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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周韵:今天,仍有女性逃不脱莆田阿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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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韵:今天,仍有女性逃不脱莆田阿乐的命运

 周韵 大家  前天

本文为“猫头鹰战队”作品,更多作品请看:猫头鹰战队

未出生就已经被流产、出生后被弃被杀,被当作商品一般买卖,被限制行动强迫进行劳动,被强迫作为“妻子”进行生育——这样的女性命运,在很多中国人的眼中,似乎是一个“异数”:不符合对当下中国的想象,也无法与自身日常产生关联。毕竟流行话语中有意无意传达出的很多信息,在很多人的感知中,中国社会性别已经很平等了——甚至,女性地位早已超过男性。毕竟常常爱说的,是“光棍危机”是“女性金贵”,是男性压力大娶妻男。因此每当出现对于性别平等的呼吁,提及这些“异数”,便总会有些争议、惊诧、不满。

“你说的,也太夸张太极端了吧?”

“这么可怕的事,怎么可能如今还有呢?”

然而“异数”并不是异数,这些看似可怕的,如今还有,从来都有。

“莆田阿乐”——用文字展现出的是女婴买卖与“童养媳”现象,就发生在福建。其中童养媳这个看似是解放前的概念,直到十年前——北京奥运召开、第一代iPhone已经问世的十年前——仍然存在。而十年后,在这些报道下的留言评论里,更还有一个个没有 被包括在报道中、却经历类似的女性倾诉。

在这样的报道与叙述面前,能够问出“这么可怕的事,怎么可能如今还有呢?” 已然是何种幸运——能够对黑暗存在表示惊诧、质疑夸张,恰恰是因为类似黑暗或许从未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然而,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所有能被曝光的、一切已被知晓的,都带着“幸存者偏差”——还有许多女人,她们的生命、她们的声音,如同烈焰焚过水滴,在性别不平等的暴力结构中消失得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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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的

许多“莆田阿乐”是被遗弃的女婴。中国的性别比严重失调是已有共识的人口学问题。根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国的第一胎出生性别比率是120.5,也就是平均100个女性新生儿对应120.5个男性新生儿,而这个数字在正常状态下应该在105左右 。中国的第二胎,第三胎、第四胎出生性别比例更是达到了143.2、156.4和141.8。这些数字背后,意味着大量家庭强烈的性别偏好:不断追逐试图生一个男孩的过程中,是选择性流产,是放弃新生女婴,以及计划生育框架下瞒报女婴出生。

与畸形的出生性别比对应的,是同样畸形的死亡率性别比。正常状态下平均每100个未满一周岁的女婴的死亡,对应120—130个男婴,至于1—4岁的孩童,死亡性别比率则是1:1—1:1.2,但是在中国,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死亡率性别比1:0.8,1—4岁的孩童,则是1:0.84,与正常状态下男性略高的情况截然相反。男孩往往比女孩能获得更充足的营养、在生病时能得到更及时的医疗救治——畸形的死亡率性别比背后,同样是重男轻女的性别偏见的选择结果。

有数千万女性消失了——然而和“莆田阿乐”一样,这些消失的女性,并非是一个庞大数字的注脚,而是切实的人与人生。能做与应做的,是记录扩散幸存下来的声音——和莆田“阿乐”们一样,她们同样是记录中国女性生态时,最不应该缺少的一笔。


被损害的

许多“莆田阿乐”长大后的命运,是被强行配给买家的儿子做“妻子”以传宗接代,婚姻的意愿不由她们自主,婚后即便遭遇暴力也往往无法逃离。关于家庭和亲密伴侣间暴力,著名社会学家,中国问题专家William Parish和他的同事在2004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中国20—64岁的女性中,超过三分之一曾经遭受过来自伴侣的身体暴力,而根据全国妇联在2011年的一项调查:85%的亲密伴侣暴力发生在婚姻关系中,其中94%的受害者是女性。这些暴力的形式,包括身体上的虐打,语言与精神的辱骂,也包括对经济和行动的限制,强迫进行性行为等等。而大量受害者,往往是同时承受几种暴力。

