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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李伯重:“中国商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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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07: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伯重:历史上饱受歧视的中国商人 

 2017-05-05 李伯重 大家


文 | 李伯重


今天商人处于最高的地位。现在到饭馆吃饭,服务员全喊你“老板”。当我第一次被人称为“老板”的时候,感到非常奇怪,因为我和“老板”完全沾不上边。后来才理解了,在中国,称你为“老板”,是表示尊敬你。由此可见,在今天的中国,商人地位非常高,但是古代并不是这样。中国商人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历程,才走到今天,成为社会的骄子。这个历程是怎样走过了的呢?这里就和大家谈谈。



一、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商人


“商人”这个称谓,可能因系商朝人而得名,有如后世华人在汉时被称为“汉人”,在唐时被称为“唐人”。今天我们说的商人,就是英文中的merchant。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在英文世界中,几部最权威的词典对 merchant的解释也与此大同小异。但是在近代以前,商人或者merchant这个概念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却向来不很清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依照李埏先生的总结,商人包括四种人:(1)从事商品交换的人;(2)既从事商品生产也从事商品交换的人;(3)从事服务性行业致富的人;(4)经营高利贷的子钱家(高利贷者)。


朱瑞熙先生则认为在宋代,“由于商利所在,人们趋之若鹜,从事贸易的不仅有单纯的商人,还有各级封建官府、各级官员、宗室、僧尼、举人、地主以及手工业主,甚至还有一部分农民”。因此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商人,与今天的商人是有所不同的。在欧洲历史上,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在英国,一直到了16世纪,字典里也还没有对merchant的明确的界定,大商人、小商人、小贩、手工艺人都叫商人。所以“商人”的概念,在古代和在今天是有差别的。这里我们谈的商人,是专门从事商品贩卖的人。


▲ 《清明上河图》局部


中国古人对商人的分类,大致分成行商和坐贾两类。南宋末黄震为“商贾”下的定义就是:“行者为商,坐者为贾,凡开店铺及贩卖者皆是”。用今天的话来说,行商是贩运商,一般是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人,因为要把一批货物从这个地方贩运到另外一个较远的地方,运输成本很高,没有一定的规模,就不能获利。坐贾是本地的零售商,在本地开店做买卖,小规模也可以。因此大体来说,行商经营规模较大,财力较为雄厚,因此是商人的中坚。中国古代说到商人时,主要就是指行商。


在中国,商人这个职业群体出现很早,而最早为商人的情况进行记载的人是司马迁。在他的巨著《史记》中,第129篇《货殖列传》是一篇列叙商界人物的传记。而在《货殖列传》中的商人都是行商,而没有坐贾。


▲ 司马迁


司马迁为商人立传的做法,在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因此《货殖列传》在二十四史中也是一篇独一无二的文献。我去年在韩国高丽大学开会,会上有韩国学者讲到,朝鲜李朝(1392年-1910年)是一个高度崇尚儒学的朝代,在很多方面做的比明朝中国还要更加彻底。李朝把儒学典籍奉为经典,为二十四史之首《史记》在朝鲜也享有崇高地位,读书人都要读。但是李朝政府却将《史记》中的《货殖列传》删掉了,因此朝鲜的《史记》只有129篇,而不是130篇。为什么要删?因为李朝统治者觉得按照儒家思想,商业是“末业”,商人是地位低下的“末民”。而《货殖列传》却不仅为商人立传,而且还歌颂商人,有违儒家信念,所以不能让读书人读。


李朝统治者的这种想法并不难以理解,因为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的主流看法。《汉书·食货志下》说:“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 。颜师古注释说:“末,谓工商之业也”。也就是说,《汉书》中说到的“末民”就是从事工商业(特别是商业)的人。由于商人的这种低贱的社会地位,当然他们不配载入史册,流芳千古了。


▍二、“末民”与“崇本抑末”


钱穆先生说:中国传统社会是由士、农、工、商组成的“四民社会”。 所谓四民,就是士、农、工、商四种人。《汉书·食货志》说:“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用今天的话来说,士是受过教育的人,居于首位。农是农民,位居第二,工是工匠,位居第三,而第四才是商,居于末位。


