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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张宗子:莎士比亚、苏轼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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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7 0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宗子:莎士比亚、苏轼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2017-12-16 王笛 大家




每次回国都会去几次三联韬奋书店和相距不远的涵芬楼书店,买书以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重为度。后来发现,用涵芬楼的布袋子,还能手提十几本较重的精装书。尽管如此,一次能带的,不过几十本上百本,和中国出版界一年几十万种的新书量相比,不过九牛一毛。


泡书店,身边熟悉的小书店感觉最好。架上的书如数家珍,隔几天去看,哪些书卖掉了,哪些书是新到的,一目了然。有些搁置了多年的书,虽然并不想买,也像好邻居,日久而觉得亲切。但在北京的大书店,包括不喜欢却由于总是路过而忍不住进去的西单图书大厦,面对浩如烟海的陈列,既觉兴奋,充满期待,同时又惶惑和茫然。好书那么多,你能读多少?写书的人那么多,你还能写什么?事实上,纵是在那些自视为“家事”的领域,学问也是无止境的。杜甫的诗我算是认真读过的,可是,你随便提出一个小问题,我可能都会瞠目结舌。你把仇兆鳌的注评全部背熟又能怎么样呢?


因此,在书店,常常捧了一叠书拿不定主意该买哪些,就像旅行出门时在书架前挑来挑去不知要带那一本一样。


以前读书基本上是随心所欲,近两年,范围不断缩小,一段时间里,会相对集中地读某个作家的书,或围绕某个题目读书。一方面是写稿子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强迫做功课的意思。一些顶尖的大部头名著,陀思妥耶夫斯基什么的,再说没读过有点不好意思,慢慢也就补上了。但更主要的原因,还在情感上的满足。有些作家,你觉得和他们心心相印,读来感到温暖,和他们亲近,就像身边的朋友。同时,他们还给你智力上的愉悦,也是一个激励,使你无论到什么年纪,还能继续提高。


即将过去的一年,从年初到年尾,一直在读苏轼。去年得到孔凡礼先生的《苏轼年谱》,这套书,据说耗费了他二十四年精力,内容详实。以此为参照,我把冯应榴的《苏文忠诗合注》读了两遍。年谱对于读喜欢的作家,是不可或缺的好东西——作家若有详细而不繁琐的日记也很好,除了读诗,还了解他写作的背景:被题赠者都是什么人,那时期他的生活,他的遭遇和心境,他如何种花、饮酒、游赏,乃至他的饮食和疾病,等等。这样,一个人就活了,一颦一笑,恍若眼前,诗因此生动起来,每个字都像花草一般,有了多姿的颜色和形态,甚至气味和声音。



苏轼说话,大约和史湘云一样,喜欢滔滔不绝。一是性子直,二是腹笥丰,加上反应敏捷。看他做诗,也是如此,长篇的七古五古,如长江大河,滚滚而来,好处是痛快,稍嫌不足是泥沙俱下,意思说尽说透,不留余味。一些熟话套话,是他总爱提到的,如“吾生如寄”之类。一些典故反复使用,如次公,马少游,冯衍。宋人笔记里说他《汉书》读得精熟,果然,他用汉书典故很多,有些还比较偏僻。


后来便起了一个念头,何不把喜欢的诗挑出来,弄成一个选集呢。此后数月,天天晚上边读边选,一遍下来,勾出一百余首,第二遍,再勾出几十首。四遍读罢,选了大约三百首。觉得疲劳了,暂时罢手。


接着读他的笔记、词集和轶事汇编。其结果,积累既多,时有所思,忍不住动笔,写了一组关于东坡的札记。读书读到心中所感不吐不快的程度,作文最为酣畅。比起为找题目而搜索枯肠,不可同日而语。我在日记里记了不少读苏时的感想:


——晨起读东坡题跋,有好几条,都颇触动心绪:书彭城观月诗,记黄州对月诗,书黄泥坂词,记上元夜游……苏轼和弟弟苏辙关系好,黄庭坚和哥哥元明也是关系特别好:“朝云往日攀天梦,夜雨何时对榻凉。急雪鹡鸰相并影,惊风鸿雁不成行。”苏黄都是重情的人,重情则易感伤,然而苏豁达,黄刚健,故多情乃不流于哀不自胜。若无情无义之人不感伤,不是超逸,无人性而已。


——读苏东坡逸事汇编儋州部分,东坡孤处海外,乃以庄子所言自解,令人伤感:


吾始至海南,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曰:“何时得出此岛耶?”已而思之:天地在积水中,九州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少海中,有生孰不在岛者。覆盆水于地,芥浮于水,蚁附于芥,茫然不知所济。少焉水涸,蚁即径去,见其类,出涕曰:“几不复与子相见。”岂知俯仰之间,有方轨八达之路乎?念此可为一笑。


——东坡岭海归来,鬓发尽脫,黄庭坚在《病起荆江亭即事》中写他:“玉堂端要真学士,须得儋州秃鬓翁。”想不到豁达如东坡,也会如此狼狈,流落蛮荒,竟成秃顶老人。晚年的贝多芬,亦时见落拓之态,然而作品依然超迈俊逸。