并且,许多研究都表明,在许多中国家庭内,对什么构成“亲密伴侣暴力”的理解极其稀薄。在婚内强迫进行性行为,强迫女方生育、(为了生出儿子)强迫进行性别选择性,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相应的是在司法制度中往往对这类暴力轻描淡写的处理:家庭暴力被视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被看作“小打小闹有什么大不了”,诸如此类等等理由,将那些试图发出寻求帮助的声音,一再重新投入黑暗里。

陷阱重重的“自愿”

在面对“莆田阿乐”的婚姻时,于是当地政府的一个处理是,“只要口头表达自愿,就给办理手续”——然而这里不得不追问,这些“自愿”是否真的自愿?自愿选择的前提,是要真正有的选才行。对于一个“莆田阿乐”,从小她被灌输的,是“除了这里,你没有容身之所”,是“养父母恩重如山必须报答”——在她从来没有被展示过人生其他选择和可能的情况下,所谓“自愿”,陷阱重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与政策考虑的,不是如何真正让这部分女性“有的选”,而是抓住一个“口头自愿”的稻草,就将实际上的“童养媳”形式, 纳入“自由婚姻”的体系,看似解决问题、皆大欢喜。

我们谈到许多挣扎在黑暗的女性时,热爱使用的一套话语是“怒其不争”——“如果真的那么糟糕,你为什么不逃出来?”,更有甚者,将“没有逃出来”,用以证明或许事实没有那么糟糕。这一套话术,在“莆田阿乐”的事件外,于各类性别暴力受害者身上也常常见到。不被性别压迫所镣铐,这不仅仅是少部分具有各种结构优势地位女性才能获得的“幸运”,而是所有女性无论阶层、城乡、教育程度,都应该具备的“权利”,然而人无法拎着自己的头发从深渊中提起来。在性别不平等的结构暴力前,更应该问的,不是个体为什么不能有效自救,而是社会与政策,为什么没有提供足够支持。

莆田媒婆

不能遗忘的“恶”

而在性别不平等,在男权与父权无孔不入的压迫下,有一部分女性成为了附庸与帮凶。贩卖“阿乐”的“媒婆”是女人,购买“阿乐”许多时候出面的是女人、强迫“阿乐”嫁给自己儿子、一定要生出儿子的“恶婆婆”是女人——这些女人,成为“恶”的面孔,也成为可见度最高的批判对象,然而同样需要时刻记得的,是“恶”的根源:男权与父权的压迫,不能因为看似有了形象清晰的“媒婆”“恶婆婆”可以讨伐,就真的能够悄然遁形。

关于人口买卖和强迫婚姻,中国难以找到准确可信的数据;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估计,全球约有1500万人身陷强迫婚姻中,其中84%的受害者为女性。和全球范围内的情况相似,人口买卖在中国的高危人群,同样是女性和儿童。

贫穷、经济发展不平衡,常常被用以合理化重男轻女与人口买卖:一定要生男孩,因为他们才可以保护住家庭财产;买卖女孩,至少卖出去还有口饭吃——而硬币的另一面,是女性经济、财产、土地权益极其容易受到剥夺和损害;是女性同时承担着生产与生育的压力,是在贫穷中,是女性同时承担着性别与阶层的双重压迫。女性被视作工具、商品、资源、劳力——却唯独没有没有被视作“人”。

被视作“差一等”的性别,被遗弃买卖、被限制行动、被强迫劳动与生育、 遭遇性别暴力,来自父权与男权的压迫,与种种其他社会经济文化因素共同作用,拧成的枷锁或轻或重——而 “莆田阿乐”的境遇,同样是中国女性共通的命运。即便“看似幸运”,却并不能真正“置身事外”。

“这么可怕的事,怎么可能如今还有呢?”——一直还有,不能忘记。

(本文原标题《莆田阿乐后,共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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