▲ 安阳妇好墓出土玉人


早在周朝,就已有 “四民”划分。《管子·小匡》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这句话的意思是:“四民”是社会构成的基石,但“四民”必须“分业定居”,各种人都有自己的地位,甚至住都不能住在一起。各种人的身份是世代相传的,“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子之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国语·齐语》)。只有这样,社会才会井然有秩。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在“四民”中,商的地位最低的。这是因为在商朝,工商业均为王室、公室、官府所有,私人是没有的。王室、公室、官府占有善技艺和善经商的奴隶,用以生产各种产品和到方国部落间去进行贸易。西周代商,“因于殷礼”,工商业的状况大体因仍旧贯,未有多大改变。从事商业和手工业的人社会地位都很低下(其中许多是奴隶和俘虏),人身依附于官府,由官府养活,所以叫做“工商食官”。王玉哲先生称西周手工业工人为“工奴”、商人为“商奴”,并说:“工商皂隶,不知迁业”,他们的工作和身份都是世袭的,没有自由。因此,工商业者处于卑贱的地位,受到人们的鄙夷。


到了春秋时期,才开始有普通人做商业。大家知道,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分为很多大大小小的国家,各自的人口和资源都有限,一个国家不能什么都生产,所以需要有跨国贸易。于是就有一些商人应运而生,做这种买卖,商业也开始发达起来。这时的各个国家要竞争,都要吸引外国的东西来,所以对于商业的政策也放宽了。这个时候出现了很多自由经商的商人,其中最有名的是孔子的学生子贡和越国大臣范蠡。


▲ 子贡


子贡的名字叫端木赐,孔子周游列国都是靠他资助的。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复国之后,看到勾践这个人内心歹毒,再在下去会有杀身之祸,就跑掉了,化名为鸱夷子皮去经商。他经商非常成功,三次成巨富,又三散家财。他后来定居在定陶,自号陶朱公。他辑录了他的老师计然关于经商的言论,参以自己见解,写成一本书,名叫《计然书》(也叫《计然策》),成为后来商家的宝典。过去商人家里都贴一副对联,说是“陶朱事业,端木生涯”。就是表示对子贡和范蠡的尊崇,两个人也被商人尊为中国的商业之神。


▲ 民间的范蠡塑像


在这个商业繁荣的时期,商人也出现了分化。人们看到有两种不同的商人,一种是良商、诚贾,一种是佞商、贪贾。越是到后来,后一种商人就越多,商人的形象就变得越来越坏。


秦汉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就要打击商人。汉高帝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惠帝和吕后时,虽然放松了抑商的法律,但是商人的子孙还是不能做官(“虽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到武帝,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忽焉降临到商人头上。盐铁等大宗商品的生产收归官府经营;“算缗”(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和“告缗(举报商人偷税漏税)令”的施行,弄得“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汉武帝时实行了一整套打击商人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在政治上抑制商人,商人不得“仕宦为吏”;商人被编入特殊的户籍(市籍),不能享有农民的许多权利;在社会地位上贬低商人,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在经济上,从生产、流通、价格、市场、税收等方面限制商人活动(进行盐铁国营,均输平准,五均六管),国家设立市长、市令管理市场;禁止商人购买土地(“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勿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等等。此外还开展打击商人的政治运动,其中在杨可“告缗”(举报商人偷税漏税)的运动中,政府没收商人“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是”,商人“中家以上大抵破(产)”。汉武帝还施行“七科谪”,把七种人作为罪犯编入军队去戍边。这七种人是 “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壻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也”。即是指犯了罪的官吏、杀人犯、入赘的女婿、在籍商人、曾做过商人的人、父母做过商人的人、祖父母做过商人的人。其中四种人是对商人的,可见在皇帝眼中,商人家庭出身的人等同于罪犯。


▲ 东汉集市画像砖


汉朝灭亡以后,这种观念和政策持续了下来。晋朝规定:“非命士以上,不得乘车马于都城百里之内。金银锦绣,工商、皂隶、妇女不得服之,犯者弃市”。“市侩卖者”必须在额头上贴着写有自己姓名的标志及“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这些规定的意思是,首都百里之内,不是官员的人(包括商人)都不能乘马;商人不能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绸,犯禁的就要“弃市”,也就是就是拉到菜市口砍头示众。在街上卖东西的商人,必须在额头上写上自己的姓名,而且还要一只脚穿白靴子,一只脚穿黑靴子,被迫向社会公示其低贱的身份。