苏轼的书,缺了文集,到年底,托我弟弟代买了,另外还买了王水照写的传记,整理的三苏年谱和编注的诗文选,以及其他与东坡有关的书,包括几种宋史。明年如果兴致不减,可供用力之处还多着呢。


从春天开始,计划把莎士比亚戏剧读一遍。人文社十一卷的全集,我手头的一套不全,好在图书馆也有一套不全的,配合起来,正好补齐。此外,我还有卞之琳译的悲剧集,以及几种杂书,图书馆则有梁实秋译的全集。梁译文字质朴,不是莎公风格,遇有疑难,可资参考。


英文书俯拾皆是,最重要的几种,如《哈姆雷特》和《麦克白斯》,值得读读阿顿详注本。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按要求读了十六部莎剧,我在大学,只读了不到十部。来纽约读研究生,选修莎剧课,细读了四五部,期末论文写《暴风雨》。莎公的悲喜剧比较熟悉,历史剧和传奇剧没有全读,补缺自然以此为重点,连着把《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理查三世》等读完,感觉像做了一场噩梦。《亨利四世》中因为有福斯塔夫和他的一帮兄弟闹腾,人世还有一幅可爱面目,剩余的,全是争权夺利杀人如草的乌烟瘴气,和读中国历史没有两样。



《亨利六世》中写了一位贫民叛乱头子凯德,大谈其造反理想,听着耳熟,像极了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后来者。他恨知识分子,扬言取消货币,嗜酒如命,最后因逃往途中连日挨饿浑身无力,被一位乡绅杀死。理查三世是个杀人狂,垂心积虑杀尽妨碍他夺位的王室子弟,和南朝刘宋的那几位宝贝有得一比。历史就是这么回事,法国的民族英雄贞德,在莎士比亚笔下成了荡妇、巫婆兼骗子。莎士比亚在《理查三世》中为了写战争的残酷,不人道,设计了一个类似《空城计》中的过场,一位父亲杀死对方的士兵,发现是自己的儿子,另一个是儿子,发现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英剧《理查三世》剧照


福斯塔夫是一个韦小宝式的人物,没有是非观,小坏事做尽,大坏事不做。吹牛,骗女人,耍赖,偷盗,吃喝嫖赌,招兵受贿,上战场怕死,但他不害人,不叛国,不搞权术,所以,虽然浑蛋,却很可爱。从小和他一起混的亨利五世对他的感情就是这样,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却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喜欢他,毕竟有他在,生活热闹,有乐趣。也许福斯塔夫就代表着生活本身,就像猪八戒代表着快乐的世俗生活。有理想的人有理由看不起世俗生活,但不能完全拒绝其快乐。


亨利这个人很有意思,年轻时候不务正业,但心中明理。他能文能武,忠孝两全。战场上勇敢,不亚于其弟,即位后能立刻远佞人。福斯塔夫好不郁闷,但亨利五世并不惩罚或杀害他,只是警告他不得再胡作非为。这种处理真是难得。


莎士比亚的喜剧当然也是现实生活的写照,讨好观众的噱头之外,不乏深刻的洞见。有了几十年的人生经历,能让我惊奇之事已经不多。人情世故不想深知,更无意努力修炼。读这些大半建立在误会上的轻喜剧,我的乐趣是欣赏剧中人物的俏皮话,比如《无事生非》里漂亮姑娘贝特丽丝和青年贵族培尼狄克的斗嘴,那真是谑而不虐,妙趣横生。


莎士比亚的悲剧对我来说太沉重了,好在《哈姆雷特》太熟悉,《麦克白斯》写野心家的毁灭,《凯撒》的后半部像历史剧,因此能够平静对待。《李尔王》拖到很晚才重读,读过,觉得释然,因为几个恶棍都死掉了:爱德蒙,康华尔,里根两姐妹。李尔老迈昏聩,咎由自取。他贪婪地索取女儿的爱和感恩,造成两个女儿的欺骗和背叛,更造成了善良的考迪丽娅的死。能忍耐的人有好结局,剧中的肯特和爱德加都是。莎剧屡屡写到流放,在唐宋诗里动辄与贬谪一词劈头相遇,读到莎公的隐士丛林,不免会心一笑。


《奥赛罗》至今没有重读,连改编的歌剧也不愿去听。苔丝德蒙娜的冤死固然叫人不忍,但最受不了的,却是伊阿古那样的小人。这是莎剧里最可恨的人物。



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里,王公贵族的忘恩负义和反复无常是家常便饭,忠良之士很少能得善终,正义几乎从未直接实现过,几十年后的拨乱反正,自可慰藉后人,但对于事件中人,则毫无意义。岳飞死后封王,这便能减轻他屈死之苦么?莎士比亚以夸饰的语言营造他的文学世界,也许正由于这道华丽的帷幕,他笔下的神仙境地,田园风光,美好人间,以及血淋淋的鬼蜮世界,带给读者的憧憬和厌恶,都获得了一个安全的距离,使我们既知其真实无妄,又不会溺情其中。


