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认定到这一刻即已尘埃落定,没有再争的可能。然而,执行却仍旧遥遥无期,烟草行业继续寻找一切的空子,竭尽全力避免从法庭的被告席走上报纸、网络、和电视这些大众媒体,真正公开低头认罪。
美国在2009年出台了《家庭预防吸烟和烟草控烟法》出台,对烟草制造商的营销行为进行了限制,授权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禁止烟草公司将卷烟贴上“低焦油”或“淡味”等误导性标签、禁止在卷烟中添加糖或水果等香味、禁止烟草公司使用其商标赞助体育活动等。
这一部原本旨在遏制烟草行业营销和宣传的法律却反被烟草公司利用。他们再次上诉喊冤,认为控烟法中的这些措施已然涵盖了凯斯勒法官判决的要求,他们只需遵守这部控烟法就可以,而不再有必要双重受到地区法庭的约束进行媒体公告。
△ 吸烟是85%肺癌案例的罪魁祸首 来源:pixabay
2012年7月,上诉法院判决认定有证据表明,过去几十年来烟草公司都没有遵守反欺诈法的规定,因而也很有可能继续漠视新出台的控烟法,被告进一步违反反欺诈法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所以,即使控烟法已经通过,地区法院仍有管辖权通过执行判决所规定的“更正声明”这一部分内容,预防被告将来欺骗误导公众。
烟草行业进入大众媒体,走到聚光灯下,低头认错,已经不可逆转。那么如何认,什么腔调,何种语气,具体措辞,字体大小等等细节,都成为烟草行业在接下来几年里不断抠掐字眼斤斤计较反复抗辩的理由。
△ 科罗拉多州丹佛市70年代的广告牌,宣传罗瑞拉德烟草公司的产品 ——老金香烟 来源:Gillette Bill
在2014年,地区法院起草了一份供烟草公司使用的更正声明。这份声明开门见山:“美国联邦法院现已裁定菲莫美国、雷诺烟草、罗瑞拉德和奥驰亚就吸烟的健康影响故意欺瞒美国公众,因此要求以上公司做出如下声明。”对于烟草公司而言,措辞直指其“故意隐瞒”,疼痛难当。
一个字眼一个字眼地抠下来,抠了三年。
今年10月,原告和被告在更正声明的起始段落的措辞上终于达成协议。
修改后的起始段落变为了:“美国联邦法院裁决要求奥驰亚、雷诺士、罗瑞拉德、菲莫美国就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后果做出如下声明”。指控的口吻不再,而情感力度也几乎荡然无存。
同时被删掉的还有四个字:“真相在此(Here is the t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