唐朝建立后,政府严格规定“士农工商,四人各业……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商人本人不得做官,即使是远房亲戚有经商的人,也没有做官的资格(“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及风疾、使酒,皆不得入仕”)。此外,在衣着的质量、颜色、车乘和丧葬等方面,商人受到歧视。商人常常被称为“贱类”、“下人”,与部曲、奴婢等贱民的地位相差无几。


宋朝对商人比较宽容,但是政府对各阶层的服饰和交通工具的规定中,商人仍然被排在“工”之后,作为社会下层来对待的。商人乘轿也不能超过标准。宋初明令禁止商人参加考试,后有所松动,但也有明确限制:“凡命士应举,谓之厅试。所属先以名闻,得旨而后解。既集,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


▲ 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中的人物,穿棉布衣服的大丝绸商沈一石


这种“贱商”的观念,一直到明朝还可以看到。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商人只能穿最粗的丝织品,但农民却可以穿好的丝绸。不过农民家只要一个人做商人,全家都不准穿丝绸。到了正德元年,皇帝还重申禁止商人和仆役、倡优、贱民等类人穿貂皮。


题图为长安西市模型


【作者简介】 

李伯重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中国经济史学家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伯重:商人在古代为什么会受歧视 

 2017-05-22 李伯重 大家


编者按:本文为李伯重先生的中国商人系列第二篇,第一篇请见:《历史上饱受歧视的中国商人》


文 | 李伯重


▍为什么会“贱商”


为什么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很长一段时期中,商人被置于社会底层,被主流社会和国家歧视呢?


在世界历史上,“贱商”的现象并只存在于中国。在欧洲历史上,商人地位也很低下。早在希腊—罗马时代,柏拉图就批评商人说:“一有机会赢利,他们就会设法牟取暴利。这就是各种商业和小贩名声不好,被社会轻视的原因”。亚里士多德也说:“(商人)在交易中损害他人的财货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不合自然而是应该受到指责的”。西塞罗更加指责说:零售商和各类小商贩都是卑贱的、无耻的,因为他们“不编造一大堆彻头彻尾的谎话就捞不到好处”。


到了中世纪,商人受到主流社会的歧视,往往只有犹太人等被排除于主流社会之外的族群才做商人。这些人被挤到社会的边缘,即如马克思所言,他们“只存在于古代世界的空隙中,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欧洲中世纪多次展开迫害犹太人的运动,一直发展到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这些都与中世纪“贱商”传统有关。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贱商”,一个主要原因是意识形态。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一个基本点是关于“义利之辨”,也就是人们应当追求公义还是私利的问题。孔子本人就很少说“利”(“孔子罕言利”),而且还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也就是说,讲究公义的人是君子,而讲究私利的人是小人。


孟子比孔子更进一步,坚持一切行动以“义”为准绳。梁惠王向他请教怎么才能对梁国(即魏国)有利,他回答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又说“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就是说,如果把仁义放后面,利益放前面,那问题就大了。所以在孔子、孟子那个时代,儒家就已认为商人就是求私利而不顾公义。到了之后,儒家更进一步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荀子说:“为事利,争货财,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明确把商人说成是唯利是图的人了。


中国和西欧传统社会中对商人的这些看法对不对呢?从一个方面来看,是对的。商人进行经营,一定要讲利,不讲利不能成为商人,这个是古今中外都相同的。的确,作为职业特点,商人的本性就是求利。在对利润的追求的驱动之下,商人常常是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去追求发财。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登宁的话说:“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阻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商人是资本的化身,这段话可以说是商人本性的绝好写照。在没有制度的制约和自身自律的时候,商人要赚钱的本性,就会表现为唯利是图。恩格斯说:“商业就是一种合法的欺诈。” 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由此出发,我们来看看中国古代商人是否如此。