与苏轼和莎士比亚相映成趣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有些侦探小说家我们难以轻视,纯文学作品里有的,他们也有,不过表现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美国的雷蒙·钱德勒,比利时的乔治·西默农,瑞士的迪伦马特,他们对现实的讽喻和对人性的揭示,同样称得上入木三分。克里斯蒂著作等身,借助两位侦探波洛和马普尔小姐的眼光,和对各色人物的访谈,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广阔和丰富的社会。


年轻时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克里斯蒂强调人性。犯罪的决定因素不是别的,正是人性。贪婪也许还在其次,虚伪,骄矜,野心,嫉妒,傲慢,甚至一贯的自以为是,都是谋杀背后的强大动机。我们一生遇到的奇异人物不多,克里斯蒂的书弥补了这一缺憾。得其启发,举一反三,洞穿表象,至少在我,对人世有了更深和更全面的理解。克里斯蒂不见得怎么会“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但她小说中颇有几位,差不多可以视为一种“原型人物”。除了我专门写过文章讨论过的《无人生还》中为了自己的“正确理念”而不惜致无辜者于死地的爱米莉·布伦特,还有《破镜谋杀案》中的巴德科克太太:


“希瑟·巴德科克没有一点恶意,她的确从来就没有恶意,但是毫无疑问,像希瑟·巴德科克这样的人会给别人造成很多伤害,因为她们缺乏一种品质——不是善良,她们有善良——而是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可能影响别人的真正的考虑与体谅。她总是想到一个行为对她的意义,从不分一点神来考虑它对别人意味着什么。”


玛丽娜·格雷格是个出名的演员,巴德科克太太年轻时候追星,听说格雷格来到本地,不顾自己传染病在身,去见格雷格索取签名。格雷格正怀着身孕,盼着得一孩子,不料被传染上巴德科克太太的病,导致胎儿流产。多年后方知祸因在巴德科克太太,毒杀了她。


伊丽莎白·泰勒饰演的大明星玛丽娜·格雷格


再如《波洛圣诞探案记》中被杀的富翁西米恩,一贯专横霸道,对妻子非常粗暴。妻子忍辱负重,心情不好,早早过世。儿子戴维热爱母亲,仇恨父亲。戴维的妻子希尔达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女人,她对西米恩的分析很精彩:“我对生活已足够了解,知道永远不能凭一件事表面的是非曲直来下结论。看起来,西米恩就该被谴责,他妻子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而同时,我又真心觉得那种顺从,心甘情愿做出牺牲的软弱性格,会激起男人身上最坏的本性。”戴维曾说,母亲从未抱怨过父亲。希尔达说:可她一直在向戴维抱怨,把所有的不幸都转嫁到他肩上。而戴维那时太年轻,承受不起她让他承担的东西。


这就是事情的复杂性,善与恶的复杂性。恶能伤人,善同样能。


在《死亡约会》中,一个老太太,在家里是暴君,严格控制几个儿女,快把他们逼疯了。老大好比巴金《家》中的老大觉新,性格懦弱,只好认命。老二和老三,一对兄妹,准备采取行动,为了救自己,也为了救最小的已经快被逼成成精神病的妹妹。最后恶妇被杀,但凶手却不是子女中的一人。书中对一个老暴君统治下的家庭有着生动的描述,以小喻大,可以引发我们很多联想。


还在早年,我记得克里斯蒂书里写过一位贫穷的女子,当老妇人的陪伴。她是一个“未曾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人,好比美玉深藏在璞里。如果没有机会,她一辈子就这么埋没了,没人了解她的非凡品质。可是有一天,老妇死亡,她继承了遗产,于是,一切都改变了,世界在她面前打开了大门。这个故事我印象很深,颇有感触。可是一直想不起书名。今年重读《蓝色列车》,故事原来就出自这里,女主角名叫凯瑟琳·格雷。


克里斯蒂的六十多本小说,还有她常演不衰的话剧《捕鼠器》,其中几百个人物,来自社会各个阶层,至少有十几个是令人难忘的。尽管出自类型小说,人物为情节服务,刻画难免夸张,但不可否认,克里斯蒂对人的观察是敏锐的。我在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和狄更斯等人的小说里认识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克里斯蒂这里也是,虽然深刻性难以相提并论。其实,狄更斯写人物,和克里斯蒂不无相似之处,都是简单而突出,用福斯特的话说,有点扁。扁也有好处,就像漫画也有好处一样。


在读书上,如朋友所说,我是个杂食动物。人文科学这个领域,多少都有涉猎,哪怕是蜻蜓点水,只除了法律和经济。从数量上讲,我所读的杂书肯定比谈到的三位作家的书要多得多,但篇幅所限,就不列流水账了。这些年来兴趣的变化,除了本文开头所说的专攻,还有就是越来越喜欢历史,越来越迷恋中国古籍。我有自己的爱好,轻易不为人所动。诺奖,排行榜,名人推荐,批评家放声高歌,媒体狂轰滥炸,对我都不起作用。真正的好书,与这些无关。所以,若要谈时兴的书,我只好老老实实地闭嘴。当然也会读一些。在图书馆工作,一不小心这些书就会从手上流过。但我读得既少,也没什么感觉,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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