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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天地] 李舒:70年过去了,面对女性遇袭,中国人的看法还是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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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8-6 10:13 PM 编辑

70年过去了,面对女性遇袭,中国人的看法还是没变 

 2016-04-07 李舒 山河小岁月

女孩入住如家旗下的和颐酒店遇袭时间,发布过去已经二十四小时了,如家公关猪一样的发布,警方居然连案都没有立,还有那些看客们,居然纷纷猜测针对如家的阴谋论、女孩流莺论、还有女孩遭遇警察扫黄打非论。


第一时间想到70年前的沈崇事件。


1946年12月25日,圣诞节。一条由北平亚光通讯社编发的消息,犹如一枚重磅炸弹,爆响在中国上空:“昨日,某大学某姓女生,年十九岁,昨晚九时,赴平安戏院看最后一场《民族至上》影片,散场时,忽见身后有美兵二人尾随,迄行至东单操场,即对该女施以非礼,该女一人难敌四手,大呼救命,适有某行路人闻之,急至内七分区一段报告,由警士闻德俊电知中美警察宪兵联络处,派员赴肇事地点查看,美军已逃去其一,当即将另一美兵带走,某女生被奸后,送往警察医院检验后,转送警局办理。”


报道中所说的“某女生”,便是中国现代史上大名鼎鼎的沈崇;施暴者,是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



案发时间是在1946年的平安夜,这夜不太平安。据说,当天《北平日报》曾经发出警示说:


今晚洋人狂欢,妇女盼勿出门


案发后警方处理经过如下:



本局(北平市警察局)为详求当时事实真象计,曾将被害人送往警察局医院鉴定,确属被奸,开具鉴定书并协同北平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纪元赴现场履勘,制作笔录。传据证人孟昭杰、赵泽田、强志新、赵玉峰、马文彬等五名供明当场发现经过暨聆被害人哭泣甚哀,并警士关德俊、刘志平、尚友三报告美兵皮尔逊强行奸淫、施行强暴各节,均与沈崇所供符合。又据本局外事科科员张颖杰及巡官策绍明报告,该被捕之美兵(皮尔逊)身穿制服,面部尘土颇多,一手戴手套,一手未戴,被害人身着之大衣钮扣未扣,里衣未扣齐,大衣后下部浸湿一块,两袜脱落于腿腕,头发零乱,全身灰土,显曾抵抗甚烈。是本案犯罪事实至为明显。(《北平市警察局为呈报沈案经过纪要致内政部警察总署代电》)


案发之后,各界的表态实在令人无语。


  • 北平行辕的负责人发表谈话,称:“酒后失检,各国均所难免”

  • 北平市长何思源发表谈话称:“据检验结果,处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 《经世日报》刊载的北大训导长陈雪屏的谈话:“该女生亦有不是处。为什么女人晚上要上大街,而且还是一个人。”

  • 中央社:“沈崇似系良家妇女。”


国民党方面的观点是,沈崇是女共产党,以色勾引美国大兵,试图引起中美矛盾。这种观点,一直到几十年之后,仍旧被国民党方面提及:


还有一种说法是:“文化大革命后据中共党内披露,原来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阴谋,而美军士兵强奸北大女生则根本为莫须有罪名。原来沈崇本人为中共地下党员,她奉命色诱美军,与他们交朋友,然后制造强奸事件以打击美军和国民党政府,结果证明相当成功……据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后改名换姓进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现大陆不少七、八十岁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另一说法是,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间被红卫兵批斗时揭穿身份,她向红卫兵承认,她并未遭美军强奸,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党的事业。”


在记者的调查下,沈崇的身份很快被披露——她是北京大学先修班学生。事发后,北大训导长、三青团负责人、先修班主任陈雪屏曾经把先修班座次表沈崇的名字抹掉,并叮嘱注册组刘主任不许外人查询,对外则宣称“该生不一定是北大学生”。但很快,记者便查出沈崇在北大注册卡片:“沈崇,十九岁,福建闽侯人,先修班文法组新生。永久通讯处:上海古拔路二十五号。”


