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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侯虹斌:那些娶了童养媳的男人,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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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侯虹斌:那些娶了童养媳的男人,过得怎么样

 侯虹斌 大家  今天


腾讯新闻的“谷雨实验室”做了一系列报道,从《最后的童养媳》《莆田弃女》《莆田媒婆的弃女网络》,详细地以莆田为例,剖析了当地的弃女和童养媳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点击标题查看原新闻)


你以为这是民国旧事或者封建社会的老账吗?不然。


直到21世纪初,这一网络仍然形式上合法地存在。它也不是发生在人迹罕至的极偏远地区,而是在福建一个颇为有名的地级市。如果仅把那些被卖的、被遗弃的、被迫当童养媳的、被虐待的个案,放在微博或社交网络详细讲述时,很容易引起网民们的愤怒;但当记者告诉你,“弃女”和“童养媳”就是当地的风俗,至少有数万个“弃女”,甚至有社会层面认可的时候,读者除了一种“我之所在非人间”的苍凉,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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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过滤掉情绪,是很艰难的。我只能从三篇报道、数万字的集中在多个个案的报道中,总结一下里面提到的一些要点。


在莆田山区、沿海贫困地区的村庄,这种现象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持续了近四十年。这些弃女早期来自福建长乐,因此得名“阿乐”。


从所周知,中国的男女出生性别比全世界最高,性别比一直在110上下徘徊。而莆田1982年1-22岁的人口数据均为女多男少;但莆田例外。在1982年,莆田0岁儿童性别比仅为94.10(但当地1981年人口自然变动的出生性别比为107.38)。估算了一下,莆田0-22岁人口中与异常性别比可能相关的女性,总数近三万五千名。而1982年后,还源源不断有弃女流入莆田。


“弃女”与“童养媳”,不是完全等同,但在相当程度上重合。


我在其中寻找一些共性。


一、弃女:她们都是亲爹妈不想要的,父母普遍都是生了两个、三个女孩,甚至第四、第五个。长乐重男之风长盛,生不到男孩,女人在村里抬不起头。有一句方言在流传:好母留着做种,坏母世间人宰。女人好坏,要看能不能生出儿子。他们想要儿子,于是,把“多余的”女儿送人。


二、媒婆:媒婆有的一家家找上门来,张口就问,是不是有女儿要送啊?有的媒婆,如吴白荷(化名),就表示,经她手上送走的孩子成千上万。其中,有一些当年就是“弃女”出身。


三、买家:莆田人为什么要女儿?他们要给儿子娶媳妇,要童养媳,还能干家务、干农活;长大了儿子不喜欢,还能卖出去给儿子换亲,无本万利。


四、流通过程:胶尾地区还有一个贩婴的站点,周围村庄想买孩子的都知道地方。多条“弃女”流入莆田的网络,有大有小,多呈规律流向,且多是家族生意。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贩婴最猖狂时,这里搭着板子,摆满竹筐,女婴成群,任人挑拣


“红梅想起了小时候听闻的更多买卖‘阿乐’的细节。卖孩子的女人三五成伙,进了村,住在庙里。白天她们像‘卖白菜’‘卖豆腐’一样,挑着女婴走家串户叫卖,或者摆在路边任人挑拣。卖不完的,晚上再挑回庙里。”也有在路上夭折或危殆的孩子。鹤上镇一位莆田媒婆,她说自己手上卖出了上千个女婴,其中在路上夭折的不在少数。


媒婆吴白荷的儿子在接受采访时,很坦然早年的贩婴往事——


“我妈手上抱的没数的,有的抱到半路就死了。死了就让人路上埋了。”


“那时抓得也挺紧的,生病了也不敢带去看。孩子值不了多少钱的,和猪崽似的,一头三十多五十收了来,拿到下面卖六七十。”


吴白荷的女儿在电话里也在笑:“(寻亲者)还找了干嘛啊,就当当年浸马桶浸死了”。


这些,是“弃女”的前传。



2


而“弃女”是怎么成为“童养媳”的?


这里,又有一些共性。


五、“弃女”被买家买了,长大后,一般都嫁给养家的哥哥,称为“留在家里”。莆田“弃女”的规模数万,童养媳有多少尚没有定论。


六、养父母一般不给弃女受教育,或者顶多上个小学,因为怕长了见识会跑。他们也不会让养女到镇里去,更不让其打工。早一点的童养媳(如70后出生的),多数都被强迫嫁给哥哥了,而且不让她受教育,她没办法逃走;有些甚至已经当上了奶奶。此外,养女在养父母家不仅要做家务,也要干农活。


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莆田“弃女”基本上都变成了童养媳。她们不敢要求外嫁,如果她们吵和闹,会被骂“没人性”,应该对养父母“感恩戴德”。2005年莆田某乡镇党委书记回应采访时,曾表示:“只要童养媳们口头表示自愿,我们就要给她们办结婚手续”。也就是说,当地的“童养媳”已被合法化。


、21世纪初,村里长大的“弃女”逐渐外嫁了。一是经济发展,留不住;同时,有的儿子也想要自由婚姻,未必喜欢。越是富裕的乡镇,外嫁的“弃女”越多。


九、有些童养媳,被养父母准许离婚,往往是生下孩子之后。而且,还要出钱赎身。 有一个童养媳,逃跑之后,还给养父母家的两个哥哥盖了两栋房子娶媳妇,并给养父母还了好几万的外债。


十、“弃女”是被人看不起的。她们要外嫁,就要拿了彩礼给哥哥娶媳妇,但她们在婚姻市场“不值钱”,想外嫁出去不容易。


十一、如今,很多“弃女”,在竭尽全力地寻亲,寻找当年丢失他们的父母。另一方面,经济上有所好转的不少父母,也开始想寻找自己遗弃的女儿了;渐渐地,有一个庞大的莆田寻亲团。即便在文章的留言下面,也有为数众多的“弃女”现身说法,希望能找到亲生父母。


