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马上就要跟劳动仲裁委员会乃至法院打交道,我决定先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工作日的上午,没多少人,柜台后面一个梳着马尾的姑娘坐在一把很低的椅子上仰视着我。“怎么可能呢?他们怎么可能给你交了社保却不跟你签劳动合同呢?”她一脸的难以置信。
“我也不知道,”我不想跟她在这方面多纠结,只是问,“这种情况(打官司)我是稳赢的对不对?”
“只要你确定他们没跟你签劳动合同——不过你离职单签得太草率了,像这种被解雇的情况,离职单是不能随便签的。”姑娘小心翼翼地责备道。
随后,她告诉我该准备哪些材料,临别时还提醒我:打官司最要命的还是时间成本。
那天下午,赵总发了条微信,叫我们几个还没回家过年的去开会,“讨论一下年后的工作”。我本不想回他,但还是决定去看看。
这一趟没白来,赵总告诉我们,他已经将遗嘱公司的股份全部通过“换股”转给了程律师,那个他曾经一手创办的遗嘱公司,跟他没一点关系了。
程律师是3位股东之一,我没见过几次,只记得他是个头发稀疏的小个子,不像另外两位股东一样喜欢大声吼叫,总是显得冷静而威严。我感到十分遗憾——这样的话,我的官司就跟赵总没关系了,可我最想送上被告席的就是他。
赵总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规划,丝毫不提工资赔偿的事,会后还提议大家一起去吃个饭,我推说有事,先走了。
揣着一肚子怨气,我先去附近的银行打了一份工资流水,又去社保局要了最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记录,等我到位于珠市口的劳动仲裁委时,已经是下午4点半了。
仲裁委在4楼,出了电梯,走廊入口处坐着一位老大爷,约摸60岁左右。“来申请劳动仲裁啊?”大爷操一口地道的京腔,接着指了指身后墙上贴着的一张单子,“看看,这些东西都带齐了没有?”——个人身份证,公司的工商信息,表明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的话,楼下可以打印。”
说实话,作为一家开在仲裁局下面的打印店,收费并不算贵。他们只问了我公司名称,打印机就很快吐出一张工商信息来。
等我回到4楼,已经快5点了,大爷叫我赶紧去里面的办公室拿单子。给我单子的人让我去另一个房间填,那个房间很大,只有两个人。我在靠门的桌子旁边坐下,小心地询问他们我该怎么写“仲裁缘由”。
其中一个很热心,问了我的大概情况,慢悠悠地指导我:“你就这样写:申请确认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与这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申请确认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对方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看看人家这班儿上的,拿了工资还能再拿一遍。”他转头跟另一个人说。
交表格时,发单子的人问我2月14号那天能不能过来拿开庭通知书——那正是除夕前一天。他们见我沉默,就说:“不方便的话年后来也行,不会影响开庭时间的。”
先不说信用卡上的债务,如今又失了业,想了想,家还是不回了。
于是我告诉他们,我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