中国古代商人的座右铭《陶朱公商训》十二条,全是教人关于怎么做生意的,没有一条教商人要诚信,要为社会做奉献。在商人具体的行为方面,唐朝诗人元稹写的《估客乐》(“估客”就是商人),对当时的商人作了非常精彩的描写。他写道:“估客无往著,有利身则行。出门求火伴,入户辞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莫所避,求利无不营;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交关但交假,本生得失轻;自兹相将去,誓死意不更。亦解市头语,便无乡里情。……求珠驾沧海,采珠上荆衡;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州布火浣,蜀地锦织成;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一个商人出发去外地做生意,向父兄告辞,父兄告诉他:你要“求利莫求名”,要“卖假莫卖诚”,到哪里都不要顾什么老乡情分。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到处去,放手大干了。你可以到湖南、湖北买珍珠,到西夏买好马,到西藏买鹦鹉,到东南亚买火浣布,到四川买织锦,到浙江买漂亮的女孩做丫鬟,到贵州、广西买少数民族的小孩做书童。由此可见,这些商人毫无道德约束,只要能赚钱,可以无所不为,无法无天。



由于他们没有道德自律和法定自律,只求赚钱,所以难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对他们这般厌恶和痛恨,统治者也“顺应民意”,对他们采取歧视政策,贬低他们,羞辱他们。如果一般老百姓都觉得商人不是坏人而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政府也没有必要把他们视为另类了。


▍商不再贱


到了宋朝,“贱商”的观念开始发生改变。北宋时,一些守旧人士依然坚持“贱商”的传统观念,如宋仁宗时大臣李靓依旧说:“所谓末者,工商也。”但是持这种观念的人越来越少了。到了南宋,许多人完全突破了旧观念,例如陈普卿和郑至道说:“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日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稽;工勤于技艺,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也就是说,商业与士、农、工等行业一样是社会的“本业”,从事商业的商人当然也不再是“末民”了。所以南宋度宗时黄震说:“国家四民,士、农、工、商。”“士、农、工、商,各有一业,元不相干……同是一等齐民。” 士、农、工、商都是平等的。


不仅观念发生了改变,国家政策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宋代明文规定九类人“不得与士齿”,不准进人官学,其一为“工商杂类”。不过,商人既然在法律上取得了“齐民”的资格,而“齐民”最晚至唐代后期已经获得了入州县官学读书的权利。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下令说:“工商杂类有奇才异行者亦听取解”。也就是说,商人及其子弟中的“奇才异行者”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了。虽然这只是把门开了一条缝,但是门终究打开了。宋代商人及其子弟求学于地方官学的事例越来越多,说明这条缝在不断扩大。国家强加给商人的歧视性制度也在消退,以致宋朝有人说:“今之商贾富人车马器服,皆无制度”。


由于对商人的歧视减弱,开始出现“士商合流”的新趋势。清朝人沈直说:“封建之世,计口授田,处四民各异其所,贫富无甚相悬。周末兼并,而货殖之术以兴。魏晋后,崇尚门第,九品士庶之分,而杂流不与清班并,仕者禄秩既厚,有功者又有封邑之租,以遗子孙,故可不与小民争利。唐时封邑,始计邑给绢,而无实土。宋太宗乃尽收天下之利权归于官,于是士大夫始乃兼农桑之业,方得赡家,一切与古异矣。仕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


▲ 清明上河图中的商人


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兄老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沈直明确指出,宋代士人在科举中第和做官以前,必须经商谋利。因此他的结论是宋代“商之子方能为士”,换言之,即“天下之士多出于商”。


元朝的情况比较特殊。元朝政府鼓励经商,给予贵族和寺院僧侣经商免税特权,并对商人实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不过这些政策主要是给蒙古贵族、大小官吏、色目商人和寺院僧侣的,他们纷纷从事商业活动,获取了丰厚的利润。因此在元朝,大商人的社会地位十分优越,但中小商人地位却十分低下,政府对他们管制严格,营运上没有自由。特别是汉人的普通商人,更是政府和官吏“鱼肉”的对象。