我还注意到一个现象:


文中提到的多个童养媳,嫁的“哥哥”,脑子都有毛病。但他们的妻子、那些童养媳姑娘,就算不让上学、没文化,长大之后,她们也显得比别人头脑活络。


我想过,为什么故事里男孩精神有问题的或痴傻的,比女孩多?我很快明白了。在那样的地方,女孩但凡有一点缺陷,是不会让她活下来的。再笨的男人,也是自由的;但如果特别迟纯的“童养媳”,很难想象被欺负成什么样子、更不可能纳入采访者的视野、接受采访了。这是幸存者偏差


此外,在经济渐次发达的今天,也有一些头脑活络的男孩,他们不会留在村里、会出去打工,也看不上小时候的童养媳了。所以,21世纪以后还留下来娶童养媳的,我推测,基本都是条件很差的男人了。



3


看完这些新闻,你会明白,里面掺杂了大量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养兄弟们,一串,都不可避免。更不必提家家户户、明目张胆的违反计生、违反义务教育等种种政策了。但他们未因此而受到过处罚。地方上不严谨、不负责的执法,很容易变成“法不责众”,把法律当儿戏。


再结合长时间以来的各种社会舆论,我想,是不是这个社会有两套法律,一套,是针对普通人、正常人的,另一套,是针对所谓的穷人的;一般人遗弃、弄死婴孩,是违法;拐卖妇女,是违法;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是违法;但如果是穷人,那就都变成了合法,情有可原?而且,我们还要责怪那些批评的人“不体谅穷人不能结婚的痛苦”,“何不食肉糜”?


但他们忘了,“穷人”并不全都是男人,女穷人难道就不需要体谅吗?遗弃、童婚、剥夺她们人身权的时候,就不需要体谅这一批“穷人”吗?其实,他们只能体谅这些男穷人喜欢食“肉糜”;但并不想明白,这些肉糜,都是女人的血肉。


惟一值得欣慰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童养媳”的情况少多了;而在另一些贫穷地区,随着资讯的发达,交通的便利,拐卖妇女的情况也远不如以前多了。


不如从男人的利益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女人固然过得非常悲苦,甚至那些“童养媳”老了之后,继续购买“弃女”充当他们儿子的“童养媳”,还有人充当“人牙子”“媒婆”,让悲惨代代相传。——但那些娶了未成年的“妹妹”的男性,过得怎么样?是真的有人伺候就很爽了吗?


显然不是。


这些报道采访的主是女性,她们都说,嫁给“哥哥”后几乎天天吵架,日子特别难过;“留在家里”当童养媳的,十对有九对关系特别差。外嫁的,因为是自己找的,感情好很多。


反过来想,男性也同样:这些根本没机会吸引到正常女性的男人,靠父母迫使女孩与之结婚,这样强迫得来的婚姻,男人的日子也不可能好过。2003年2月,曾有一个很轰动的例子。有个男人,在喝醉酒后用板凳打死了自己的老婆。他坐牢十五年。而在事发之前,他们夫妻/兄妹之间已经吵到父母都劝他离婚了。


在这样的社会关系和家庭结构当中,女人固然被打压,形同牢狱,而男人,也必须变身狱卒,困死在监狱里。


而如今的“童养媳”们,纷纷出走,纷纷出来打工,另嫁他人。不少女性,宁愿冒着母子分离的痛苦,也要离开这个囚笼,有的还赚了不少钱,过上了好日子;而那些死守在土地上、一无所长的男性,除了越发的破败,不可能有别的出路。


在21世纪之前,中国的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同时,中国妇女的自杀率超过男性达25%,而且大量集中在农村。在有确切自杀率统计的世界各国中,中国是唯一女性自杀率显著超过男性的国家。但这十多年来,"中国自杀率已跌至世界最低行列",为什么?因为自杀率最高的那部分农村女性,大量进城务工了,脱离了农村家庭这个对女性极度打压和凌辱的环境了。她们得到了解脱。


这与“童养媳”、“弃女”有了新的出路,步调是基本一致的。


但农村的底层男性,如果没有脱离那个环境,他们并没有变化。而且,随着女性的初步觉醒,他们失去了压榨对象,对比之下更糟糕。


说得难听一点,以前的人们生了女孩不要,只能溺亡、扔掉、卖掉;现在的人们,B超检查出了女胎,直接流产、不让出生;媒婆们的“货源”不足了。女孩们,就算长大了,出门打工赚的钱,比嫁人直接卖钱赚的多,她们有了其他可能,不甘心了,锁是难以锁住的。


这一些最底层的男性,不出门,买不到童养媳,收买拐卖妇女的机会也大大减少,又亟需繁殖,他们怎么办?彩礼是他们惟一的出路。


还有一些人,希望引进周边小国的女性。可惜,这些年来,时不时会有类似的报道:“XX新娘集体逃跑”“XX国新娘逃亡”……究其实质,无非就是国内的底层男性买卖人口、跨国拐卖妇女而己。对方一旦有机会,不逃才怪。法规早已明令禁止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买外国老婆,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她随时会被遣返回国。“人财两空”,是法律能为这些中国男性做到的。


简单地说,部分底层男性,他们并不想过好日子,只想找女人完成繁殖“任务”,拖着女人一起过苦日子就满足了,生活质量低到不堪。但他们能用的压迫手段,越来越少了,越来越不能见容于现代社会了,女性也没那么容易被捆绑了。


这一部分人,只有出门、打工、挣钱、学会尊重女人,才是正经出路,也才有可能过上和和美美的正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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