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人都是死于当年闻名沈阳的“湖西饭店纵火案”。“湖西饭店”是个暴露年龄的地名。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沈阳,这家饭店也算得上高大上。它属于辽宁省某政府机关,存在到上世纪最后一年。
它的消失,是因为一场火灾——一次纵火案。简单地说,就是老板把自己的饭店烧了。
跟老葛承包太平间一样,上世纪九十年代是“承包”的年代。湖西饭店也是承包出去的,承包给一个叫杨青的饭店职工。起初生意还不错,后来就每况愈下,连饭店用的洗洁精都是赊的。要债的天天围着,他一急,干脆给饭店投了500万的意外保险,又找几个人,半夜浇上汽油把饭店烧了。
没想到,连烧带呛,还有跳楼的,一共死了9个人。8个是饭店的服务人员,1个旅客。那是1999年8月29日。
案子当然很快就破了,还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在专业消防人员眼里,自然失火跟倒汽油纵火是一目了然的。捎带说一句,这帮人放火都不会挑地方。公安部的消防研究所就在沈阳啊。
这起案子被称为“中国最大骗保案”。杨青和他找来的几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很快枪决。法院同时判决说,他们应该赔偿每个遇难者家属3000元人民币。
赔得太少了。是啊,死者们的家属也这么认为。他们全部向法院提起了连带的民事诉讼,要求凶手赔偿。
不仅民事诉讼要求最后没有得到满足,连法院判的3000元都没给。凶手们确实没钱。家属们就此告诉老葛说,尸体不能火化,先冻在你这里。等我们打赢了官司……
意志最坚决的是一位名叫张则石的监狱警察,家住吉林省一个名叫辉南的县。他也是受害者家属之中最让人同情的一个——同时失去两个儿子。
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张林、张海都是湖西饭店的服务员,同时遇难。闻此噩耗,妻子当即精神失常。张则石为此办了提前退休,专门讨说法。纵火案开庭时,听着死难者母亲们的哭喊,好几个律师都哭了。只有他一滴眼泪都没掉。
没有人想到,这五具尸体,一冻就是十五年。
“我真是没经验,活该倒霉”。这些年,老葛很多次对我抱怨。他说,当初承包太平间很多年的老手都知道,这样的死人“惹麻烦”,不收。最后9具遇难者尸体,有7具实在找不到地方存放,拉尸体的急救车司机才给他打电话问,送你那里行不行?他想当然地认为,又来了一笔生意,说:送来吧。
这也确实是一笔生意。这些尸体都属于死在医院外的人,存尸费用需要交给老葛。每天存尸费是15元。7具尸体,每天存尸费就是105元。一年就是38325元。
按照这个标准,到取消太平间的时候,存尸费已经达到十五六万了。这是老葛这些年攒下的最大一笔财产。且不说日后还要涨价。沈阳市殡仪馆的收费标准,最少的每天也是45块。单间、单柜的最高可达800块。
当然,前提是,家属给得起这笔钱——他们能成功获得索赔,然后再把存尸费给老葛。
家属们索赔多少?
其中一位遇难的服务员叫刘新,他家人提出的索赔如下:
安葬费30000元,精神补偿费50000元,赡养父母费30000元,母亲因此精神失常医疗费30000元,交通费(内蒙到沈阳)12000元,误工费5000元。
合计157000元。其他遇难者的索赔方案也大体类似。
存了一段时间,有两具尸体被家属带走火化了,给了老葛几千块的存尸费。其中一位遇难者家属在调查表上写着:对判决不同意,没给赔偿;处理尸体没有钱;如政府帮助处理尸体,家属同意,但要骨灰。
以张则石为代表的另外五个遇难者家属,就这么的开始起诉、上诉和讨要说法。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把湖西饭店的产权所有者辽宁省某政府部门也拉进来,一起索赔。
用张则石对我说的话,“某政府部门”也“很同情他”,表态说:法院判多少,我们就赔多少。可是连他的代理律师都不看好这起官司。这纵火,是刑事犯罪案件,咋索赔啊。
湖西饭店纵火案,在那个时候的沈阳其实不算什么太大的案子。国际司法学界通行的一种说法是: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800-3000美元时,无一例外都会刑事犯罪剧增。
中国的人均GDP达到800美元是在2000年。在那之前,沈阳已经产生了一些如雷贯耳的名字。比如“三八大案”,五个本地沈阳人在十年内持枪抢劫好几十起,整死20多人。
老葛看守尸体的事情第一次被媒体报道是在2008年。媒体顺便采访了民政部门,说那一年,全沈阳这种“有故事的”、家属不同意火化的尸体,还有67具。
跟这一比,我前一年开春半夜下班,在一环路上被两个人抢劫,还捅了两刀。真算不上什么事儿。
那个案子始终没有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