北大女同学设法找到沈崇在北平居处,东单八面槽甘雨胡同十四号杨公馆(沈崇表亲宅),大家才知道,沈崇系大家闺秀,生活严谨,个性倔强,学习认真,与外界极少交往,而且系出八闽望族,系林则徐外玄孙女,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沈葆桢曾孙女,林琴南外孙女,父亲系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即副部长)沈劭,哥哥系驻法公使,与陈雪屏更有远亲关系。


所以,说沈崇是女共党根本不足为信。


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沈崇事件事发之后,共产党确实有一些相关的对策。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曾在给董必武、吴玉章、张暑时、叶剑英、方方、林平等人的一份名为《中央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中指出:


  1. 北平美兵强奸女生事,已造成有力的爱国运动,上海、天津闻亦将响应,希望在各大城市(平、津、京、沪、渝、昆、港、蓉、杭等)及海外华侨中发动游行示威,并坚持下去。不能游行的地方,亦可进行请愿及组织后援会,一面提出目前具体要求,如要求此案及以前历次悬而未决的惨案彻底解决,要求美国兵犯罪由中国法庭按中国法律公开审判(如华侨在美犯罪一样)等,一面依据情况联系到美军全部撤离中国,反对美国干涉内政,出卖军火,进行借款,助长内战,及废除中美商约,抵制美货等口号。在运动中要尽量推动一般中立分子出面,造成最广泛的阵容,并利用国民党所宣布的元旦起实行宪法人权条文,采取理直气壮的攻势,使国民党不敢压迫,并达到暴露国民党之媚卖国及其国大制宪全系欺骗之目的。

  2. 我们在各地学生及妇女中的关系,应尽量利用学生及妇女中通信办法,向各地推动发展,并推动各地撰文通电,向各方声援呼吁,务使此运动向孤立美蒋及反对美国殖民地化中国之途展开。”


这一对策是十分成功的。12月26日北京大学学生率先成立“抗议美军暴行筹备委员会”,罢课、示威游行。接着28日清华学生罢课、29日清华教授罢教。北京、上海等地迅速掀起大规模反美浪潮,并远及台湾,“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美国人滚出去”的口号响彻神州。示威活动持续数月之久,参加人数多达55万人。




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美军奸淫女生,以致激起学潮,此所不及防者也。”在舆论面前,国民党政府不得不硬着头皮与美方交涉,最终,皮尔逊以强奸已遂,被判徒刑十五年,开除海军军籍。帮凶普利查德处监禁劳役十个月。但回到美国后,皮尔逊被美方被宣布无罪开释,并恢复军籍。


为什么会被宣布无罪?据说,主要还是证据不足。在美方解禁的资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年的庭审记录:


沈崇自己的证言是:


“……他们一左一右,把我由马路上架到树林里,一个美兵用右手揪住我的左手,另一只手搂住我腰部;另一美兵揪住我的右手,另一只手扎住我的脖颈。我一边哭一边拼死挣扎。……愈走愈黑,架过树林到东大地南墙根下,我虽竭力挣扎许久,但终因被一美兵抄起腿来,遂被按倒在地。我当时曾在地上翻滚,一个美兵按住上身,另一个美兵坐在我腿上,我的裤子遂被坐在腿上的美兵脱掉,一个美兵压在我的身上。这时另一美兵不见了。我夹紧了腿,他却用力使它分开,腿部就在这时被抓伤了几处。……正在挣扎,忽见手电灯光一闪,连忙就高声喊叫“救命”,但是脖颈马上被他掐紧。……我被强奸一次以后,又被抱到另一地方,再次被按倒在地,因为我扔在挣扎,所以这一次强奸未遂。……我被架在一个空房子里,我见他不留神忙起来逃跑,又被他抓住了,架到东大地,再被强奸一次。我曾听到车声,不顾死的威胁再高声喊救,脖子又被紧紧的掐住。我已无力嘶喊了。强奸完毕,美兵仍然压在我身上。这时脚步声愈来愈近了,我因知有救,遂不再喊叫了……”