到了明朝,情况进一步发生变化。我想大家都听过王阳明这个名字。他是著名的哲学家,对中国商人形象的改变有巨大的贡献。王阳明学说的核心是“格物致良知”,也就是说每个人内心都有“良知”,商人、田夫、市民、村妇都有。致良知,就是使每个人内心心本来就有的良知,不为私欲所遮盖。不论你做什么工作,不论你是什么人,只要做到这一点就能成为圣人。由此出发,他说“满街都是圣人”,并且特别强调:“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 。这话可谓是石破天惊。你看从前商人必须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的贱民,现在居然可以做圣人!所以说他打破了以前的观念,大大抬高了商人的地位。王阳明在明朝的影响非常大,甚至超过官方认可的朱熹。他在徽州特别受欢迎,因为徽州是商人最多的地方。他的弟子在那里宣称他的学说,受到民间的大力支持。


王阳明对古代的“四民”之说进行了新的解释,说这只是职业不同,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也就是“百姓日用即道”,所以“四民异业而同道”。商人积极响应他的这种看法,提出“士商异术而同志”、“以营商为第一生业”、“良贾何负闳儒”等说法。王阳明的这种看法,不仅得到商人的认同,也得到一些士大夫的认同。


▲ 王阳明像


文坛领袖之一的李梦阳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即商人和士人虽然谋生的方法不同,但是内心都是一样的,因此好的商人即使身在商场里,只要修高明之行,虽然获利,但是道德仍然可以高尚。思想解放的李贽,更在名著《焚书》中热情地赞颂当时的商业之风,说“圣人不能无势利之心”,追求财与势是“秉赋之自然”,并说商贾“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所以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明朝后期一个大学者归有光也说:“古者四民异业,至于后世士与农商常相混”。这表明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士、农、工、商”的传统顺序,到了明代也发生了变化。明朝人说“贾为厚利,儒为名高”,这意味着商已置于农、工之上而与士并列。


这些变化,导致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义利观”的变化,商人的自信和自尊也加强了。明代商人编的一首《警世歌》说:“英雄岂论生身本,富贵谁云出处高。白屋也曾衣锦绣,未门饿殍奈如何?”也就是说,商人自己也不再自轻自贱,认为应当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不仅仅在人们观念中,而且也在社会实际中。明清时期,由于科举制度的改革,科举考试向各阶层人士开放。商人抓住这个机遇,把子弟送去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警世歌》教导商人说:“要好儿孙在读书,莫因秉性有贤愚。虽然不入青云伴,自与凡夫俗子殊”。由于商人大多有钱,子弟读得起书,受教育的机会比一般人多,通过科举做官的机会也更大,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商人子弟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僚队伍。到了十九世纪,沈垚说已经是“天下之士多出于商”了。除了考科举外,还可以通过捐纳得到官位。当政府需要钱的时候,商人可以通过捐钱来买官。


不仅如此,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到了明代后期,士大夫也不再把牟利视为不道德之事。明朝人董含说:“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贿拥资厚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这段话的意思是,过去士大夫看不起那些土豪,但是现在士大夫都崇尚财富,所以竭力去亲近、巴结有钱人,使得土豪们趾高气扬起来。商人有钱,所以也成为士大夫亲近、巴结的主要对象。


这样发展的结果,是商人和其他人之间的社会地位差别泯灭了。著名学者方行先生提出了“三位一体”理论,即在清朝,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种人逐渐合一了。这种“三位一体”成为一种很合理的理财方式。一个有钱的人,因为土地不会贬值,可以用一部分资金购买土地作为一种保险。再用一部分资金投入商业和金融业,以获取更高的回报。把这三者都结合起来,就能够有比较好的一种资产组合。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使得商人和地主之间界限消失了。


由于商人不再受社会歧视,相反受到许多人的追捧,所以到了明朝后期出现了“弃儒就贾”的现象,也就是说,年轻学子不再热衷考科举,而宁愿去从商。明代后期已有“宁站七尺柜台,不去衙门当差。生子有才可做商,不羡七品空堂皇”的说法。到了清代,情况更为严重,特别是在山西。一位大臣刘于义向雍正皇帝上奏折说:“山右积习,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子孙之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其次宁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读书应试,以故士风卑靡”。雍正皇帝在朱批中也说:“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入营伍, 再下者方令读书”。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李伯重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经济史学家https://mp.weixin.qq.com/&wx_fmt=gif); -webkit-touch-callout: none; -webkit-user-select: none; height: auto !important;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visibility: visible !important; width: auto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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