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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中宣部国税总局等多部门发重磅通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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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宣部国税总局等多部门发重磅通知(图)     文章来源: 联合报 于      2018-06-27 12:42:50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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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前主播崔永元掀开大陆娱乐圈"逃税风暴",被捲入风暴的女星范冰冰、导演冯小刚等多名娱圈一直没回应。中共新华社今晚报导,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其中规定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新华社报导,"通知"指出,近年来,中国影视业快速发展,整体呈现出良好态势。另外也曝露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推高影视节目制作成本,影响影视创作整体品质,破坏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而且滋长拜金主义倾向,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

"通知"强调,要制定公布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影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严格执行网路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路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扩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通知"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点击率。要加强影视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协会组织管理能力,健全经纪公司、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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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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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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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8 0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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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8 0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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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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