然后发言的是孟昭杰,报案人,一名军人。他作证说:在事发那个晚上 8点左右, 他看见两个海军陆战队员在亭台电影院附近“带走”一个姑娘。 她在哭,“声音不响也不太弱”, 但她什么话也没说。他没有进一步调查就回他的总部去了,把此事告诉4名中国军人。


然后他们就拿着手电筒,来到离领事馆南墙边一个位置约20尺处,在那个位置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和一个姑娘在地上,一人在另一人身上。第二个海军陆战队员站在离地上的两人约2尺处。但证人说,自己没有听到喊叫和挣扎。不但这个证人,而且他这一组人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听到任何喊叫,也没看到任何挣扎。


第2天凌晨大约2点半,沈崇由一个中国医生做了检查。医生作证说,他在阴道入口下部中间发现了一小块新鲜伤痕,只有生殖器进入阴道才能达到那个部位。他说“正常性交”通常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除了这一小块伤痕之外, 医生说姑娘的“身体”是正常的,外生殖器没有可见伤痕,没有发现精子细胞,而且“难以确定是不是真的强奸”。


后来的事情完全失控,得到美国士兵无罪释放的消息后,中国民众愤怒了,示威游行此起彼伏,而中共方面也再次开始了对于游行的引导:


1946年12月31日至1947年2月17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四道指示,与国民党针锋相对,矛头直指美国对华政策,要求各地党组织组织群众响应北平的学生运动。



1947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响应北平学生反美蒋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宣传中注意用悲愤的口吻,不要用高兴的口吻,以取得更广大的同情。”


1947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平津学生运动给晋察冀中央局的指示》,要求“党的组织仍应精于隐秘,不应过份集中与统一,但党员在此运动中应以群众面目以各种各式姿态出现,去积极响应抗暴联的号召活动,这样既可避免突出暴露又可积极配合统一行动”,“对平津特务秘密捕人计划,要公开揭露,取得舆论援助。”




最终,美军真的从中国撤兵,并且停运军火了。这导致国共拼过你死我活的东北战场,国民党部队有炮无弹而全线崩溃。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又有谁是真心关心着被侮辱的沈崇,不管皮尔逊究竟有没有完成强奸的行为(这在庭审记录里曾经引起过争议),但一个大家闺秀,看完电影的路上,被美国士兵拖到路边,有人在乎过她的感受吗?有人对她表示过关切吗?有人想过她有多么恐慌和害怕吗?


没有。


沈崇后来的去向如何,也一度有各种传言。有人说她去五台山出家,文革时这个传言十分盛行,五台山寺庙曾经特意贴出告示,说明并无此人。而我的感受是,为什么在大家的心目中,一个被强奸的女性,就要走上出家的道路?




事实上,她后来不能继续学业,回到了上海,隐姓埋名,改名沈峻,考入复旦大学外文系改学俄文,嫁给了著名漫画家丁聪。夫妻感情十分和睦,丁聪一定知道这个故事,但他非常体贴的帮她保守秘密。丁聪夫妇的好朋友们都保持了沉默,一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许礼平才在对沈峻的访谈中揭露了这个秘密:


……立即取出准备好的沈崇亲笔自白书、北京大学聘请赵凤喈任此案法律顾问感谢函等材料,放在饭桌上。沈峻一看,立即摘下墨镜,聚精会神,略显湿润双眼,泛着几乎觉察不出的淡淡泪光,盯着这几叶沉甸甸的薄纸,面色为之一变,神情凝重而镇静,压低嗓门说:“哪里搞来的?给我的吗?”这是彩色复印件,全部给你。沈峻一声“谢谢”,马上收起文件。




2014年,沈峻去世。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沈崇事件”,但讨论的内容,从来没有改变,大多是“共党的阴谋”、“到底有没有强奸”、“沈崇当时失恋,所以可能是自愿”。看到这些帖子,我就知道,这样的事件还会发生的,70年来,人们对于被侮辱的女性,永远都是这样的观点。


就像这次,那个叫弯弯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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