休教师,他总绷着个脸,不苟言笑,只需要静静地坐在一旁,就能震慑全家。不管儿女们平常在外面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回家到了饭桌上,老爷子不动筷,他们也只能饿肚子。
外公很重视家庭,有很强的大家族观念。这个因为拆迁才慢慢风靡的“分家”,不仅需要走繁复的法律程序,而且一家人还需“对簿公堂”。不用猜,外公肯定很难接受。谁去他面前提这个事儿,那就是自找没趣。
但拆迁这种机会,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若不想办法多分出几户人,那不是到嘴的肉也给掉了?
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二姨父提出了一个聪明的想法,这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上门女婿,丈量了后院那片野湖和湖边那块祖坟后表示,那里足可以搭建两间瓦房,既然分家暂时不行,那就“填野湖,迁祖坟”,多盖房。
四姨父这个新上门女婿搬来之后,四姨的闺房变得又堵又挤。看着四姨的肚子越来越挺,居住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家。这个计划正好能解决当下的困境,他们家自然举双手赞成。
不过,想要迁祖坟难度也不小,因为大家都知道,祖坟在外公的心里极为重要。可权衡一下,这个建议也算高明。
我妈和幺舅也觉得这个法子可行,于是大家推选大舅前去和外公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