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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民提告胜诉 赵薇面临天价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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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01-18 12:15中央社 台北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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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赵薇。 新华社

陆媒报导,一名股民控告祥源文化、龙薇传媒两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损失,昨天确定获得一审胜诉,两公司需赔偿人民币5万4535.83元。 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是知名影星赵薇。


浙江新闻报导,虽然这是一审判决,但却是投资人告赢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的首例,后面还有455个相同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762万3971.16元。 赵薇恐将面临天价求偿。

报导引述原告律师厉健指出,他在17日收到杭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书,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全国首例判决,虽然赵薇可能上诉,但这个判决非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他说,小股民告赢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赵薇,是2019年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事件,在证券投资者维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进今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2016年7月,黄有龙、赵薇夫妇控制的龙薇传媒计划作价人民币30.6亿元,收购上海A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后改名祥源文化)的29.135%股份,取得控股权。

上海交易所多次查询这宗交易的细节后,赵薇才披露当中只有6000万元由自己出资,其余资金均为贷款,杠杆高达50倍。

这个高杠杆计划被质疑为「蛇吞象」后,2017年2月,龙薇传媒宣布改以5亿元收购万家5%股份,大为缩水;后来赵薇索性「不买了」,并把2.5亿元定金取回。 2017年4月,万家披露交易告吹,股价重挫。

2017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两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开罚。 其中,黄有龙、赵薇夫妇遭罚款60万元,禁入股市5年。

根据中国「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讯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后,不堪损失的股民相继提出告诉向两家公司求偿。

赵薇因为这起收购案形象大损。 2018年7月,她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不再任法定代表人及高阶主管职务,但仍持股95%。

报导指出,本案原告王姓女子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万股,每股均价20.94元,长期持有该股票。 她于去年提告,并向祥源文化、赵薇索赔9万6203.29元。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讯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祥源文化支付原告赔偿款、利息合计5万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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